勞工局針對中天新聞報導越籍勞工申訴案回應稿

有關中天電視報導本市越南籍外勞DANG THI OANH(D君),遭仲介公司不當對待一案,勞工局說明事件處理經過如下,並強調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後續勞工局將協助D君轉換雇主,依法保障其工作權,並維護其在台生活事宜。

本案D君係於100年7月入境於祥九企業公司工作,101年1月31日祥九企業委託「有興國際公司」(人力仲介公司),帶D君至本局辦理解約驗證,仲介公司雖提岀5張違規警告單,但D君僅承認2張,依規定解約驗證需勞雇雙方合意,在D君不同意下,本局未同意辦理解約驗證,請仲介公司先行安置再做爭議協調。1月31日下午,仲介公司欲強制遣返D君,D君於機場向勞委會1955外籍勞工諮詢專線反映,本局即要求有興國際公司不得強制遣返,須先安置D君,再由本局協調爭議。

2月3日下午,本局接獲1955專線通報,D君申訴於1月31日夜間遭仲介公司毆打,2月3日下午本局即派員接出D君安置於收容中心,並於2月4日召開協調會,要求收容中心協助D君驗傷及報案,並視案件辦理狀況,給予最大協助。

有關報導中婦女團體質疑勞工局是否委託仲介公司處理外勞事務,勞工局澄清並非如此,是雇主通常委託仲介公司處理外勞事務,因此當勞雇雙方發生爭議,會由仲介公司代表雇主到場協調並先行安置外勞;如外勞遭受雇主或仲介公司不當對待,勞工局便會立即委由收容中心另行安置。為保障D君工作權益,本局已專案函報職訓局,協助D君轉換雇主,並委由收容中心提供相關諮詢服務。目前人身傷害部份,已由警察機關偵辦中,本局除提供D君法律諮詢,對於仲介公司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9款規定部份,依法可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停止營業,勞工局將依偵辦結果進行裁罰。

勞工局強調,維護勞工權益不分國籍,為保障外籍勞工合法工作權,除透過諮詢服務專線排解其工作與生活問題,也辦理各項外籍配偶就業輔導、休閒文化活動,讓所有新住民得以幸福生活在高雄。往後勞工局將持續加強仲介公司管理,確保外籍勞工在台安心工作。

業務 聯絡人:就業安全科 郭耿華 科長(07-8124613分機411) 媒體 聯絡人:洪菀蔆(07-8124613*106、0933-63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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