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放置30年了,蘭嶼人受夠了!
時間:2012/3/1(四)09:20-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
主要訴求:核廢料立即遷出蘭嶼、蘭嶼貯存場土地將永不續租
距離上回2002年5月遷離期限跳票的大型抗爭十年之後,達悟民族重啟驅除惡靈行動,時機成熟即將邁入新階段。
一、
蘭嶼核廢貯存場租約已於2011年底到期,雙方並未續約。達悟民族六個部落已經凝聚共識,在2012年2月20日以具體行動宣告蘭嶼「土地永不續租」給核廢貯存場的共同決定。事實上,多數早已銹蝕爆裂的核廢桶,終於在2011年年底檢整完畢,而台灣各核電廠更早在1996年起就已經停止儲運蘭嶼,選擇在各廠內興建內部暫存場區,因此,目前就是可以立即遷出蘭嶼的成熟時刻,不應該再讓達悟民族永久等待可能永遠找不到的「最終處置場」!
我國低放射性廢棄物至2008年底止,總計產生192,108桶,其中蘭嶼貯存場存放97,960桶,另貯存於核一、二、三廠,則分別有40,400桶、47,091桶及7,447桶(共計94,938桶) [原能會物管局,2009]。各電廠已陸續興建足夠容量的現代化貯存庫供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之用;而核一、二、三廠之貯存容量,分別為73,090桶、95,421桶及12,600桶,目前各核電廠的貯存空間僅使用一半左右。
三座核電廠在產、官、研的共同努力下,從2000年起固化廢棄物已降至1,000桶以內;2008年3座核電廠僅產生253桶,為歷年(72)最高產量12,258桶的2.1 %。減廢成績已在世界平均水準之上。
二、
民國60年代政府在蘭嶼所規畫興建之核廢貯存場,事實上僅是一座海拋暫時貯存場,因此其防護設計本就不足。30餘年來,政府將就拖延的結果,使暫時貯存場變成了長期置放地,加上管理不善,核輻射常態外洩已經達到嚴重危害全島生態與生存的境地,到處皆可測得人工核種。而延宕到2007年12月才發包的檢整作業,4年來仍由達悟族人在第一線擔任最底層的勞動,他們見證了台電與原能會的將錯就錯的欺瞞謊言。達悟民族實已忍無可忍,謹此沉痛籲請台灣同胞能將心比心,認清繼續維持蘭嶼核廢貯存場是一個違反普世人權基準、絕對錯誤的決定。期望連結朝野各界與達悟民族一起努力,以「立即遷出,審慎選址」為處理核廢的最底限,來共同終結這個侵害達悟原住民族人權的歷史共業。
財團法人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 聯絡人:執行長 斛古 0972-17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