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商聯手 打壓都更災民

2012/03/05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成員

在臉書粉絲頁面、部落格蔚為風潮的今日,你我隨時隨地都可呼朋引伴號召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網路團體發表意見,這是言論自由、也是基本人權。匪夷所思的是,內政部竟大開言論倒車,以「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未經立案為理由,發文要求本聯盟網站在公文到7日內移除所有的網站資訊,否則將處以行政處分的警告!讓人以為網路的戒嚴時代即將來臨?不要懷疑,你看到的是2012年2月29日在台灣發生的事!

政府腦袋才該都更

身為都市更新公正促進會成員的一員,要藉此向社會大眾說明,「都市更新公正促進會」前身即為「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因過去將近兩年來,內政部多次刁難,以「都更不會有受害者」、「受害者一詞混淆大眾對都更觀感」云云之理由一再退件本聯盟申請立案文件。我們成立團體並命名為「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乃是因為我們是一群因都更惡法,致使家園被建商巧取豪奪甚至拆屋破壞的居民。但行政主管單位消極塞責,都更法令完全向建商傾斜,主管機關對民眾的痛苦和陳情置若罔聞。

在這樣惡質的法令和制度下,居民決定自組團體爭取自身權益,自尋救濟之道。我們一邊籌辦都更居民互助團體,一邊按法令申請更名「都市更新公正促進會」。我們也成立網站、臉書、辦讀書會、工作坊,一點一滴地學習都更法令。但現卻僅僅因我們網站上仍留有「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的舊名,內政部竟然接受建商的投訴,要求我們7日內移除所有文章,否則施以行政處分?這種的步步打壓,不但在在證明都更真有受害者、也證明了都更真的是政府和建商聯合一手遮天,坑害人民的金權遊戲。從這次無知的公文和蠻橫的手段可以告訴大家,真正該更新的是政府的腦袋,不是沒有人民參與的都市計劃!

網路恐失發言自由

這是台灣前所未見的言論自由箝制——「網路上文章必須7日內移除」。一旦這件事情成真,以後人人都要擔心,只要民眾意見與政府和財團建商不合,在網路上就沒有發言權了?以後是不是連臉書粉絲網頁都違法了?部落客談論消費也是違法?

我們不是色情網站、也不是詐騙網頁,而是社區居民互助合作的公益團體!我們面對投訴無門的都更災民,分文不取,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社區組織、專業課程,為的是幫助受到都更惡法戕害的無辜人民,能自立自主。

內政部荒謬的公文,更加凸顯內政部和建商知法玩法的事實,證明都市更新確有不堪公諸於世的不公不義真相!在此嚴正聲明我們是「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也是「都市更新公正促進會」——我們是都更受害者,也是要促進都更公正的台灣人民,《憲法》賦予我們的基本人權和表達意見言論自由不容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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