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在【國境邊陲】系列報導的當中的「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與檢整」與「不『低階』的低階核廢料貯存場」,我們分別簡介了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的「檢整」,並推估貯存場所貯放的核廢料現狀,然後從我們看到的資料中,對檢整的過程提出質疑;而這一篇,將繼續針對工作現場的照片,以從對曾經在貯存場工作的工作人員的訪談當中,繼續這些提問。
我們的兩位受訪者A與B,分屬施作與監工單位,他們在貯存場檢整期間,有幾乎全程參與的經驗;在此,我們首先感謝兩位願意勇敢地站出來,為我們揭露貯存場的真相,核能設施有高度危險性,而其不為外人知的運作方式,加上大量利用臨時人員從事危險性工作(請參見2011/04/15 苦勞報導 「為了一份臨時工作,冒著輻射危險的日本工人」)的現象,造成工作人員與環境的傷害,實在需要更多人,本於道德勇氣,讓社會大眾正確了解、認識。
核廢料的危險性
首先,我們利用A在2011年4月6號,在一天之中,在貯存場裡,帶著劑量器,隨意走動、拍攝的照片,比對我們在「不」文中的推估:
我們先假設貯存場中核廢料的核種,如台電所說「99%以上是『鈷60(半衰期5.26年)』」,以及廢料桶進場管制的劑量上限是「每小時20毫西弗」;拍攝這些照片的2011年4月,這些核廢料大約正在它們的第3(1996年進場),以及第5個半衰期(1971年進場)之間,也就是最高的表面劑量應該界在每小時0.625到每小時5毫西弗之間(請參考「不」文中「這一張圖片」);照片中所顯示的劑量,都還在這個範圍內,不過A能在一天之中,就拍到10個以上超過2毫西弗的廢料桶,這顯示貯存場裡,有這樣高劑量的桶子,為數並不少。
我們比對一下貯存場工作規範關於「輻射劑量」的規定,承包檢整工程的永樂公司主任黃光如說,原能會規定,在核能設施工作的工人,一小時劑量上限是500微西弗,而在貯存場,依「合理抑低」原則,把行政管制值降為每小時300微西弗。3毫西弗就是3,000微西弗,換算下來,假設一個工人近距離在這個桶子旁邊工作,只要6分鐘就會達到300微西弗這個劑量。
在永樂公司出示的工人劑量統計裡,每個工人偶而有一天超過300微西弗、但是不到500微西弗的情形,假如我們用每天工作8小時,加班的話,12小時的工作來看,要這樣恐怕很困難;黃光如說,只要進入管制區就需要佩帶「劑量器」,工人身上佩帶的劑量器有兩種,一種是「配章(熱發光計)」,裡面的紀錄會送到台灣去解讀,另一種是可以看得到數值的「輔助劑量器(個人警報器,輻射超量就會發出聲響)」;讓工人不會超過輻射劑量的方法,是每人每天最多在壕溝裡待2個小時,同時只要一達到300微西弗,這個人這一天就不能再進去;那為什麼紀錄上,會有人超過300微西弗?黃光如解釋,這是因為在工作的時候,有的時候桶子吊到一半,承受的劑量已經達到300微西弗,但是工作不能夠停下來,繼續工作就會到這樣的劑量。
重點在「處理中心」
「這是在騙人!重點不在壕溝,在處理中心」A說,在壕溝裡面,是屬於重體力的工作,不需要規定,一般一個人要工作超過1個小時也很困難,而會在壕溝裏面工作,那是「取桶」的作業,桶子取出來要做什麼?要進行分類處理,所謂的「處理中心」,所處理的是「第二類(除鏽補漆)」,以及「第四類(破碎桶、需要固化處理)」這兩種。
因此,下面這一張,也是由A拍攝,經過220蘭嶼遊行而曝光出來的照片,看起來聳動,但是其實沒有什麼,它只是說明了「第四類」核廢料桶破碎、粉化的現狀:
那麼,處理中心的狀況是怎麼樣呢?
「第二類除鏽補漆桶,有一條生產線,桶子從輸送帶送進去,要經過『入料』、『除鏽』、『底漆』、『底漆乾燥』、『面漆』、『面漆乾燥』、『暫存』這些程序,完了之後,送到鋼構廠房去」;負責監督檢整施工品質的B說,「在處理中心裡,處理『第二類』核廢料桶的區塊,是一個『負壓』的空間,廢料桶進去和出來,都要經過『氣閘門』、防止粉塵的外洩」,而「每一道工序,都是在格著『鉛玻璃』的『熱室』裡進行,工人不會直接接觸到廢料桶」;對於整個工序的進行和相關的防護,沒有人比B更清楚了,而這個說法,也與原能會按照台電的官方說法所做的對外說明差不多(原能會說法,請參見「蘭」文)。
在處理中心,工人接觸廢料桶的時間比起在壕溝裡面要長很多,如何在表面輻射劑量高達3,000微西弗的廢料桶旁邊工作8小時以上,而還可以把接收到的輻射劑量控制在300微西弗以下,這個「標準流程」,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解答。
「但是,如果這樣做的話,一天能夠處理(第二類)的量,大概就是20幾桶,如果日夜加班,最多不過30幾桶」B說。
但在台電99年(2010)運轉年報裡,他們卻說,當年他們完成了15,937桶「第二類」廢料桶的檢整與回貯,以365天天天開工計算,平均一天竟可完成43桶?
「這絕不可能」,B說,「處理第二類桶的生產線,就只有這一條,就算增加人力也沒有用」,台電的說法,是永樂公司經過兩年的經驗,技術純熟了,所以速度也增快了,「時間,問題是時間」,B說「好比說你煮一鍋飯,要半個小時,技術再純熟的大師傅來煮,也不可能5分鐘煮好」,指著標準流程圖,B說「你看,這個『底漆乾燥』和『面漆乾燥』,各自要放置4個小時,而且這個暫放上好漆桶子的空間,也各自只能放22桶,這個時間和空間是沒有辦法省下來的,怎麼算,一天都不可能做完40桶以上」。
不可能?人家台電公司就是做到了。
台電公司如何創造奇蹟般的效率?
「你看,如果這是工人幫你的車子做鈑金、上漆,這樣你可以接受嗎?」指著A提供的照片,B問到:
「像這些桶子,底漆都沒有括除,直接在上面漆」A說,「這樣大概不需要一年,就又會再鏽掉了」;這是在「趕工(參見「蘭」文)下的品質,那這樣的工作,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下完成的?有沒有按照標準程序?A拿出的照片,看起來沒有什麼,但是你如果了解「檢整」的過程和相關防護規範的話,就會知道這些照片的嚴重性:
上圖左上角那張小照片是「原能會以為貯存場工人在做什麼」,而大的照片,則是「貯存場工人實際在做什麼」。
沒有「輸送帶」、沒有「熱室」、沒有「鉛玻璃」、沒有「機械手臂」,沒有任何的防護,工人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進行第二類核廢料桶的檢整、除鏽補漆的作業。
「你看那個門,蘭嶼的風那麼大,門這樣打開,風捲進來,就直接把粉塵、括下來的油漆,全部都吹到外面去了」,這是他們說的「負壓設備」?
「這個地方,叫作『吊離站』」,B解釋,在處理中心裡面,處理第二類和第四類桶的區塊,是屬於「負壓設備」,利用「空壓機」把空氣抽進去,空氣只進不出,所以廢料桶送進去要經過兩道「氣閘門」,但是從「氣閘門」出來,就是處理好的桶子,要做最後檢測、把它移走的地方。那裡車子要開進去,所以沒有「負壓」,而桶子要到這裡,一定都是處理完了,從「氣閘門」裡送出來的。
核電臨時工的宿命
台電神速趕工的秘密終於揭曉了,可是,我們前面談到過,假設是每小時3毫西弗劑量的桶子,在它旁邊,6分鐘就達到貯存場規定一天所能承受的300微西弗的劑量,假如工人在這裡工作一天8小時的話,可以吃到24毫西弗,只要工作兩天,就幾乎已經逼近法規規定在輻射設施工作人員每年50毫西弗的法定劑量,這樣子的工作,工人所承受的傷害,實在是難以想像,那麼「劑量器」呢?「配章」、「輔助劑量器」是不是有紀錄?
「你看照片,他們哪裡有帶『劑量器』?」A拿出另一張照片:
「上工的時候,就把『劑量器』掛在這邊,你現在看到的是一個,在這個門的後面,還有一大串」A說。
利用短期工作的臨時工來從事高危險性的工作,是核能設施的通例,反正暴露在高劑量輻射下的工人,不會做太久的時間,就會離開這個工作,也因為工作期間短,追查起來也很不容易;而正如我們譯寫自紐約時報的這一篇「為了一份臨時工作,冒著輻射危險的日本工人」所揭露出來的,如何避免承受的輻射量超過法定上限,導致無法工作,這也是大多來自家境貧困的核設施臨時工所必須面對的問題。然而,所謂的「避免」,並不是加強防護,而往往只是躲避偵測,對於亟需要工作的工人來說,這是不得已的選擇。
接下來,我們將從工人的勞動條件來繼續這個話題…(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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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境邊陲】 現場直擊!蘭嶼貯存場
「你看,如果這是工人"當"你的車子做鈑金、上漆,這樣你可以接受嗎?」
Re: 【國境邊陲】 現場直擊!蘭嶼貯存場
已修正筆誤之錯字,謝謝讀者提醒。
Re: 【國境邊陲】 現場直擊!蘭嶼貯存場
“讀書人”讀書害死人。
這就是我們的社會還停留在“石器時代”的唯一原因。“白賊”。
因為.......所以才.......。
嚴格的“工安”會造成工作的不順?
世上沒有笨大人,只有用笨方法工作的大人。
Re: 【國境邊陲】 現場直擊!蘭嶼貯存場
政府壓榨這些每天為了生活曝露在高度危險中的工人,還好意思對所謂的「超高效率」得意?
一定要保護A跟B兩位勇敢的證人,如果哪天台電對他們怎樣,也要把事情揭發出來!
Re: 【國境邊陲】 現場直擊!蘭嶼貯存場
這些資料有否可能翻譯成英文
傳撥到全世界
讓國際原子能??委員會來管嗎??
太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