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於今日公布「掃A勞動條件檢查」檢查結果,本次共計檢查11,413廠次,違反重點檢查項目計有3,499廠次,違法比例為30.7%。本次檢查計有4,517件違反重點檢查項目,違法業者除責其立即改善外,均依法由地方主管機關裁罰,違法情形分析如下:
違反比例最高為「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共計1,227件,占總違反件數比例27.2%。違反比例次高者為「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共計1,200件,占總違反件數比例26.6%。另,「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共計667件,則占總違反件數比例14.8%。「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共計432件,則占總違反件數比例9.6%。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掃A勞動條件檢查」係針對100年「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報告中,「超時加班」、「未支付加班費」違法比例較高之「金融保險業」、「資訊通訊傳播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住宿餐飲業」、「製造業」及「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等八大行業,動員全國各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於100年下半年擴大執行之勞動條件檢查。
勞委會強調,勞動基準法罰則業於100年6月29日修正提高,雇主如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延時工資,最高可處三十萬元之罰鍰。事業單位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善盡雇主保護勞工之責。勞工如知悉事業單位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亦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本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將立即依法查處,對於申訴人之身分亦將保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