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 蘋果日報 論壇
藝人赴中是文化輸出 洪浩唐
藝人伊能靜日前因穿上中國解放軍制服,演出中國「慶祝建軍80週年」的紀念電視劇《狼煙》,而備受部分台灣媒體及網友的批評;她除了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藝術歸藝術,政治歸政治,莫將藝術泛政治化」外,隨後並在個人部落格發表《我的和平立場》一文,除了表達自己對「軍人」與「戰爭」的個人感受外,也強調她身為一個演員,最重要的是善良和平不辱華人。
雖然她在部落格中也表示,將不會再對此事有任何回應,但有鑑於近年選擇前往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日益增多,而兩岸此刻又處於敏感狀態,類似上述事件可能也將層出不窮,所以不論是藝人本身或閱聽大眾,於公於私,如能對此一敏感時刻的敏感問題再作較深刻的省思與探討,應能獲致較具建設性的意義。
首先,如果我們還自許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的話(而且將此視為我們最高的共同價值),就該尊重他人也有選擇政治立場的自由;而如果上述是我們的共識的話,或許就能試著以「平常心」來看待,將台灣藝人視為一種「文化產業」,而將他們赴中國發展也視為一種「文化輸出」。
然而我們也發現,長期以來,相較於其他國家或地區,赴中發展的台灣藝人雖然在當地大都受到相當程度歡迎和禮遇,但似乎總(習慣)處於「單打獨鬥」的處境。究其原因,一方面或許迫於政治的敏感;另一方面則在於台灣藝人們在中國缺少一個類似「台商權益促進會」之類的民間組織,來作為藝人與兩岸官方的「對話窗口」。
在瞭解這個組織的主要功能之前,我們可能得先誠實地檢視台灣藝人在中國的兩大「優勢」:第一,相較於中國,台灣的娛樂產業發展較早、較成熟,藝人在此狀況下進入中國市場就容易有類似「技術先進國」的優勢;其次,在兩岸敏感的關係下,台灣藝人在中國內地,可能還具有「被統戰」的特殊價值。特別是針對後者而言,如果藝人們有一個組織,出面來替他們協調出一個雙方都可接受、可容忍的「政治底限」,從而為類似的「政治事件」,建立一套危機處理的「SOP」。這樣一來除了可以降底藝人們的「心理壓力」、保持一定程度的尊嚴外,還可增加談判籌碼──試想,若是藝人們被總是一再地在「政治立場」上被「各個擊破」而讓步、一下就把「底牌」掀光了,還有什麼籌碼為自己或「後繼者」爭取權益?在商言商,既然我們不可能再走「限制」的老路,站在保護產業的立場,成立類似民間團體,實屬必要。
最後,該提醒藝人的是,演藝事業畢竟還是一種「感性產業」,藝人們雖然可以不必有特定的政治立場,但其「情感表達」至少得要能夠說服得了觀眾,這也是一種「職業道德」。例如當他(她)們被交付的表演項目竟是一種「政治宣傳」時,這時候再要說「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的話就太沒說服力了──更別說是一邊穿著「解放軍服」(別忘了,直到現在這支軍隊還把幾百枚的飛彈對準台灣呢!),一邊發表《我的和平立場》,看起來有多「不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