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高三的小嘉(17歲)和高一學妹小萍(15歲)是男女朋友,兩個人趁大人不在家,在房間相互愛撫與做愛。小萍的母親發現後大為震怒,不管小萍表明兩人皆同意發生且真心相愛,但母親還是決定提告小嘉,不接受任何和解條件…
青梅竹馬的巧兒和阿國,升上國中後開始對性感到好奇,於是在某天下課後,照著性愛小說的敘述來場身體探索之旅。某天巧兒把這段嘗試告訴小美,不料,小美竟和班導報告,在相關法律的規定下,班導立刻向教育局通報,看著學校老師們大陣仗的調查,還把他們隔離,巧兒和阿國想著: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
隨著青少年初次性行為年齡逐漸下探,類似的故事一再的在校園內發生,許多青少年在愛情或好奇心的驅使下發生性關係,這樣的行徑不只可能引來責罵,更嚴重的是可能觸及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刑法第227條規定與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猥褻者,縱未違反其意願,仍構成犯罪行為,而第227條之1雖然明定未滿十八歲之男女犯第227條之罪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此即俗稱之兩小無猜條款),這也只是在量刑上予以減免,並無解於本質上仍被認定是犯罪行為〉,面對青少年間的性探索行為,使得雙方直接必需面對司法程序,成為刑法上的嫌疑犯、被告,對於青少年來說,是否真的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2010年因為兒童性侵案件遭輕判而由網民自主興起的白玫瑰運動,引發社會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重新檢討的聲浪,期望能夠擴大對兒童的保護,嚴懲性侵害犯罪。因應這波社會討論,婦女新知基金會邀集數個婦運團體共同討論,發現問題癥結點之一的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有關兒少性侵之規定,還需要更廣泛深入的研議與溝通來形成共識。再加上,刑法在兒少性行為的規範,不只處理對兒少的強制性交行為,青少年之間合意的性行為也是刑法規範的範疇,因此,若只以提高刑度、限縮減刑與免刑資格作為修法方向,是否真的能夠回應社會對於尊重、保護兒少的呼聲?還是反而使得好奇的青少年們,就算不涉及任何強制的性侵犯行為,都會淪為刑法大刀下的懲戒對象?
去年〈2011〉年,婦女新知基金會於北部舉辦探討兩小無猜案件司法困境及未來走向的座談會,邀請刑法學者分析兩小無猜的法律規定,也發現現行教育、司法實務中仍存在著許多未被發掘的問題,尚待透過更多交流,蒐集及釐清問題。因此,我們邀請您一起來參與南部場的討論,期待透過在地實務工作者的分享,得以釐清問題關鍵。
一、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台灣法學會刑事法委員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二、活動時間:2012年4月27日13:50-17:00 (13:30開放簽到進場) 三、活動地點:高雄市婦女館1F演講廳〈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7號〉 四、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http://www.taiwanlawsociety.org.tw/form_97/html/1010427.htm,聯絡人:彭秘書02-23313069),或將報名表回傳至婦女新知基金會(E-mail:peiting0123@awakening.org.tw 、傳真:02-2502-8725,聯絡人:徐蓓婕02-25028715) 五、活動對象:司法人員、社工人員、學校教師、家長、關心此議題之民眾或民間團體 六、議程表:
時間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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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3:50 |
報到與進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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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4:00 |
開場及介紹與會來賓 |
主持人:陳昭如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
14:00─14:30 |
刑事法體系中對兒少性侵問題之處理 |
發言人:李佳玟副教授〈成功大學法律系〉 |
14:30─15:10 |
從多元面向談兒少性行為案件之實務處境、困境及未來期許─ |
發言人: 卓耕宇理事長〈輔導老師、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王儷靜〈屏東教育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
15:10─15:30 |
播放CEDAW宣導影片暨休息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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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
從多元面向談兒少性行為案件之實務處境、困境及未來期許─ |
發言人: 梁玉麗督導〈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防性侵害防治中心〉 林夙慧律師〈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 陳美燕庭長〈高雄少年法院〉 |
16:30─17:00 |
意見交流與討論 |
主持人:陳昭如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
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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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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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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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項 |
1. 免費報名。 2.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4月23日中午12:00止
3. 報名表填寫後,請以傳真或E-mail報名!請務必來電確認是否
■ E-mail:peiting0123@awakening. ■ 洽詢電話:(02) 2502-8715 徐蓓婕〈婦女新知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