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稅改玩真的?
檢視財政部證所稅方案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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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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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財政部此次所推出的證券交易所得稅(證所稅)課徵方案,台灣智庫國會政策中心質疑:在「衝擊最小」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下,有關社會大眾最關心的稅制不公,根本無法藉此獲得改善,且連帶對國家稅收的增加亦無幫助。因此認定財政部所提方案,乃屬「下策」。而國民黨立委曾巨威所提出的證所稅版本,因有較多改革幅度,頗值得參考;但就稅改的理想目標而言,仍有討論的空間,故只能算「中策」。整體而言,台灣智庫認為,有關證所稅的改革,應回歸所得稅法,才是「上策」。

今日記者會由台灣智庫執行長郭建中主持,並邀請到台灣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林向愷、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蘇建榮、立法委員林佳龍,一起對財政部證所稅方案進行檢視與分析。以下是記者會的精華內容:

郭建中:回歸所得稅法才是「上策」

台灣智庫執行長郭建中首先表示,一直希望政府稅改是玩真的,但財政部的版本只想縮小打擊面,結果都在妥協與退縮。他認為,真正的稅改方案,必須符合落實社會公平正義與合理增加國家稅收這兩個原則,而財政部目前所提版本,以此兩原則來檢視,都還有相當的距離。

因此,郭建中代表台灣智庫提出對證所稅的三大主張:

1.現行證交稅絕不能調降:無論證所稅如何課徵,為了維持國家稅收與抑制過度短期的頻繁交易,現行證交稅絕不能調降。

2.財政部版「下策」,曾巨威版「中策」:依財政部現行證所稅方案,劉憶如部長自己評估,受到衝擊的股民約只有1%。台灣智庫認為,這既無法實質增加稅收,離落實社會公平正義的目標,也相當遙遠,屬於「下策」。而國民黨立委曾巨威所提出的證所稅版本,就「抓大放小」的效果與「量能課稅」原則而言,相較之下,確實更進一步,值得參考。但就稅改的理想目標而言,仍只能算「中策」。

3.回歸所得稅法才是「上策」:證所稅的課徵,應回歸所得稅法,並刪除現有第4-1[1]與4-2條[2]的規定。目的是在讓投資人未來買賣證券若有損失,可以抵稅;但若獲利,則須課稅。如此才是真正的「量能課稅」。我們認為,沒有理由讓資本利得有差別待遇;應比照現行勞動薪資所得的課稅方式:有所得,就須繳稅,而且所得越高,繳稅就更多。

林向愷:「黑箱作業」的假改革

台灣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林向愷進一步評論,財政部的版本就個人部分而言,「合併申報」方向是正確的,但「分離計算、抓大放小」,則是獨厚資本所得,違反「有所得,就應該課稅」的「量能課稅」原則。

林向愷進一步表示,財政部版本的300萬申報門檻(申報戶證券交易所得),相關申報條件過度寬鬆,將耗費許多不必要的人力與課徵成本。而國民黨立委曾巨威版本以「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大於300萬者,或總額小於50萬元,但當年度證券交易額達5000萬者」為申報門檻,則忽略了低所得者,其資本所得不一定低,會有更不公平的現象。因此他認同台灣智庫的建議,化繁為簡,不要設一堆申報門檻,應回歸所得稅法,合併申報與計稅,讓有所得者,就要課稅。

林向愷還指出,以他親身參加的經驗,財政部此次證所稅方案的提出,完全是「黑箱作業」。既不尊重專業與多元意見,也未做好事前的稅收評估。恐怕最後只會造成「空有稅務,沒有稅收」的假改革,成為另一個民怨的開始。他要求財政部應就當前三個版本的稅收效果,向民眾說明清楚。

蘇建榮:看不見「租稅公平正義」

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蘇建榮也批評,相較於現行的免稅規定,財政部的方案雖已向前邁進一步,但卻是充滿與現實妥協的一步。針對法人部分,他批評財政部採納入最低稅負制,並調降免稅門檻(200萬降為50萬)與提高徵收率(10%調高為12%)的作法,與財政健全小組資本利得分組與會員的普遍認知(納入營利事業所得總額課徵營所稅)有明顯差距。想必是受到證券金融業法人的影響,而採取的妥協結果。

而針對個人部分,他也批判,採分離課稅(稅率20%)且訂定偏高的免稅門檻(證券或期貨交易所得淨額300萬元以上),已失去財政健全小組所宣示的租稅公平正義的理念。既難見其租稅的重分配效果,也無法對稅收的增加顯著貢獻。因為依據9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所得總額300萬元以上者,為所有申報戶(5509478戶)的前6~7%左右,若以此加計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門檻300萬,合計600萬元以上,則推估約在所有申報戶所得分配的1~2%之間。他質疑,如此有多少人會被課到證所稅?

蘇建榮還指出,有證券交易所得300萬的免稅門檻,將會有人頭戶氾濫的結果,不僅增加財政部的稽徵成本,納稅義務人的遵從成本也相對提高。蘇建榮呼應,回歸所得稅法才是上策,徹底回歸到所得稅法的課徵,才能符合租稅公平正義;就國家財政稅收而言,依財政部版本,僅對1%的人有用,對稅收增加沒有貢獻,徒增投資人的成本,更造成資本市場的扭曲。

林佳龍:稅改虛晃一招,轉移施政無能的焦點

立法委員林佳龍則質疑:馬政府的稅改方案是真的要改革?還是假藉改革之名,偷渡反改革政策?因為財政部不僅不尊重參加財政健全小組的專家學者,更不斷的拋出議題來轉移焦點。

林佳龍指出,財政部藉提出證所稅的改革方案為幌子,排除其他也需要被重視的議題。就稅改而言,包括資本利得稅中的土地實價課稅、中央地方的財政劃分,都已被掩蓋。而且,當大家都陷於證所稅如何課徵的細節時,剛好可轉移最近馬政府施政無能所引發的民怨。因此他呼籲大眾在520之前,不要被馬政府藉此轉移物價上漲議題的焦點。

林佳龍評估,財政部將證所稅弄得很複雜,但連會課到多少稅都不知,恐將最後淪為假改革。不僅無用,更會使未來租稅改革的道路更加艱難。林佳龍總結,財政部的證所稅版本是多輸版本;要改就改真的,請馬政府提出邏輯一致、效果可評估、社會可集思廣義的改革方案;不要假改革之名,藉此轉移話題,最後造成社會的空轉。

[1] 第 4 - 1 條 (證交所得停徵所得稅及損失不得自所得額中扣除)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2] 第 4- 2 條 依期貨交易稅條例課徵期貨交易稅之期貨交易所得,暫行停止課徵所得稅;其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媒體聯絡人:柳嘉峰 0939-655-262 / 02-23706987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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