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課綱延宕多時
同志處境調查 近六成遭他傷

2012/04/17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由多個性別、同志團體組成的「友善台灣聯盟」今天(4/17)上午公佈了國內首度針對青年同志壓力處境所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高達近六成的同志曾因為自身的性傾向、性別氣質或性別認同而遭受他人傷害;近三成曾有自殺念頭,二成的人曾企圖自殺而未遂。聯盟強調,台灣校園長期缺乏同志教育,即便性別平等教育法已通過8年,但相關教材及課綱卻不斷遭延宕,導致青年同志在求學期間普遍缺乏支持;呼籲明天將在立法院報告性平教育課綱內容的教育部,立即落實性平法規範、改善青年同志處境。

友善台灣聯盟公佈國內首度針對青年同志壓力處境所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攝影:王顥中)

友善資源不足 青年同志自殺、自殘率高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簡至潔表示,過去社會少有機會看見青少年同志處境,但這次的問卷調查中包含了非常多的在校生參與填寫,其中最小年齡僅14歲,其餘部分也是由剛離開校園不久的青年同志,回憶自己在校時的情形所填寫,可以充分反映出校園同志的現況。

在調查結果中,58%的青年同志曾因為性傾向、性別氣質或性別認同而遭他人傷害,其中高達91%曾遭語言暴力傷害、其次則是人際排擠(54%),而屬於直接肢體暴力與性暴力的傷害,也分別有14%及3%;這些被傷害經驗主要集中在國中階段(59%),而高中及國小則分別佔43%及36%。此外,有高達29%的受訪者因為性傾向、性別氣質或性別認同而有輕生的念頭,18%的人曾企圖自殺未遂,發生時間的比例分別為國中(59%)、高中(53%)、國小(15%)。

簡至潔指出,從青年同志自殘行為經常發生在國中階段,因為當國中生缺乏足夠社會支持時,特別容易覺得生活黯淡、沒有未來,而在內外交迫下試圖結束生命。

普遍缺乏資源,是這個高自殺、自殘率的重要背景,根據統計,有23%的同志在18歲前不曾接觸任何同志友善的資源,簡至潔說,由此可以想像這些同志是在多麼缺乏支持的孤獨環境下長大,同時也凸顯「真愛聯盟」等特定宗教團體近日「同志教育是霸權」的宣稱根本與事實不符;她強調,目前台灣的教育環境,針對同志連被動的友善資源提供都不足,更別提要主動打造多元性別教育空間,「如果學校教得夠多,怎麼會有23%的人完全沒接觸?」

主要壓力來源:家人認同、「婚嫁」與媒體的不友善

不久前,立委張曉風才因為一席「剩女說」(相關報導)遭到抨擊,其失言被指為忽略了許多人是「因政策瑕疵而結不了婚」,同時更剝奪了人有「選擇不婚的權利」。然而,台灣社會中「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刻板觀念,當然不是只存在於張曉風心中,根據問卷結果,68%的同志被「婚嫁」的社會壓力壓得喘不過氣;除此之外,有79%的同志「最擔心家人無法接受」、57%的同志認為媒體上包含新聞節目及公眾人物的不友善言論讓他們感到壓力。

簡至潔批評,台灣社會目前對於成家的想像依然過於刻板,一方面好像以為沒結婚人生就不完美,同時又排除了結婚以外的成家可能;而依照現行法,同志既無法成婚、也無法締結為伴侶,完全缺乏成家的社會制度保障。

性平法通過8年 同志教育仍未落實

友善台灣聯盟呼籲教育部及立法院,儘速通過性平課綱、改善青年同志處境。(攝影:王顥中)

這次參與了問卷填寫的21歲青年同志倫倫,以「順利倖存的娘娘腔」自稱,在記者會上現身,細數國中小求學過程中,遭同學罷凌、欺侮的經驗,不僅經常遭受言語辱罵、課桌椅被塗寫謾罵字眼、上廁所時也經常被偷窺騷擾;倫倫表示,這段過往的經歷,至今都很不願意回想,當他被欺負的時候,沒有同學、老師能站出來協助,只能自己假裝堅強、一個人默默承受,習慣這些欺侮,「如果這些欺負我的人,曾經接受相關課程,能學習接納像我這樣的人,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情了?」

在國中擔任老師的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吳政庭表示,多數同志在學齡階段遭受歧視,在不友善的校園環境成長,當教育人員放任歧視性的言論、作為在校園中出現時,同志學生就只能靠自己發展生存策略、保持樂觀;他認為,教育不該區分階級貧富、性別、性傾向,保護受教權只是最基本的,呼籲教育部儘速通過在中小學課程綱要中納入同志議題。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不是只有同志學生才需要同志教育來獲得培養自我認同,而是所有的學生都需要去學習認識多元差異,教育雖然不是推動友善環境的唯一途徑,卻是其中一個重要且必要的途徑;王蘋強調,《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在2004年通過,其中清楚規定應實施將涵蓋了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同志教育在內的性平教育內容融入課程,然而8年過去教育部都沒能落實;而原先教育部預計在去年(2011)8月依法實施的課程綱要,卻又因為「真愛聯盟」等宗教團體的扭曲與煽動之下,往後退縮(相關報導),呼籲教育部及立法委員應儘速通過,使性別友善不致於淪為空談。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17條: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 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 學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3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2012「台灣同志壓力處境問卷」調查結果初步分析

(資料提供:友善台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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