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付七成 祥裕員工求償無門
跨國大廠友嘉集團 子企業違法裁員

2012/05/02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無薪假」是指企業資方因景氣問題,跟勞工約定部份工作日不上班,減少工時及工資,以「渡過難關」的手段,前行政院長吳敦義一席「無薪假可以得諾貝爾獎」的說法,指的就是在這種情形下,工人不用失業,等景氣好了再恢復全時全薪的工作;但這混淆了老闆本來應該負擔的企業經營風險,迫使工人為了保住工作,而賠上生活的穩定、跟老闆一起承擔經營的風險。

不過,是不是「無薪假」都是這個樣子的呢?

今天(5/2),勞動節的隔天,桃園中壢祥裕電子的員工到勞委會陳情,在今年(2012)1月,資方以一紙切結書,要他們簽下依據《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由勞工解除契約,並且同意以《勞基法》規定7成的資遣費資遣,在此之前,祥裕電子工人的工作狀態,已經非常不穩定,去年上半年,在趕工、全員加班趕進度,7月之後,公司接到的訂單,卻開始轉給同業的友銓和豪倫電子,部分人被「借調」到這些公司上班,不想去的,就開始放「無薪假」。

放無薪假的人,領17,880基本工資,到公司擦機器,接著,這些機器就一台一台被運出去,運到杭州的友科電子。公司不想經營了,最後,今年1月,大家手上拿到了解除契約的切結書,「如果你不接受這些條件,過一陣子,就一毛錢也沒得領」,祥裕電子自救會會長宋健青說,公司這樣威脅他們,大家擔心血汗錢真的一毛都沒有了,於是紛紛同意,簽了,70%的資遣費,其中50%一月費入帳,20%,5月1號,也就是昨天入帳。

祥裕的員工總共400多位,現在只剩下幾十個人,其餘全都被資遣了,去年12月開始,部份被資遣的人開始組織自救會,四處奔走,希望挽回自己應得的保障,不過,切結書在手,不管是找資方協商、縣政府的調解,通通無效。

好,公司虧損,經營不下去了,該給的資遣費,還是該給;不過這個所謂「公司經營不下去」,是怎麼一回事呢?

同樣在今天,聯合晚報B3版登著一則新聞,「友嘉宣佈再併購義、德2廠」,台灣第一大、全球十大工具機製造商友嘉集團繼併購了3家義大利廠之後,又再併了義大利和德國的2個廠,友嘉董事長朱志洋說,這樣友嘉在海外,在義大利有4個廠,韓國有3個廠、美國1個廠、日本3個廠、德國1個廠,預計,友嘉將在今年成為義大利工具機第1大廠,並且還將在印度設廠;此外,友嘉也用入資的方式取得韓國工具機廠DMC50%的股權,預計5年內要成為韓國第三大,著眼在美韓FTA的簽訂後,輸美免關稅的優勢。

哇,出國比賽得第一,這不是「台灣之光」嗎?但是,這跟祥裕電子有什麼關係?

我們攤開下面這張圖看一看,就可以了解了:

6989449940_08b0c5109a_b.jpg友嘉集團的企業版圖。(資料來源:友嘉集團)

不管是祥裕、友銓、豪倫,或者杭州的友科,全都是友嘉集團這一個龐大的企業體的一員,除了工具機製造的本業外,友嘉也在全球投資像祥裕這樣的印刷電路板廠,所以,祥裕的這個所謂「虧損」,到底是真的虧損,或者只是這龐大跨國企業內部的調度而已?

6989579438_f603043759_n.jpg祥裕電子員工自救會,將責任直指母公司友嘉集團。(攝影:孫窮理)

宋健青說,目前祥裕已經開始賣土地、廠房,另外祥裕這一間台灣上櫃公司的牌,也很值錢。3年前,友嘉把祥裕買了下來,就好像我們看到友嘉在全球併購、擴張版圖的動作,朱志洋向來有「台灣併購大王」之稱,友嘉集團的控股公司,分別在香港和台灣上市,透過雄厚的資金操作,走遍全球,建構了這個工具機的跨國集團。

好,那麼現在,就看你如何來理解,這一年多來,祥裕的趕工、轉單、無薪假,一直到資遣的動作了。

切結書,是一個精巧的設計,法律上,只有祥裕是員工的僱主,所以跟友嘉集團沒有關係,而依據《勞基法》第14條,是勞工跟僱主解約,資遣費還是有,但是不適用《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預告期間」的工資也可以省了;資遣費是《勞基法》保障的最低勞動條件,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副處長王厚偉說,「只給七成的資遣費,這是違法的,會協調桃園縣的勞工局,對資方開罰」,依據《勞基法》第78條,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嗯。

「在行政上,屬於違法,可以裁罰,但對於因資遣費所生的債權(和資遣費本身不同),因為是經過勞工的合意,是可以減少的,所以勞工針對那少掉的三成,在民事上,可能沒有請求權」,王厚偉說。

那就對啦。

王厚偉說,勞委會將會再協調桃園縣勞工局,對這個案子再進行一次調解,宋健青說,現在也有部份員工,打算針對切結書是在資方「強暴脅迫」下簽訂的這個部份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