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民國101年5月14日(一)上午9點 地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聲援永華工會商明郎常務理事復職勞委會陳情新聞稿
桃園縣永華機械(股)公司在101年1月6日,違法解雇工會常務理事商明郎,解雇原因是永華工會在100年底爭取年終獎金時,經由集體決議發了一份文宣,內容說到永華公司在100年時賺錢,常務理事商明郎就遭到永華公司以「散佈不實謠言」的理由而解雇,甚至在裁決過程中,永華機械公司董事長,也就是民進黨前台北縣長尤清的太太曹子勤,請來知名律師顧立雄專門協助,根本是拿大砲打小鳥,欺壓弱勢勞工。
商明郎在上級工會的協助下,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也在5月9日收到勞委會勞裁(101)字第4號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裁決永華公司解雇行為「無效」,且應在裁決決定書送達日起回復常務理事商明郎工作,裁決書中也提到該份文宣是由工會幹部集體製作,並非永華公司所指稱商明郎「私自散佈不實謠言」。
但是當商明郎在5月11日早上,依據裁決結果向永華公司報到上班時,卻遭到永華公司管理階層阻止,並表示「回來上班可以,但是要對不實文宣提出澄清。」這樣的行為明顯是對於裁決制度的不尊重,也嚴重侮辱王如玄主委在新勞動三法實施後宣傳的「勞動新紀元」。
王如玄主委在今年4月30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台灣勞工應該要學會談判」,但在永華的案件中,工會僅因為在爭取年終獎金時,對廠內員工發佈文宣提及公司賺錢,幹部就遭到解雇,令人擔心勞委會主委是否因為快要升為勞動部部長,而離基層勞工的處境越來越遙遠。
因此,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桃園縣總工會以及團結工聯盟會,將在5月14日早上九點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陳情,並提出三點訴求:
- 立刻撤除永華公司副董事長布施浩司的工作證。
- 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凍結永華機械公司外籍勞工聘僱許可。
- 保障工會幹部工作權,捍衛裁決制度。
如商明郎於本週仍未依法復職,上述團體將在5月18日永華母公司日本KYB社長來台時,包圍永華機械工廠,要求該公司遵守台灣法令,並於5月20日馬英九總統就職時,要求馬總統面對台灣勞工遭到剝削打壓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