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自主不容干預 勞工市長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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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

今日(5/15)高雄市民進黨籍議員洪平朗於議會質詢時再度對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甚至是工會與廣大的勞工發表極不友善的言論。

雖然身處勞工城市,但洪平朗議員連最基本的職業無分貴賤都不能理解,硬是區分白領勞工與藍領勞工,還暗指教師身為白領工作者,為何要降格自稱勞工並且組織工會。本會慎重告訴洪議員,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所屬的會員工會中,不僅有教師,還有醫師、護理人員、工程師、銀行工作者!我們不分藍領、白領,我們都以勞工這個身份為榮,我們組織工會,因為這是受雇者最基本的勞動人權。

洪平朗議員將教師權益與學生的受教權對立,批評學校不應該借場地給工會,更暗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會員人數高達九千多人,並把工會會員(老師)至工會處理事務比喻為「閒雜人等」,將對學生安全造成危險。事實上,事業單位提供辦公場所給工會,本來就行之有年,更是台灣勞資關係常見的模式,不僅公部門如此,民間機構亦然。洪議員此舉嚴重干預工會的自主運作,更企圖介入工會與校方之間的勞資協商,不僅傷害工會會員,更嚴重破壞勞資和諧與長久以來建立的慣例。

陳菊市長曾擔任過勞工委員會主委,任內更大力推動多項勞動法令,素有勞工之母、人權市長之稱,我們期許陳市長與工會站在一起,共同捍衛勞工尊嚴與工會自主權益!

聯絡人:高雄市產業總工會 江健興理事長 電話:07-338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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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洪平朗議員與劉亞平理事長各有各的說詞,議會以劉亞平拒絕出席,卻事先未向議會說明,譴責劉先生不尊重議會。劉亞平則事前召集媒體宣稱若到議會,一定會被修理,並堅稱法律並未授權議員質詢基層教師。

這件事雙方明明都有錯,於法議會無權要求基層教師列席,於理身為受邀人的劉亞平,不論身分是教師或工會理事長,應當事先向議會說明不願列席。為什麼劉亞平一方團體急於將事件擴大?擁有萬餘會員的劉亞平先生為什麼選擇向媒體陳述將不會出席議會,而不願回覆議會的邀請?他憑藉著什麼?

事件仍在持續發展中,議會方面再度發文市府要求劉亞平列席。但劉亞平一方團體5/10就在網路發起了連署,以”譴責高雄市議員【洪平朗】假質詢之名,行干涉工會自主、踐踏教師尊嚴之實”,眼見連署4天後雖有百餘團體加入連署,但個人連署僅有千餘人,隨即再度發起”【教師維骨力、萬人大連署】~團結捍衛尊嚴,拒絕政治脅迫”活動,要求各校發動會員連署,並將公佈各校參與人數。

今天劉亞平再度缺席了,且宣稱他以市民信箱問市長未獲回覆前不便出席,把責任推給了陳菊市長。

劉先生批判意見不同的一方的習性可在他的個人電子報中看出端倪,熟知法律條文的他,被告未曾輸過,電子報中充斥著假設性的陳述,大量散布的電子報與媒體的推波助瀾,讓他成了弊端的揭發者。他的假設並非全部正確,一些踰越事實的推測雖然在經過相關單位調查後證實錯誤,但媒體不會對這些調查結果有興趣,事過境遷留下的僅有電子報的存檔與當事人的唏噓。
各位可以到教師會網站的司法互助金查閱,近幾年來教師會以執行會務為由花費的多少金錢來進行被告、告個人、告團體等行為,堪稱全國最常上法院的教師會。

眾多的連署看得出許多人支持劉先生,因為他的一方宣稱他只是小老師。但縣教師會今天的公告卻是以公佈各校連署人數要各校會長推動連署,這行徑彷彿不久前才被批判的要校長回報票選美濃觀光小城般令人錯愕。換了立場就讓這些幹部換了想法,以群體強迫讓少數人不得不同意群體核心,這就是幹部們不斷宣稱的自由民主嗎?

這次事件除了不斷被放大的洪平朗議員要求教師列席的不良行為外,從事教育工作的各位教師,在你們參與連署之前,請你們想想劉亞平的行為是否有錯?

讓學生們有正確的是非觀念一直是教育的重要課題,這次學生們也在看。

曾幾何時教師團體也成了類似政黨的群體,有事你們擔,有利我們享。團體會務的運作以擴大自身利益、縮小責任義務為主。為了達到目標不惜評擊週圍有利害關係的群體,而不論這些群體都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夥伴,或是相依相存的同胞。

群體有如變形蟲般不斷變化,校內爭鬥時可以分成導師與科任,老師與行政,或是教師與校長主任。校間鬥爭時可以是原高縣與原高市,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家長與校方,學校與教育局或市府。

為了擊倒對方,找尋對方缺失,再將缺失放大再擴大,運用各種管道傳播。對方真有缺失時中箭落馬,但若無嚴重缺失,雖然最終全身而退,但在經歷這群體圍攻時,那種左支右拙的窘境,與追求自己清白證據時的無力感,沒有體驗過的人絕難想像,特別是這群體慣用的媒體攻勢,所造成的影響非常深遠。即使被攻擊的對象早已轉到其他方向,被攻擊者可能還得承受相當長久的異樣眼光。

真有弊端,體制內有非常多方法可以處置,但這群體慣用躁進的方法,仿如嗜血的狼,在嚐試過被撕咬獵物的鮮血後,便將這方法當作不二法門。沒錯大砲可以消滅敵人,但也會引來更多敵人,躲在大砲後方的這些支持者,小心核心群體的變化,以免不知何時成了砲灰,而無處申冤。

在對峙的雙方為何而爭,尚不明朗的狀態,單憑想像會遭到對方羞辱,就以群體的名義發動連署,將所有教師與那一人綁在一起,嗜血的中心何時才會想到被託付的責任,別因為過去的幾度擊倒個體,就自大的認為可以凌駕一切。

攻擊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大家多久沒反省了?

在被盲目動員前,先想想如果對方持有確實根據,賠上的將是所有教師的顏面。

為什麼這篇各賞兩巴掌的文章,對「於理有疏」的劉先生大肆撻伐,卻對「於法有失」的議員輕輕放過?若為公正客觀之評論,不是該兩巴掌打得一樣重才對嗎?況且,若不是玩法、弄法甚至可說是視法為無物的議員,無理要求基層教師列席在先,怎會有後續所謂劉先生的無理動作呢?讓學生們有正確是非觀念,的確,那「於法有失」嚴重呢?還是「於理有疏」?

反省?指的是那些「被擊倒的個體」嗎?該是沒有吧!! 不然怎會試圖藉著議員的手來修理劉先生呢?如果有確實根據,台灣是法治國家,理應走法律路線提告,怎會假公濟私地運用議員權力來胡作非為?事情還沒告一段落,真相還沒大白,會不會賠上所有教師的顏面仍是未定之數,但是已經見識到議員對教師的「不尊重」已令人匪夷所思,若真如議員所言要求教教育問題,何不登門拜訪以示誠意,徒然口惠實在無法令人信服!

工會是沒義務出席議會,但議會與教師工會應各為勞資雙方,劉亞平應出席議會,不是列席也不是被質詢,而是鬥,劉亞平把工會做小了!

如果工會都不懂得捍衛自身的權益,那這種工會不要也罷!
於法本來就無權要求工會理事長列席質詢,何來的於理?今天議會要求我們任何人列席質詢,我們都有要去的道理嗎?
他可是工會理事長!本來就是應該要去對抗資方、體制的人,對抗議會的不合法(個人認為也不合理,不過...依你吧!)的要求,甚至可以說是他應該表現出來的風範,這才是〝工會理事長〞應有的〝道理〞
最常上法院的的教師會,這就我看來反而是種讚譽,這代表我們國家漸漸進入民主法治時代了,對簿公堂不是什麼壞事,把那威權遺毒的思想拿掉吧,現在的司法體系雖然有不少問題,但是絕對比人治的自己喬要好太多了

議會是代表民意,應該徵詢人民團體的意見,不應該質詢、備詢人民團體。人民團體拒絕接受議會質詢、備詢,本來就是合理也合禮的事;議會卻因此而休會,實在是議會既無理且無禮。老師們,該給議員們上堂課,好好教教他們什麼是禮、義、廉、恥───從小學生就該懂的。

陳市長真是爛透了!
同時也看不懂,為什麼劉理事長不去議會叫做"把工會做小了",
那他去要怎麼鬥?也都希望陳先生可以提出一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