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高市府、議會打壓教師工會
工會團體兩黨黨部前表達抗議

2012/05/23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濫權黨員、欺壓工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與其他工會團體,今天(5/23)先後前往民進黨與國民黨中央黨部,要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爭口氣,因為日前高市議會要求劉亞平至議會備詢,在劉兩度拒絕的情況下,決議禁止他參與日後高市任何教育政策的諮詢與相關會議,而市政府更順著議會的決議,在於法無據的情況下,解聘劉亞平高雄市教育審議委員一職。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等聲援工會團體,在民進黨部前上演行動劇,諷刺日前高市議員洪平朗要求劉亞平至議會備詢,根本是欲打壓工會幹部。(攝影:陳韋綸)

5月9日,民進黨籍議員洪平朗要求劉亞平赴議會備詢,劉亞平認為無論是教師或是工會理事長身分,都沒有義務至議會備詢因此拒絕出席。5月15日,洪平朗再度要求劉亞平出席議會,並表示自己是接獲校長與家長陳情,才會要求劉至議會接受質詢。洪平朗並在質詢中控訴高雄市教師產業工會長期霸佔忠孝國中校舍作為會館使用。最後在劉亞平再度拒絕的情況下,議長、國民黨籍議員許崑源通過決議,禁止劉亞平參與高雄市教育政策諮詢以及相關教育行政會議,高市教育局則在16日以發新聞稿表示「尊重決議並比照辦理」,市政府更在17日發文工會,解聘劉所擔任的教育審議委員會一職(洪平朗議會質詢影片:5/95/15)。

桃園縣教育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表示,劉亞平非市府官員,要求赴立院備詢根本依法無據,洪平朗根本是濫權,她批評這樣的行徑違背民主,難保下次其他工會幹部不會被叫去議會修理。

去年(2011)5月《工會法》修正實施後,開放教師成立工會,集體爭取老師的勞動權利,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士庭感慨,議會進行中,洪平朗質疑工會會員請會務假、招收會員乃至於會館設置學校內,「根本是停留在舊時代的思維。」他表示教師爭權,不只是為個人私利,更是確保老師能專心教學,進而提供良好的教育品質。

五都升格與新工會法實施後,高雄縣、市的教師會轉型,分別成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高雄市教師工會」,原屬高雄縣教師會的劉亞平,獲選並擔任前者第一屆的理事長。在過去劉亞平曾經多次召開記者會,爆料、揭露高雄市各級學校有違法之虞或不合理的情事(見劉亞平個人網站「牛奶瓶報報」)。整起風波,劉亞平認為,應是有人認為他「擋人財路」所致。

民進黨部前,聲援工會要求黨中央約束個別議員的言行,並以正式公文要求三日內回覆。負責接受陳情書的社運部主任黃向羣表示,黨部將會進行了解,強調洪平朗問政屬個人行為,但如了解後確有情事,也將比照黨內規定辦理。

針對劉亞平被高雄市政府解除教育審議委員會的委員職務,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指出,地方政府依照《教育基本法》設置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會除提供教育相關事務的諮詢,並有審查地方教育經費的權限,「是相當重要會議」。現場,劉亞平也出示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的聘書,他質疑依照高雄市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明列委員去職的三種情況,「請市府明白告訴我,我違反哪條規定?」他表示依法審議會委員必須包括教師工會成員,他是高市教產工會理事長、代表1萬多名會員,高市府解聘他,明顯是欺壓工會,已經構成不動勞動行為,他說近日也將向勞委會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並向監察院提起糾正,調查高市府是否有違法解聘的嫌疑。

對於劉亞平遭解聘一事,高雄市教育局以局長赴議會備詢為由沒有回應。

高雄市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八條 委員有下列情事者,應辭去委員職務:     一、對各級學校有關說、請託者。     二、與各級學校有商業往來行為或經營各級學校用品者。     三、委員會議無故缺席二次以上者。     前項各款有爭議時,由委員會議決議之。

上圖:5月16日高雄市教育局透過新聞稿表示,對於議會決議「禁止劉亞平參與教育政策之諮詢以及出席相關教育行政會議」將尊重並「依決議辦理」;下圖:就在隔天,高雄市政府正式發函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表示即日解除劉亞平擔任市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的委員職務。

回應

有點曲折不知立報& 蕭曉玲老師怎樣看...

<em>五都升格與新工會法實施後,高雄縣、市的教師會轉型、合併成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劉亞平並且獲選第一屆理事長。</em>

苦勞網記者要做功課,高雄縣市教師會並沒有合併,請查明並做修正!

@愚人:

多謝點出這個該打屁股的錯誤。經查明後以將:「五都升格與新工會法實施後,高雄縣、市的教師會轉型、合併成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劉亞平並且獲選第一屆理事長。」修正為「五都升格與新工會法實施後,高雄縣、市的教師會轉型,分別成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高雄市教師工會』,原屬高雄縣教師會的劉亞平,獲選並擔任前者第一屆的理事長。」

苦勞網 記者 陳韋綸

陳菊只是假勞權鬥士,民進黨也不是左派,台灣需要勞工社會主義的左派,勞工起來革命吧!

劉亞平非市府官員,要求赴立院備詢根本依法無據?

那意思是劉亞平身為教師工會理事長,
高雄市政府沒有權利對工會行為進行管轄?
那如果教師工會做出讓家長校長不認可的行為,
高雄市政府只能睜著眼看著它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