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編按】台灣大學工會的籌組登記,自今年(2012)初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後,歷經4個月的審查及公文往返,直到上週三(5/16),勞工局以「尚難認定兼任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與校方存有僱傭關係」為由,排除了部分工會發起連署人的資格,以致人數不足,故駁回工會之申請(府勞資字第10133896900號)。
關於勞工局的駁回理由,也就是研究生勞工身分的爭點,可參考 2011/06/21 公共論壇 〈組織工會 捍衛校園勞動權〉,文中除指出是否具勞工身分,應取決於實質上是否進行對價勞動並取得報酬,而非從任何形式上的「稱呼」或報酬的「名義」進行認定外;也清楚說明工會的成立,不應根據勞工主體定義最為狹窄的《勞基法》,而應採《工會法》的標準,即是涵蓋了任何具有「組織同盟與社會對手進行團體協商」需求之所有勞工。
針對北市勞工局的駁回,台大工會將提起訴願,同時也會在近日內發起新一波行動,持續爭取。
另外,自去年台大研究生協會公佈研究生勞動調查報告後,有關高工時、低時薪的「血汗勞動」以及教育市場化與產業化的討論,可參考 2011/06/24 苦勞報導 〈台大研協公佈勞動調查報告 校園勞動權議題浮上檯面〉;而在幾天之前,台大工會理事長黃守達也曾投稿:2012/05/22 公共論壇 〈當助學金變成了助削金〉陳述當前大學校園的非典型勞動情景,以「助學金」等具欺矇性質的名目發放實際上有勞務對價關係的「工資」。在這個層次上,與中學建教生面臨的狀況也頗為類似(後者則是以「生活津貼」為名目),可參考 2012/05/16 苦勞報導 〈教育部立法保障建教生 建教盟促立院儘速通過〉。
在國外,高等教育下的許多研究生都有一定的勞動權益保障,可能包含得到外部工會的支援、校內工會的保障,或者其它法律與契約規範。然而在台灣,從碩士生到博士生,研究生的勞動地位始終未被有效認可,一般人仍將研究生視為是學生,而忽略其在大學校園中的勞動貢獻。因此,本文將簡單談談美國研究生工會運動的脈絡、當前的大學功能變化,以及工會可能的策略方向。
在美國,最早被承認的研究生工會(graduate student union)是1969年,在威士康新大學麥迪遜分校(UW-Madison),由該校的教學助理協會(Teaching Assistant Association)主導,成功地以勞工身份和校方簽訂合約。在這之後還有其它大學也開始出現工會組織,然而出現工會組織的大學數量並不多,而且僅只限於公立大學,私立大學內的工會運動也是在90年代後才開始出現。整個研究生工會運動在1990年代以後才開始興盛。1990年後,超過60所公私立大學開始出現工會運動,或是和校方要求勞動協商。在美國的私立大學,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於1989年開始出現工會運動。1999年以前,有19所大學校園內成立了研究生工會,在1999到2002年,則快速增加了13個。2002年被承認的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工會是第一個私立大學研究生工會,則又掀起另一波研究生工會運動。目前為止,在美國許多大學的研究生越來越重視自己的勞動權益,進而開始組織工會捍衛勞權。這些工會在校園內,以罷課或集體協商(collective bargaining)等合法的方式,維護和爭取研究生的勞動權益。在2001年時,這些有研究生工會的學校,約有20%研究生受到工會合約的保障。
之所以在1990年代後,研究生在大學的工會運動快速興起,我們可以說是源自於整個大學的功能和地位正在迅速發生轉變。正如同Slaughter & Leslie(1997)提出的「學術資本主義」(academic capitalism)概念,當國家必須面對全球化的市場競爭時,國家的教育政策也開始調整,大學承擔更多研發和商業化競爭的責任,以及市場競爭的風險。這使得大學離過往的學術共同體想像越來越遠,取而代之的是成為知識、技術和文章的生產基地。用馬克思主義的術語來談,大學的功能不只是教育再生產,在全球化國際競爭的脈絡下,他也要同時扮演起生產知識,協助國家與企業參與競爭的角色。在這個具有再生產兼生產特色的校園空間,研究生因此既需要學習專業知識,卻也同時要投入這個學術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中,研究生除了是學生,也是勞動者。在學術資本主義的發展擴張下,研究生既要學習也要為大學提供勞動力教學與研究。當這些勞動獲得的報償不對等時,自然會出現大學工會運動的校園階級衝突。
如果不能體認到大學作為一種知識生產與教育再生產的場所,則沒有辦法理解今天許多研究生所受到的雙重壓迫處境。過去教授與學生之間的關係可說是由一種「相互觀」所形成的共同體。在特定的學術文化氛圍中,教授指導、照顧學生生活,學生適時地回報提供勞動力,形成一種無法計算甚或帶有人情的交換關係,在這套關係下教學與研究。但是在學術資本主義發達的大學內,大學相對於過去必須更面向市場,我們就會看到這種「相互觀」逐漸崩潰,教授與學生都捲入學術生產的勞動過程當中賺取薪資報酬。雖然表面上仍具有師生關係,實際上學生進入研究室中就是為了提供教授或整個大學勞動力,參與學術與研發的勞動生產。在這裡就可能出現師生關係與實際勞動關係之間的錯置,我們誤以為仍存在的師生共同體關係,掩飾了生產關係改變的事實,許多學生被師生的「相互觀」約束卻付出了不對等的勞動力。成立工會正是為了要釐清重建當前的學術生產關係,讓學生能夠認識到自己作為勞動者的身份,重新保障學生在大學這一膨脹的學術資本體系下,能有基本的生活條件與勞動權益保障。
不論是國內或是國外,對於研究生工會的批評和關鍵戰場,認為大學下出現工會違背了過去的學術共同體文化,包含了學術價值或是師生關係。因為工會保障了勞動,對於勞動和教育兩種實作開始設下界線與規範,開始計較勞動者應得的報償。對學校而言,學生是在學習而非勞動,所以絕大多數的學校都堅持認為研究生在大學領的錢應屬於「助學金」或是「津貼」,而非「薪資」。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在美國,許多研究生要提供教學勞動,才能支撐龐大的學生學習需求。而且永久教職越來越少,越來越多彈性化四處兼課的教學或研究生講師。以台大為例,教育部在1997年就已經廢止《大學暨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所以台大研究生所領的「研究生助學金」早就不是教育部提供,而是緊扣著學生學費收入,而有一筆固定比例的校務基金支出。根據台大研究生協會(2011)的研究,有八成領取助學金的研究生必須要工作。而《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也已經規定必須為系所工作方能領取這筆助學金,實際上學校一大部分的教學、研究與行政工作早就是由研究生來承擔,許多實驗實習課助教、實驗室協助研究,或是辦理研討會等等各種工作,都是支用這筆資金來差遣研究生工作,研究生已經是學校不可或缺的勞動力來源。對學生而言,這筆助學金實質上就是付出勞動力換來的薪資,但是台大卻始終不願意承認學生在校內的勞動性質。
這也是所有研究生參與工會應該體認到的事實,研究生應該兼具勞工與學生的雙重身份認同,不能只是以爭取學生特殊權益角度爭取勞動權益,更要以勞工的身份爭取自己的權益,以勞資對等的態度面對校園勞動關係,才能讓學校重視勞動問題的存在。
在前面,我們是將學校定位為生產面向的學術工廠,討論學生勞工組織工會的主要爭議。研究生工會運動除了爭取校內勞動權益外,也要注意到學校做為再生產場所的面向。不僅僅只是研究生被納入學術資本體系當中成為其中一個生產螺絲,更要注意到大學的整個教育再生產面向,很大一部分已經是直接面向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在台灣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理工科系招收員額大量擴張,是為提供足夠人力給IT產業發展。我們可以說這又是另一種學術共同體想像的崩解,大學變成了更赤裸的職業培訓所。如果研究生工會能夠體悟到學校的政策早已經面向勞動力市場的特性,那麼就應該在學校推動制度化的勞動教育,透過勞權意識和知識的培養,讓學生在離開學校進入勞動力市場後,不僅能夠保護自己,也可能為外界的工會提供新的生力軍。
面對學術資本主義的滲透,大學的功能和角色正持續地改變,距離理想的學術共同體形象已經越來越遠,我們不可能只是以緬懷過去學術共同體的方式來對抗資本邏輯。弔詭的是,存在於校園內的許多勞動剝削,甚至也是受到學術共同體的想像所庇蔭。如果要改善校園勞動問題,那就有必要將我們的勞動視為是整個人力資本的一部份,揭露大學背後的政治經濟學邏輯,才有可能真的看到衝突之關鍵。透過工會,重建校園內的教育與勞動關係,將是另一種新的共同體可能。研究生工會應該將學校做為各種勞動者共同的勞動場所,將其組成聯合戰線,並有效地和校外工會與職場做連結,共同聯合起來爭取勞動者應有的權利。
Slaughter, S.、Leslie, L. L.(1997)。Academic capitalism : Politics, policies, and the 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台大研究生協會(2011)。臺大研究生勞動與收支調查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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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重塑大學共同體──淺論研究生工會運動
聯合?
是跟紅燈派工會聯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