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年電子行業學生工調查報告》
五、學生工維權突顯立法保障的急迫性

2012/06/17

責任主編:張心華

事實上,雖然調研小組在暑期調研之中,並沒有在富士康和偉創力,接觸到有實在維權經驗的學生工,然而從上述1月透過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進富士康的學生工維權,以及「貴陽國防學校」學生工這大半年來的維權經歷,我們認為,對於監管職業技術學校與企業使用學生工的立法,刻不容緩。以下,我們就此兩個維權事件作一分析縷述。

調訮小組早在調研時間,即從網絡上得知一群學生工正面對著學校的侵權。調研後不久的2011年9月10日教師節,69名來自「貴陽國防學校」的學生工,向社會發出了求助的聲音:喚醒教育者的良知!他們拍攝了短片,控訴學校三年來把他們當成賺錢的工具,倒買到工廠,他們向貴陽市教育局投訴,卻反倒被指懷有「不良目的」,求助無門之下,他們透過網絡呼籲社會給予他們關注和支持。這是學生工維權的第一例,他們用行動提醒了我們,作為國家之本的教育正在崩壞,作​​為社會未來主人翁的學生,正被學校和企業一起利用作為謀利的工具,以教育之名,學校和企聯合進行著赤裸裸的壓迫和剝削。

這批學生是2007屆學生,正是教育部推行中等職業學校「校企合作」、 「工學結合」政策之下的第一批學生,2010年正式畢業,他們的處境正好反映這一政策之下的法律漏洞,教育部門應當檢討這一政策實施的缺漏,推動學生工權益保障立法。

上學變打工,三年青春換來廢紙文憑

69名維權學生,大多數都是農民工子弟,家庭環境大多貧困,衝著「國防」二字,同時受學校「免學費」、 「安排工作」的宣傳吸引,他們父母認為讓孩子上個正規的職校,學一技之長,找份好工作,好擺脫自己一輩的命運。 2007年,接近1200名學生因為這樣的原因進入了「貴陽國防學校」。

然而當學生正式入學,軍訓一個星期到一個月不等,什麼課都沒有上過,即被送到東莞和深圳的工廠,進行了7個月的實習。媒體也曾報導,這些學生都是在一線的工位,沒有任何技術性可言,幾分鍾就可以學會, 「只要是個人都可以做!」。其後兩年,每年的10月份開始,學校便送學生到南方進廠,三個到六個月不等。實習根本從來不存在,沒有任何實習計劃,沒有技術指導,沒有上過技術崗位,以致許多學生覺得受騙,中途綴學離開了。到了2010年,學生畢業的時候只剩下三百多人,學生的流失率達七成!教育局的數據則顯示,領畢業證的有408人。

學校的老師很多都不知道是否具備教師資格,有些老師在這個學校畢業後直接就留下來教學,老師上課講得不清不楚,根本沒有學到什麼知識。三年下來,只在三年級的時候上過三個月的專業技術課。留下來的學生,只是抱著拿個畢業證,對找工作總是有點好處的心態。可是,當他們應聘的時候畢業證被企業懷疑是假的,他們的技術資格也不被工廠承認,不能加工資。後來教育局查證,發現「貴陽國防學校」並沒有註冊,學生的學籍是「長征職業學校」。學校為了怕學生不滿,故瞞騙學生,在教育局批的畢業證上,多蓋了一個假的「貴陽國防學校」公章。一個蓋兩個學校公章的畢業證,企業因此懷疑是假的。同學很氣憤,犧牲了三年青春,換來的是廢紙文憑,他們說,這簡直就是一個騙局!

學校侵權,名目張膽

學生曾向媒體介紹「貴陽國防學校」 嚴重的侵權行為:

一、 違規招生:招收的不少學生根本沒有初中畢業學歷;也沒有接照春秋兩季招生,學生入學時間從2月至9月都有。

二、 強迫童工進廠實習:2007年有100多個不滿16歲的學生,被送到工廠實習。

三、 強迫學生長時間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都被強迫加班,每天上班10-12小時不等,有時通宵加班,週六週天也需要加班。

四、 做假工資單,剋扣學生工資:工廠與學生籤的合同,規定學生的工資是接照東莞的最低工資發放,加班也分別有1.5、2、3倍。可學校代收了學生的工資,並稱學生是小時工,沒有加班費,一律接統一時薪計算,還做​​了假的工資單,要求學生簽收。

五、 代收及騙取國家補助金:學生中途離校很多,學校要求一些同學冒簽已離校的同學,簽收國家補助金;同時,所有學生的國家補助金都沒有直接發到學生手中,都被當成活動費扣去。

六、 沒有收費許可證,開假收據:學生懷疑學校亂收費,到物價局查詢,發現學校根本從沒有到物價部門申請收費許可;學校的所有收費,都沒有開具正式的教育行政收據,結學生的都是街上買到的一般性收據,違反國家對教育收費的規定。

七、 違規販賣畢業證:有些同學中途離校了,學校向這些同學表示,只要交錢就可以拿畢業證,其中一名二年級離校的學生,學校要求他交6000多元,即可以拿到畢業證,學生因太貴放棄。

八、 學校涉嫌偽造公章:在學生的畢業證和學費收據上,都蓋著「貴陽市國防學校」的公章,可是,此校根本就不是註冊的合法教育單位!

學校兼做勞務派遣,學生成謀利工具

學校以「貴陽國防學校」名義招生,但在教育部門的登記是「長征職業技術學校」,後來,學校又把名字改成「華海職業技術學校」。在維權的過程中,學生又發現,學校又註冊了一個「中空科技」,以其名義安排他們進廠實習。 2010年同期,中空科技安排了2000多名學生進東莞一家電子廠,可是,學生稱他們學校2010年三個年級的學生加起來都不足1000人,可見當中有1000人左右,是學校作中介,混進了其它的學生。

此外,學校校長周天華,2010年在東莞大朗註冊了一家「華海勞務派遣公司」,專門給東莞的一家電子廠派遣學生和工人。這家公司更在外招聘社會工,冒充學生送到廠裡。周華天跟學生說,他們將會將業務擴展至大專院校,他們要把大朗變成實習基地,幫全國各地的大專院校做中介,送學生進廠實習。有網絡傳言指,當下電子行業學生工的使用習慣,學校如送一學生進廠工作滿三個月,企業即會支付學校一定費用的管理費,如富士康和偉創力等企業,支付價大概在1000元左右。一家學校如送1000名學生,便可以賺得100萬元,學校輸送學生已變成一個產業!週校長的話印證了這一現象,他說學生跟記者亂學話,學校被報導之後,他們損失了跟廣州一家職業學校的中介合同,損失了100多萬,因此要告學生誹謗,要求學生賠償損失。

如此亂像,絕非單一事件,1月份富士康被拖欠工資的那批大專生,也是同類的受害者。「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到河南各大高校招學生送進廠打寒假工。學校兼做中介和勞務派遣,根本違反學校註冊的經營範圍,是嚴重的問題。此一亂像,如果不整治,這類問題將會不斷發生,大量學生將會成為犧牲品。

法律保障缺失,學生維權艱困

2011年6月,這批維權學生分別到貴陽市教育局、物價局、勞動局、財政局上訪,投訴學校的侵權,要求政府部門調查。因為在不同的關於中等職業學校生實習安排的規定中,都提到這幾個政府部門在監管責任。然而,除了物價部門開出受理通知書之外,其它幾個部門都否定自己的在中等職業學校監管上的責任。

職校學生多是初中畢業生,社會閱歷淺,權益知識薄弱,又礙於學校不發畢業證的威迫,維權本來就困難重重。國家法律保障的缺失,更使他們的處境更陷入三不管地帶,求助無門。學生工的維權困境突顯出幾點重要的權益缺失:

不受勞動法保障,民事追討障礙重重

實習生排除在勞動法之外,包括工傷、工資等都不受保障。一旦被侵權,學生要不只能向部門投訴,要不提起民事訴訟,使學生置於非常不利的位置。

如貴陽這家學校,早就做好的準備,在校三年學校給學生的所有通知和文件,都沒有學校的公章,甚至連學校的名字也沒有,包括學生三年的學費和工資總單。而學校跟工廠籤的實習協議、工廠與學生籤的合同、工廠的工時記錄和工資單等,都被學校拿走。貴陽的這批學生當中,有個別同學私下拿走了幾份合同,故此手上還算有些證據,可是在民事追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之下,學生能掌握足夠的證據狀告學校,簡直有如天方夜談。無怪乎,當學生去政府部門投訴的時候,他們的校長,不停信心十足地對外聲稱,學生沒有證據告倒他。

權責不清,不同部門斗踢皮球

中職的相關規定中,教育部門、勞動部門、物價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對於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都有不同的監察責任,可是,所有的責任都沒有具體明確到如何操作。部門的權責不清,貴陽國防的學生在維權過程不停被踢皮球。

貴陽勞動局說他們只管本省內三個月的短期成年技術培訓,學歷的實習不歸他們管,可是中職的實習規定有註明,中職學校把學生送去工廠實習,要到勞動局報備,卻沒有講清楚去輸出地還是輸入的勞動局。財政局說雖然他們管政府的財政撥款,可是國家補助金的事情不屬於他們管,把學生轉到教育局去。教育局說國家補助金他們沒審批權,是學校自己處理的,又說學校送童工進廠是勞動局的責任。物價局較為明確受理投訴,可是半年過去,報告一直沒出,打電話總是找不到負責人。學生被折騰慘了,可也沒有辦法。

缺全國性立法,跨區實習成三不管地帶

現在的學生工實習大多都是跨區跨省的,像調研小組在廣東深圳和珠海兩巿,就遇到來自全國各地多達廿幾個省市、多達153所職業學校的學生,1可是,關於實習中侵權的問題,目前並沒有全國性的立法,只依靠地方立法處理,沒法回應這種實習特性。地方只能管轄​​區被的學校和企業,沒權管本地學校在外地的侵權,也沒有權管外地學在本底的侵權,在這種狀況之下,學校幾乎可任意違法而逍遙法外。

以貴陽學生為例,他們找到東莞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到企業調查,查出企業合法發了工資,那就是說,剋扣工資的一定是學校,可他們就沒權責去查貴陽的學校了。而貴陽的勞動部門有沒有權力去查東莞發生的侵權,變成學校只要一跨出外地的侵權,就金入無管轄狀況,自可逍遙自在。同樣,當寒假在富士康打工的學生向深圳當地的公安求助時,公安也表示沒有權責調查遠在河南的「周口聯營職業技術學校」。

現在,全國每年中等職業在校學生接近2000萬,每年有接近700萬的新生,如不進行全國性的立法和執法,這些學生將繼續任人魚肉。

部門規章效力低,違法幾乎沒成本

現時的很多相關規定不光不具備操作性,而且更不具有明確的懲罰,導致執法無所依,學校企業違法成本過低,成為學生工被侵權的一大誘因。

舉例說,有關企業使用實習生的規定,包括不可安排學生加班,不可拖欠工資,學校不可安排一年級學生實習,實習不可透過中介安排實習,要專業對口,要有實習計劃……其實很多。可是,規定卻完全沒有明確,如果企業不遵守到底有什麼法律責任,說了就等於沒說,最後都成了一紙空文。

另外,相關部門的調查方式也成謎,缺乏指引和規定。貴陽市教育局,調查了三個多月,出了個報告,說學校只多收了學生幾十元班費,沒有剋扣工資,沒有套取國家補助金,沒有安排童工進廠。但其實教育局的調查只是去學校查資料,一個維權學生都沒接見過,報告就這樣出來了。就這樣,學校名名義上被暫停招生一年,其實換了個地址有重新招生,繼續他的派遣學生事業。由此可見,不立法明確違法責任,明確教育部門處理的依據和操作,將沒法保障學生的應有權益。

回應

因為公務員死要錢,都要逼失業族群繳國民年金!

偏偏一堆職缺都刊登要求須配合加班,未能配合者請勿應徵...請勿嘗試等字眼。 雇主永遠都不會懂的事?學生或弱勢族群要私下去進修提升職場能力,雇主沒有同理心,只顧自己薪水賺很多,卻忽視學生或弱勢族群提升能力的機會,有的學生或弱勢族群因為有特殊因素,沒辦法做全職工作只能白天工作,因為晚上是提升職場能力最佳時機,而雇主卻要以強迫加班及輪班等方式來犧牲學生及弱勢族群去進修權益,這是雇主無法將心比心的站在學生及弱勢族群的立場來想,雇主那麼會壓詐別人,雇主不如把心思放在研發產品。

台灣的雇主很現實又無情,為什麼這麼說,勞工年輕時可利用凹工時凹薪水,等到勞工中年時沒利用價值就一腳踢走,因為台灣的老闆都希望"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最好是知名國立大學+知名科系+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一大堆相關證照+外加會八國語言=22K的台勞
等到你快中年了,發現你沒有利用價值,就把你趕走
所以才會有中年失業的問題
台灣的大部分老闆給人都是這種感覺,當然大家都想考公家機關
老闆都是很現實的

全民拚公職,讓老闆嚐嚐失業倒閉的感覺...

台灣的雇主很現實又無情,為什麼這麼說,勞工年輕時可利用凹工時凹薪水,等到勞工中年時沒利用價值就一腳踢走,因為台灣的老闆都希望"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最好是知名國立大學+知名科系+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一大堆相關證照+外加會八國語言=22K的台勞
等到你快中年了,發現你沒有利用價值,就把你趕走
所以才會有中年失業的問題
台灣的大部分老闆給人都是這種感覺,當然大家都想考公家機關
老闆都是很現實的

學生進修權益被雇主剝奪,偏偏一堆職缺都刊登要求須配合加班,未能配合者請勿應徵...請勿嘗試等字眼。 雇主永遠都不會懂的事?學生或弱勢族群要私下去進修提升職場能力,雇主沒有同理心,只顧自己薪水賺很多,卻忽視學生或弱勢族群提升能力的機會,有的學生或弱勢族群因為有特殊因素,沒辦法做全職工作只能白天工作,因為晚上是提升職場能力最佳時機,而雇主卻要以強迫加班及輪班等方式來犧牲學生及弱勢族群去進修權益,這是雇主無法將心比心的站在學生及弱勢族群的立場來想,雇主那麼會壓詐別人,雇主不如把心思放在研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