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蓋國際度假區 至少要500間房

2011/09/22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觀光局完成「國際觀光度假區投資計畫審查制度」草案,並將自27日起向離島舉辦說明會,有意申請業者在提出申請書時,必須有8大內容,包括投資人資料、計畫內容、基地環境、開發內容、財務計畫等需完備,但預計核准家數尚未定案。

該項草案中還規定,業者必須興建最小國際觀光度假區10萬平方公尺、500間房、室內遊憩設施要佔總面積的3成等條件,且為了避免該項投資的設置,對當地水、電等資源造成嚴重的排擠效應,影響當地居民用水、用電上的不足,將要求業者必須提出水電甚至交通上可以回饋地方的配套方案,降低地方民眾對開放該項投資的不好觀感。

有關投資業者最關心的投資計畫書內容,投資者必須提出8大內容,包括:1.申請人基本資料:這部分因有排黑道條款,同時進行投資人適格性的書面審查;2.產業分析與發展定位;3.擬開發土地的現況與適宜分析;4.開發內容:必須包含開發定位、計畫、模式等;5.經營管理計畫;6.開發期程與經費;7.財務計畫;8.承諾書等。

觀光局自27日先針對小離島的部分,包括琉球、蘭嶼、綠島的縣市進行說明,說明會地點為高雄義守大學國際學院,其他大離島部分,日期為金門28日,在金門大學,馬祖30日在馬祖民俗文物館、澎湖則訂10月2日在澎湖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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