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積極辦理「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成效顯著

2012/07/07

為維護工讀生的權益,針對僱用工讀生比例較高的事業單位勞保加保情形,經行政院勞委會積極進行抽查下,近3年來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等受裁罰比例,由98年的18%,至100年已降為8%,顯見投保單位已建立應於工讀生到職當日加保的觀念。

根據勞保局統計,最常僱用工讀生的行業別排名分別為:1.連鎖式便利商店業。2.餐館業。3. 綜合商品批發業(如:連鎖童裝、藥妝店)。4. 飲料店業。5. 其他教育服務業(如:補習班、職訓機構)。6. 理髮及美容業。7. 食品什貨零售業(如:麵包店、食品行)。8.其他食品什貨批發業(如:保健食品批發)。9.未分類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如:五金製造業)。10.加油站業。勞保局今年度將鎖定上述行業別加強宣導及查核,以維護工讀生的權益。

勞保局表示,勞委會每年8月暑假期間都會啟動「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由勞動檢查單位、勞保局執行抽查工作,結果顯示,98年實施「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時,65家受檢單位中,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等受裁罰者計12家(18%);99年檢查52家,違規件數為3家(6%);100年度檢查50家,違規件數為4家(8%),違規比例已大幅減少,因此今年仍將持續配合勞動檢查單位進行「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以保障工讀生權益。

學生暑假打工的時候,跟一般勞工同處相同的工作環境,但因對作業流程不夠了解、機械操作不熟練,勢必增加工作上的危險性,因此勞委會勞保局特別提醒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應主動確認雇主是否已辦理勞(就)保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才能確保日後請領勞(就)保給付資格,並即時累積勞(就)保年資及勞工退休金。

另外,同時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如服務單位都是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各雇主都應辦理參加勞保,不得擇一加保;投保年資和投保薪資是計算勞(就)保給付基礎,千萬不要到了發生事故請領給付時,才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

勞保局也對事業單位提出呼籲,只要僱用員工1人以上,就是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而僱用員工5人(包含工讀生、臨時工)以上的事業單位,則為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事業單位應該在員工到職當日就為員工申報加保,未依規定申報的公司行號,經查明屬實,勞保部份將核處4倍罰鍰、就保則核處10倍罰鍰,保險效力並自申報加保的隔天起算,如因單位延遲申報或未申報加保,導致員工遭受保險給付的損失,應由單位負責賠償。

另勞退新制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所以適用勞基法單位所僱用的本國籍暑期工讀生,都是勞退新制的適用對象,雇主應按工讀生月工資總額,以不低於6%的提繳率,自其到職當日起,為其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至離職當日止。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提繳退休金,將面臨相關罰則,工讀生如因而受到損害,雇主應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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