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案是國家機密 馬以工:不要說我恐嚇媒體

2012/07/18
監委馬以工18日在記者會中一再強調,「不要說我恐嚇媒體」,因為刺探或蒐集國家機密者,會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屬於「公訴罪」,因此,請媒體不要再出現臆測史案報告內容的報導。圖:謝莉慧/攝

新頭殼newtalk 2012.07.18 謝莉慧/台北報導

監察院外交委員會今(18)日下午決定將前新加坡代表史亞平與星國政府互動關係案的調查報告仍列為機密,並召開記者會,監委馬以工在會中一再強調,「不要說我恐嚇媒體」,因為刺探或蒐集國家機密者,會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屬於「公訴罪」,因此,請媒體不要再出現臆測報告內容的報導。

外交委員會主席李炳南表示,經與會者交換意見,最後做出決定,史案仍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請監察院長王建煊核定為國家機密,並已於6月20日通過決議「不予公布」,今天的委員會議並沒有推翻前次會議結論。

周陽山強調,我國與新加坡的關係顯然已經發生變化,究竟成因為何?有何影響?他認為有深入瞭解的必要,所以在與馬以工商量後,才申請主動調查,並利用事前已安排去新加坡全家度假的機會,「自費公假」進行調查。

周陽山說,他在4月2日約詢相關人員,4月4日返國,6月20日調查報告經委員會討論通過,決定列為機密,6月21日以機密速件函請行政院轉外交部確實檢討改進,並懲處違失人員。

馬以工表示,報告屬於機密,所以,在今天的記者會中也不能回答報告的內容,「我善意提醒大家,不要說我恐嚇媒體」,因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4條的規定,刺探或蒐集國家機密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要「善意提醒媒體」,但「絕對沒有恐嚇的意思」。

但在今天的記者會中也出現一個小插曲,蘋果日報的記者詢問周陽山是否違反監委自律規範?周陽山先答自己已非自律委員。而馬以工在「代答」時,則形容該提問是「恐嚇」,也引發提問記者不滿,並表示此提問並無恐嚇字眼,監委是否要收回「恐嚇」兩字?馬以工則改以「我們聽了都很驚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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