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事件、從未解決!
於法有據、施政延續,不敵縣太爺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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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6
時間:101年8月7日,上午9點整 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大埔事件,從未解決!99年6月9日,苗栗縣政府怪手毀田滅農的粗殘畫面,至今仍歷歷在目;同年8月17日,行政院針對本案做出「大埔自救會成員之建物基地應原位置保留」政策指示,隨即自救會與政府進入了漫長的兩年協商。99年12月28日,內政部都委會第746次會議原則上已決議自救會成員「原屋保留」,縱苗縣府有「未便採納」之部分,亦發回要求其重做檢討;豈料苗縣府竟從中作梗、惡意掣肘,致令100年5月10日內政部都委會第755次會議推翻第746次會議結論。我們不解,行政院、內政部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為何竟無法貫徹既定政策,任由苗栗縣政府牽著鼻子走?難道我國的治理,已經淪落到地方派系說了算的地步嗎? 101年7月24日,內政部都委會召開第784次會議,會中違背兩年來行政院針對大埔毀田滅農事件持續宣示的「大埔自救會成員之建物基地應原位置保留」既定政策,決議未來將拆除自救會成員彭秀春、朱樹、柯成福房屋及不予原地保留黃福記土地。7月25日,大埔自救會旋即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政府失靈獨裁、背信棄義,不僅毫無解決大埔爭議的誠意,還持續凌遲人民。(參見當日新聞稿) 遺憾的是,人民最後的吶喊,政府卻仍恍若充耳不聞。101年8月7日,內政部都委會又將召開會議,會中將確認前述第784次會議記錄。在法律程序上,都委會的決議一旦確定,苗栗縣政府就將取得合法拆屋的權力;而這樣的決議,卻是前次會議主席簡太郎以錯誤資訊、甚至公然說謊誤導委員,並在刻意忽略委員反對意見的情形下,強勢不經表決而通過的。因此8月7日上午,大埔農民將再度前往營建署表達訴求,要求切實兌現既定政策承諾。除大埔外,過去各地反徵收的農民也將再次集結,誓言爭取土地正義! 出席名單: 大埔自救會成員 彭秀春、朱樹、柯成福、黃福記 大埔自救會發言人 葉秀桃 捍衛農鄉聯盟會長 劉慶昌 竹北老農 謝見祥 灣寶農民 洪箱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 徐世榮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廖本全 新聞聯絡人: 台灣農村陣線 林樂昕0922696075、陳平軒0972207522 苗栗大埔自救會 葉秀桃0928115500

大埔自救會「被跳票」四戶現況

 

苗栗縣政府主張

合理解決方案

彭秀春

房屋經歷2次道路拓寬,如今僅剩6坪。苗縣府以其位於道路轉彎處銳角、將影響交通安全為由,要求全部拆除。

1.      內政部都委會第746次會議審議時無認有交通安全疑慮而可完全保留,第755次、第784次會議因苗縣府核議意見推翻前結論,卻無提出充分證據理由。

2.      所謂「影響交通安全」云云,苗縣府2年來並未提出任何資料佐證。事實上,近2年來周遭工程施工,該轉彎空間足供聯結車通過,且臨近之竹科竹南基地廠商陸續進駐,交通流量增加也從未引起任何交通事故。

朱 樹

苗縣府以朱樹房屋將妨礙道路拓寬為12公尺,及其房屋突出1.57公尺將遮蔽行車視線、影響交通安全為由,要求拆除其房屋。

1.      內政部都委會第746次會議指示苗縣府應就朱樹房地原位置保留「未便採納」之意見重做檢討。

2.      朱樹房屋至對街最窄處距離29.3公尺,最寬處甚至達40.7公尺,根本不影響道路拓寬為12公尺之規劃。

3.      朱樹房屋所在轉彎處為大角度鈍角,在交通安全上,並無遮蔽行車視線之虞;且朱樹甚至同意不領補償費自費拆除房屋上鐵皮搭蓋突出部分,但苗縣府仍堅持進行結構破壞式拆除。

柯成福

苗縣府以柯成福土地共有為由,要求其自行與其他二分之一所有權人溝通,若不能取得其他二分之一所有權人同意保留,則為避免因街廓面積縮小而致其他已申領抵價地者無法申領,將不予保留。

1.      內政部都委會第746次會議指示苗縣府應就柯成福房地原位置保留「未便採納」之意見重做檢討。

2.      內政部曾多次促請苗縣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保留柯成福房屋,但苗縣府僅不斷以無關之「自救會抗議」為由藉辭拖延,甚至柯成福提出願向苗縣府以原價原面積購買已徵收之另外二分之一部分,苗縣府也以「於法無據」為由不予接受。

黃福記

黃福記所有之約莫2分的田地本緊臨其住家,苗縣府重新規劃後將其田地調整為方形,多出約800平方米(8釐)的部分則移至集中劃設農業區。

1.      內政部第746次會議已同意將黃福記田地集中劃設至其現住房舍西南側,嗣後第755次、第784次會議於無情事變更之情況下推翻前結論,缺乏正當性,有違比例原則。

2.      集中劃設農業區與黃福記住家距離甚遠,黃福記年事已高,如此規劃將導致其身體不堪負荷。且原有完整耕地一分為二,將導致耕作困難。事實上,黃福記耕地面積甚小,應可於其房屋周邊以零星農業區方式規劃保留。

3.      苗縣府所規劃之方正田地將切割到內政部第746次、第755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之黃福記家房地,導致其部分房地、生活機能及人車出入道路遭到拆除。

 

主題: 
活動日期: 
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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