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年7月24日,內政部都委會召開第784次會議,會中違反兩年前行政院「大埔自救會成員之建物基地應原位置保留」既定政策,決議未來將拆除自救會成員彭秀春、朱樹、柯成福房屋,及不予原地保留黃福記土地。今日(8/7)內政部都委會再召開第785次會議,確認前次會議記錄。苗栗大埔自救會、捍衛農鄉聯盟、台灣農村陣線三百餘人群集營建署前,要求重新協商、修正決議,並開放農民進場發言。遺憾的是,對於這些正當合理訴求,都委會卻彷如充耳不聞,更顢頇維持前次會議結論,沒有絲毫檢討、反省。對此,苗栗大埔自救會、捍衛農鄉聯盟、台灣農村陣線提出三點嚴正譴責:
1. 內政部都委會第784次會議結論乃是基於不充分、不正確之資訊做成。當日會議主席簡太郎利用錯誤資訊、謊稱農民住家曾引起車禍,甚至欺騙委員自救會委任律師已同意先前研商結論,在委員有明確反對意見的情形下,連表決都省略,逕按苗栗縣政府核議內容,決議未來將拆除農民房屋。如此顢頇、粗暴、無理的「行政程序」,實在難以想像會出現在號稱「民主國度」的台灣。
2. 兩年前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已明確做出「原屋保留」的指示,且經行政院做出院臺建字第0990102255號函示在案。但經過了兩年協商,最後都委會卻任由苗栗縣政府意見擺佈,猶如被地方派系操縱的魁儡木偶,違背當初政院承諾,政策出爾反爾,朝三暮四,如此邏輯,實與猴子無異。
3. 99年12月28日,內政部都委會召開第746次會議,會中本已依行政院政策指示原則上「原屋保留」自救會成員房屋,沒想到後來竟在苗栗縣政府的惡意掣肘、從中作梗下,都委會在沒有任何情事變更的情況下,逕以第755次會議結論推翻第746次會議結論,不僅前後矛盾、自打嘴巴,更是自甘淪為地方派系的應聲蟲。營建署雖不斷強調房屋將「暫緩拆除」,但拆除的時間與執行權限,營建署俱已全權授予苗栗縣政府,等如規避己身責任,將農民赤裸裸地送上劉政鴻的刀俎。
本日營建署廣場聚集許多陳情與聲援民眾,本著公開、透明、參與的民主原則,理應廣納民間發言與旁聽會議的機會,不料營建署佈署大規模警力,阻擋民眾進入會場討論,現場農民無法忍受官府顢頇行勁,推擠要求進入議場參與審議,協商後營建署同意3名代表可進入議場發言,但拒絕媒體與聲援民眾參與會議,兩名同學趁勢跨越圍牆,表達參與會議的訴求,不料被警察強勢「無理扣留」,不願意說明逮捕理由,一度不肯放人,經現場律師協調一個鐘頭後,才姍姍釋放。
本日的行動最終在和平理性的情況下結束,但追求正義的戰役並不就此中止。對於都委會的決議,農民和律師嗣後將會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民間團體也不排除將串聯更多人民,發起更大規模的抗爭。追求公義的烽火,必將燃遍各地,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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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會後新聞稿】大埔事件、從未解決!
太扯了劉政鴻為了自己想挖砂石,怎樣的骯髒事情都幹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