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建議調幅初定1.42%,月薪調至19,047元;時薪原則分二階段調整,第一階段調至109元,第二階段調至115元。

2012/08/09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101年8月9日上午召開第25次會議,經通盤考量當前經濟及社會情勢,每月基本工資以反映去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CPI)為原則,建議由18,780元調整至19,047元,調幅為1.42%。另為強化保障時薪工作者權益,每小時基本工資建議分二階段調整至115元:第一階階段自102年1月1日起調為109元;若國內外經濟情勢無重大變化,第二階段自103年1月1日起至少調整為115元。全案將由勞委會陳報行政院核定。

勞委會轉述,為使會議進行更為周延順利,議程原擬就會議進行之程序先行討論。惟大多數委員認為可先就應否調整基本工資進行實質討論,爰經決議變更議程。

勞委會指出,對於基本工資應否調整及調幅,在第一回合的交鋒中,資方代表憂心「歐債風暴」致景氣不明,上半年出口衰退,兼以勞、健保負擔將增加,實非調升基本工資之適當時機,希望暫不予調整;惟亦有資方委員認為勉可接受將「國定假日」工資折入之方式,調整每小時基本工資至110.5元。勞方委員則認為,物價既已明顯上漲,為維繫邊際弱勢勞工之基本生活並合理分享經濟成長之成果,每月基本工資應調整為19,366元~23,151元不等;至於每小時基本工資,則建議應考慮時薪工作者之工資率及福利待遇相對於全職工作者為低,希望在調幅上特別考量,調升到115元~127元不等,俾強化時薪工作者之保障。至於代表第三方之學者專家多數認為每月基本工資仍應反映去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CPI)調升。另考量時薪工作者多屬部分工時勞工,工資率普遍較多採月薪制之全職勞工低一成以上,為強化保障時薪工作者權益並兼顧法理,每小時基本工資之計算,宜以現行由每月基本工資推算每小時基本工資之算式為基礎,再加一定之成數調整;但因考量當前經濟情勢,建議可分階段調整。

勞委會表示,由於委員意見略顯分歧,主席接受委員提議暫停會議,由勞、資及第三方(代表公益方之機關及學者專家)委員分別進一步商議,求取最大共識之可能性。復會後,資方代表表示每月基本工資希不調整,至於每小時基本工資在不折入「國定假日」工資之前提下,勉強同意參照100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CPI)1.42%併經濟成長率(4.04%)半數之和3.44%,調升為107元。勞方委員仍分別主張每月基本工資應為19,366~23,151元不等之調幅,並認為每小時基本工資應單獨調高至115~127元。由於各方意見仍有差距,嗣經主席徵詢在場委員意見,均同意由主席提出建議案,爰主席提出建議並經大體討論後作成以下決議:「一、基本工資旨在保障勞工之基本生活。經通盤考量當前經濟及社會情勢,每月基本工資以反映去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CPI)為原則,建議由18,780元調整至19,047元,調幅為1.42%。二、考量時薪工作者多屬部分工時勞工,工資率普遍較多採月薪制之全職勞工低一成以上,為強化保障時薪工作者權益,每小時基本工資之計算,原擬以現行由每月基本工資推算每小時基本工資之算式所推得之104.3元為基礎,再加成10%左右,調整為115元。但因考量當前經濟情勢,建議分二階段調整至115元:第一階階段自102年1月1日起調為109元;若國內外經濟情勢無重大變化,第二階段自103年1月1日起至少調整為115元。」此外,並做成附帶決議:「勞委會應針對基本工資占平均薪資之適當比例、勞工生活所需費用及雇主應負擔的比例及角色進行研究,研究過程應邀請基本工資之勞資雙方委員共同參與。」。

勞委會表示,自96年起,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年均定期召開,審慎檢討基本工資,勞、資、政、學代表亦漸熟悉此一機制;各方容有不同意見,但均能理性討論,誠屬可貴。勞委會進一步表示,照顧邊際勞工之權益本為政府職責所在,無所規避,然因近有「歐債風暴」等外在因素,基本工資之調整仍應就經濟動能、國民就業等面向同步關照。本次建議調幅或難盡符各界期待,惟爾後仍將依機制逐年定期檢討。

勞委會補充,依現行機制,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建議方案,需由勞委會報陳行政院核定,始可正式定案,如經核定,將於10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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