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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2
壹傳媒集團出售壹電視予年代,並在十月底前裁員高達30%以上,為此本會感到遺憾並呼籲台北市勞工局應重視此事並給予最大協助,本會今日(2日)也至該集團設置勞工權益說明會並發放勞動權益文宣。
本次壹電視易主為近年來規模最大媒體裁員,如何保障留下來的員工在轉換新雇主後,可以確保原先勞動條件。首先勞方可以與資方訂定團體協約,約訂相關勞動保障,但於勞基法規定具有協商資格之勞方,指得為一、企業工會;二、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產業工會;三、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具同類職業技能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職業工會或綜合性工會等。為此我們呼籲壹電視員工應儘速成立企業工會或是加入相關媒體工會,以免權益受損。
因本次資裁員風波而離職的員工除了公司應給予相關資遣費用及請領失業津貼外,員工也應積極了解後續自身勞工權益,若有相關疑問如社會保險(勞保、健保)等等,都可致電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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