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看見,三光巷】省府舊眷舍長安新村保留活化計畫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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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8

三光二度被拆光,文化政策好兩光!

夷平的三光:台中人才走光、市府顏面無光、文化輸得精光 活化的三光:市民臉上有光、市府博得榮光、文化紮根風光

訴求:

一、要求相關權責單位重視暫定文化資產的價值,堅決反對二次拆除!

台中市北屯區三光巷長安新村(原省府舊宿舍)為見證台灣省政府時期所遺留下來的重要文化遺產,且經過文資審議程序後暫定保留28戶,如今卻再次面臨全區拆除之威脅。在此呼籲台中市政府與國有財產局等相關權屬單位需表態重視全民文化資產的決心,不要成為文化資產的劊子手!

二、重視政府與民間合作的夥伴關係,勿傷害台中市民所展現之公民價值!

搶救長安新村省府舊宿舍群為民間自發性的公民運動,歷經全民連署搶救與保留活化諮詢兩階段。均以保留為前提,民間單位與政府相關權責機關為活化文化資產所產生的共同合作關係,本有機會成為官民合作的未來典範。如今單方片面打破保留活化的默契,執意拆除將造成民間對政府的不信任感,對台中城市公民運動所產生的無形資產將是一大傷害!

三、重啟長安新村文化資產調查報告,勿用黑箱作業將文化資產拆除之爭議掩蓋!

文化資產的認定不應該是黑箱作業,也不應該是數位列席委員的少數意見!中興新村與光復新村兩者皆為省府舊宿舍群,在經過文資審議後均獲得文資身分而成功保留。長安新村具備上述文化資產條件,而無法獲得文資委員的認可,理由何在?台中市文化局曾在會議中承諾委由專業學者做資源評估報告,至今仍毫無動作。在沒有專業評估報告的背景之下但卻再啟文資審議,文化資產的認定豈可如此草率?我們要求台中市政府與國有財產局立即重啟長安新村文化資產調查報告,勿用黑箱作業將文化資產拆除之爭議掩蓋!

四、拆除不是選項,活化利用才是台中市自詡為文化城應有的態度與文化高度。本會訴請國產局與臺中市政府儘速協商釋出三光巷長安新村保留區,供民間活化再利用。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應展現文化與視野高度,明確表達活化三光巷長安新村意願,不要讓拆除爭議持續發酵,讓民間團體保留活化的力量為助力,解決居民對治安和環境的疑慮,共同培育台中本地的創作人才,讓文化生根、開創城市美學的新典範,贏得其他城市的尊敬與市民一致的掌聲。

背景:長安新村是民國45年省政府疏遷到中台灣之後陸續興建的五大新村之一,民國54年開始興建,選址台中市北屯區三光巷,當時周邊都還是稻田,沒有像現在這麼高密度的住宅。五大新村是由國人自力規畫興建的新市鎮,從它的草創概念到建築設計都可以看出省政府深耕台灣的企圖和決心,例如大面寬、屋內衛浴、雨水汙水分離的下水道系統、一樓二樓兩戶不同座向、獨門獨院等等,是省府公務員融合花園城市理念和台灣傳統民居元素之後,創新打造的新形態都會民居範型,乃是拋開長達60年殖民包袱後,全台灣首屈一指的公有宿舍群。其中有四座都位在台中,不只解決在台中上班的省府員工住宿問題,也見證了省府對台中都市發展的關鍵性影響。

2005年原省府住戶奉令搬遷,「長安新村」在居民遷出之後,因眷舍土地所有權隸屬前省府多個單位,點交收歸國有的過程漫長,期間歷經七年的空窗期,成為地方環境死治安死角,當地居民視之為「環境毒瘤」,而多次表達希望全區拆除的訴求。

再看到北屯區,雖然位在台中市的核心地帶,且擁有25萬人口,居全市之冠,但是藝文設施與創意人才集聚的地點卻幾乎是掛零,只有半開放的民俗公園和圖書分館。三光巷所在地原本是北屯行政與商業中心,但因為區公所、戶政所、警察局陸續遷走,加上三光巷原省府宿舍居民遷離後,地方逐漸沒落且空洞化。長安新村所在地原本就是四張犁、豐原、潭子、舊社等人口密集區通往台中市區的必經之路,而且鄰近台鐵高架捷運化後的太原車站,交通方便。鐵路高架後腹地更向東延伸,通達大坑、太平、新社等地,未來再發展有極高的潛力。

推動歷程:在以上的條件下,幾位市民從去年初開始推動三光巷省府宿舍的保留活化。去年2月,正式啟動名為「從新看見,三光巷」的保存活化運動,成立 Facebook粉絲頁,號召更多市民關心。2011年5月,組成「長安新村省府宿舍群搶救行動聯盟」正式遞案進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同時舉辦拍照、攝影展、無用之地演唱會等等活動。

在文化局願意出面協調之下,5月再度提交規劃書給文化局,同時提報登錄為文化景觀一案。6月文資審議決議不通過登錄為文化景觀,但與會學者專家建議要部分保留,做為文創聚落。在這個前提下,12月文化局召開第一次諮詢會議,我方隨即在今年初提交第三版的規劃構想書給文化局。3月召開第二次諮詢會議。5月長安新村開始清理,8月正式動工拆除,9月召開第三次諮詢會議。同一段時間,我們也召集各方有心人士,成立「臺中市生活願景協進會」。依去年決議,長安新村目前已拆除三分之二,剩下14棟28戶,也是未來活化再利用的主要操作基地。未來本會也將繼續依循「營造文創人才進駐創業的友善環境、推動三十張犁地區社區發展,並融合兩者形塑三十張犁文化生活圈」的原則,推動三光巷長安新村再利用活化社區一案,以儘速活化來解決地方的疑慮。

因國有財產法的重重限制,長安新村需要地方政府以政策目標與文化高度宣示活化再利用的決心,民間才有可能依法取得經營權。如今全案因懸宕多時,再度陷入拆與不拆的爭議之中。本會以為此時若以拆除手段取代活化,乃開惡例之先;若協調產、官、學、民各界之力,儘速推動活化再利用案,卻可成為台中一公民運動與官民夥伴關係的典範。

結語:拆除舊有的建築而蓋起一棟棟宏偉的建設,並不能讓台中的文化生根;保留台中原始有溫度的建築,貼近生活的脈動及活化再利用,才更能真正結合常民文化,成為動人並具代表性的城市意象。所有美好的堅持都有其必需跨越的困難與挑戰,當文化資產與城市記憶逐漸在短視的拆除聲浪中被稀釋歸零,身為主掌城市文化發展的文化局,更應在此時展現專業與魄力,與有心投入的民間力量密切連結,堅持為台中市的文化前景建立新的模式,創造無可取代的城市文化新格局。

聯絡人:陳小虎(actchaha@gmail.com網路連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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