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基金的洞,以及洞的外面

2012/10/18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勞保基金破產危機近日成為火線上的議題,行政院長陳冲表示將在3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可能的方式則包括「降低所得替代率」、「提高費率」等等。昨天(10/17)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在立院備詢時,進一步透露,調整現行給付公式內「最高60個月的投保薪資」為「終身投保薪資平均」是「可行方案」之一(見2012/10/17 苦勞評論 「鬼開方 救勞保 不穩定勞動者 慘」);然而,行政院和勞委會目前提出的作法,只是從勞保基金的收支面,「減少給付」或「增加收費」,除了是治標不治本外,更將惡化年輕受雇者退休後安養問題。

勞保基金的收入面與支出面

首先,從勞保基金的收入面來看:除了1950年開辦時由政府撥入的一次性開辦基金外,2008年《勞工保險條例》修法完成「勞保年金化」後,勞工、雇主與政府分別按照2:7:1的比例繳納(月投保薪資 x 保險費率,目前為7.5%的)保險費,另外,政府會拿這筆基金拿去投資,如基金投資債券,收益也算在收入面內。

而勞保基金的支出面,主要包括勞工生孕、傷病、失能、死亡與老年現金給付,以及職災的醫療給付。其中最大的一筆支出,就是老年給付。根據勞保局2011年年度統計年報,老年給付總額約1,031億,約佔了1,444億整體給付的7成。

就規模而言,勞保基金從2008年的2,144億,到今年(2012)8月為止的約5,238億,整體基金規模是逐年擴大的。而勞保基金自1995年從健保轉出至今的平均收益率約在3.99%,換句話說,目前討論的「勞保基金破產危機」,與基金本身的投資應該關係不大──雖然政府在台股下跌時動輒以包括勞退與勞保基金在內的公共基金護盤,保障勞工退休後生活的棺材本,越在經濟動盪時反而越有可能被當作「救火隊」而承擔虧損風險的狀況,的確是應該被質疑的。

破產的結構性問題

勞保基金會傳出破產危機,實際上是因為勞委會上週公佈了最新勞保基金的精算結果,指出:一、基金的潛藏負債扣除目前基金餘額後約是6兆,其中就有5兆是2008年之前勞保舊制的年資負債;二、2017年時勞保基金將會達到收支逆差;三、2027年勞保基金將破產。勞委會認為主要的原因是「台灣人口正面臨高齡化與少子化問題」,導致「未來繳費者越來越少、領年金者越來越多」,導致基金的收支越來越不平衡。

換句話說,勞保基金破產危機的結構性問題,就是人口高齡化與少子化趨勢。以提高費率、減少給付、延後退休年齡,甚至是以「終身平均投保薪資」取代「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作為給付標準等從收支面著手的各種方式,延續基金運作,表面上看來理所當然,卻忽略拯救勞保基金免於破產,初衷應是要讓政府持續擔負老年安養的責任,才要盡可能地避免勞保年金作為一種公共服務制度的崩壞。

因此,無論是「減少給付」或「加重繳費」,凡是以「救勞保」為名目,卻反而造成受僱者退休後的老年安養可能越來越沒有保障的「解決方案」,都應該要加以質疑。重點在於,我們不能只談勞保,更應該討論的是要求政府應該負擔的老年安養責任。

由於現行勞保年金採取的是「隨收隨付」制──定期精算當前退休者的退休金總額,再調整同年度的勞保費率──簡單來說,就是將現在繳納的勞保費,用來支付同時退休者的勞保年金。因此,如果只是「減少給付」、「加重繳費」,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年輕受雇者的負擔將越來越沉重,而退休時的老年安養,卻因為勞保年金的減少而越來越沒有保障,將會造成世代不正義的問題。

因為人口結構高齡化、少子化的趨勢,勞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的走向幾乎是註定的,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越從收支端著手,就是越削弱勞保年金作為老人安養的保障功能。把情況想得更極端一些:目前勞保基金的潛藏債務已經超過6兆,勞委會精算出如果要達到收支平衡,勞保費率應該要達到27.84%,與現在的7.5%相差超過20%,以24,000元的投保薪資計算,每個勞工每月保費就將增加4,800元。而如果現行制度不變,即每半年調高0.5%費率計算,則需40年才能達到27.84%的最適費率(但40年後的最適費率勢必更高,按此趨勢只會「越追越遠」)。可想而知,除非政府短期內編列大量預算撥補這6兆的潛藏債務(去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的歲出不過1兆9千多億),或是大幅提升保費,勞保基金的破洞將會越來越大。

越破越大的洞,以及洞的外面

勞保基金破產危機之所以嚴重,是因為對於許多受雇者而言,勞工退休金金額不多,假設沒有壽險等自願保險,勞保年金就是唯一主要的養老金來源。更重要的是,勞保年金作為一種現金式的給付,幾乎是政府面對老人安養問題的唯一方式,一旦崩盤,將直接衝擊受雇者的退休生活。

因此,如果洞越來越大,除了「補洞」的問題,另一個重點,更應該是在洞的外面,思考如何降低「從洞掉出去」的衝擊──也就是所謂非現金給付式的老人安養,例如公共醫療服務、長照系統、社會住宅等等。當這些非現金給付式的安養制度越完善,老人的醫療、居住、照顧都能得到保障,支付現金給付的需要就越小,因勞報基金的破洞所產生的衝擊也就越小。

然而,很不幸地,長照制度的建立雖是馬英九2000年的競選承諾之一,但至今《長照法》在立院只聞樓梯響;另一方面,政院版目前的《長照保險法》,給付方式包含了「現金給付」,而遭批再次將將長照責任丟回給低薪高工時的外籍看護工(讓民眾請領現金去購買移工勞動力),根本沒有建立長照制度的誠意(見2012/05/04 苦勞報導 「長照保險提現金給付 民團批:阻礙長照服務發展」、2012/09/06 公共論壇 「建立長照體系的空笑夢」)。

如果政府從未徹底思考如何健全公共服務,而只是一昧地削減勞保給付或加重保費,就只是以剝削年輕受雇者的皮,讓勞保基金持續殘喘而已,年輕受雇者進入老年生活的各種問題將繼續存在。我們當然希望陳冲能不要、就不要去談「最後支付責任」的話,因為沒有人樂見勞保基金或是其他各種公共基金走到破產的那一步,只是如果政府真的不想負擔「最後支付責任」,就不要只是去想費率、所得替代率還有「終身薪資平均值」什麼鬼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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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洞外有洞
洞外另有大洞

結果會
越補越大洞

延伸閱讀的年份怎麼怪怪的?

多謝提醒:
已將延伸閱讀裡頭 「鬼開方 救勞保 不穩定勞動者 慘」的年份更正。

周五主編 陳韋綸

勞保+軍公教退撫的破產在即
看來政府接下來幾年都不用做事了

部分公務員直接放無薪假好了?
加上彈性工時輪休?

畢竟每年的財政預算
除了人事費,都要編來補破洞了 wwww

誰可以告訴我軍人不放無薪假的理由嗎???????

勞保、勞退都是屬於勞工三權中的財產權,也是社會安全制度中的重要一環,所以強制加保也是政府的責任。但是,保管與應用也是政府的責任,將勞保、勞退基金投入高風險的股市,絕對不是正當的經營方式。勞團人士爭取勞保、勞退基金監督委員的席次,多數只是為了獲取內線炒股的機會,這是台灣勞工的悲哀。

基本工資不是最低工資,基本工資是為了勞保保費而設立的收費制度,卻被政府解釋成雇主受法律保障的最低給付額,同時也廢除了憲法規定應該制定及實施的最低工資法。雇主反對調整基本工資的原因之一,就是會影響他們負擔的勞保保費,所以雇主們要求基本工資與勞保脫鉤。如果基本工資與勞保可以脫鉤的話,就應該廢除基本工資重新回歸最低工資法。

無論藍綠政府都寧可將有穩定利潤的公共建設交給財團BOT,卻將四大基金投入投機市場任由財團蠶食,這是台灣人民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