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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8
針對「愛滋團體推辨識藥物防染病(聯合晚報2012年11月08日A10醫藥版)」報導,最末段「林宜慧認為,這是對雙方感情的重大考驗,因為信任感已出現裂痕,同志們如真心交往,決定倆人在一起時,就應該相約至醫院抽血篩檢愛滋,開誠布公,才有機會走得長久,並維護雙方的健康。」內容,本人在此澄清,我的意見是,我支持在個人自決前提下的自主意願篩檢,檢驗結果是否告知伴侶,必須個人自主決定;我反對在雙方沒有共識前的伴侶共同篩檢,因為可能帶來諸如暴力、威脅、恐嚇等的危險。
林宜慧(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2012年11月08日下午8:28
- 2012/11/08 聯合晚報 「防染病 愛滋團體推辨識藥物」
- 2012/11/08 聯合晚報 「二度染愛滋 病毒生抗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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