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公平的競爭

2012/11/18
傳播學者

若報紙多了會「過格」,當初蘋果想來買「三中」、「中時集團」,為何沒聽「公平會」及社會有疑慮?為何沒有荒謬至極對付「旺中」的「三中條款」出現?為何黎智英這一傲稱「沒人性」的外人,可大辦媒體,紙媒電視都包,沒有「適格」問題,蔡衍明這位本土自家人就不行?

當黎智英獲利了結,離台而去,不再眷戀,留下眾多員工怨嘆惶疑時,是金融業救了這份媒體,當時員工興奮大喊:「OH YA!」還云:「黎智英無情無義,我們對他也無感。」那現在為何又對救命者口出惡言?難道是「沒人性文化」的近墨者?

《蘋果》正是在反《蘋果》。黎智英當初一直攻擊資本家壟斷媒體,集中言論,是巨獸,好大好可怕,以四百篇文來攻擊「涉他」業務,但他經營陷困,為何還是把《蘋果》賣給了「巨獸」?不把它賣給「全聯福利中心」?或分給喊著「要民主,反壟斷」的民進黨友?

《蘋果》裹脅著群眾去反旺中,打著一大堆民主自由的口號,但最後一走了之,把爛攤子丟給他所批罵的巨獸資本家,這不是對世事抱著純潔理想的人的最無情背叛,所謂「做媒體要沒人性」一話最赤裸的呈現?

《蘋果》,到底是公器,還是黎智英的私產?那些喊著「公器不能私用」的人,為何不在欷噓黎離台時問這句話?

《蘋果》,本來以羶色腥為人詬病,黎智英也不避諱說這是投台灣人所好,也因此賺得大錢,當然,這本是民主的多元選擇,也沒什麼不對,但該報人員在為其老闆助紂,得盡便宜之餘,搖身一變,似成了維護言論自由的典範,竟質問新頭家羶色腥風格會不會變,會不會好好做?

媒體,不是公器,它是私產企業,要滿足公眾的需要,才能存活,這與任何的產業一樣。它經營不善,如《蘋果》,是靠私產來買賣,不是靠政府、靠「勞保基金」來干預存亡。在一個自由社會,會有一隻看不見的手來決定經濟的規律,是「巨獸」還是「小龍」,是下流還是高質,是由我們消費者決定,我們十塊錢就可決定,或者,十五塊。

在私媒中有個異數,確是「公器」─公共電視,但你看她在一不民主的社會中搞成什麼樣子。

「金錢不能葬送民主」,是,但沒錢不能有民主,一個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何談第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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