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專職人員負荷重
工會:漠視勞動權利

2012/11/20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明天(11/21)立法院將就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預算進行審查;由於今年(2012)8月法扶基金會解雇律師林三加,引發對於法扶定位的想像,加上近日發生法扶員工猝死的意外,在今天(11/20)立委尤美女召開「當法扶需要扶助,人民權益誰顧?」公聽會上,法扶的改革與員工的勞動權利,成為討論的焦點。

法律扶助基金會

2004年通過《法律扶助法》,為實現立法目的,同年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金來源除鼓勵民間捐助外,由主管機關司法院逐年編列預算捐助。

目前法扶的人員組成為18位專職律師及229位專職人員,專職人員負責協助法扶業務運作。法扶工會理事長凃又文指出,從2008年至今,案件申請量增加將近1倍,然而專職人員的員額,從2008年的176位至今年的229位,卻只增加約16%,推估平均每位專職人員處理的案量增加了200多件,加上司法院從今年開始,要求法扶各分會清查舊案,都加重個別員工的工作量,連帶影響當事人的被服務品質。

凃又文表示,法扶吸引許多有志從事扶助工作的年輕人投入,卻缺乏合理的薪資制度;以大學畢業的新進員工起薪為例,僅有27,000元,台北以外更只有25,000元,而且調薪幅度低,年資3年薪水卻仍未達30,000元,「根本不夠養家」;2008年時,工會就要求改善,至今卻沒有任何結果。

「法扶專職人員的工作內容,時常要承受很多(申請者的)負面情緒」,凃又文說,第一線人員經手法扶申請者的預約、接待、面談,成案與否的通知,到成案後擔任當事人與律師間的溝通橋樑,有時候由於當事人的焦急等原因,工作相當耗時費力。此外,由於主管機關司法院要求「盡量不要加班」,如果加班需具提報告,結果同仁往往將工作帶回家做,卻相對無法領取加班費,在案量增加,人力與待遇卻沒有相對應提升的情況下,她批評法扶董事會對於員工的權利,「一直是漠視的」,也讓許多曾懷抱熱情的同仁憤然離去。

日前發生法扶板橋分會員工猝死的意外(相關剪報),根據媒體報導,意外發生前,該名員工正同時準備法律進修班與採購人員資格的考試,疑似因為過度操勞,才會發生不幸。凃又文表示,目前工會將等待檢驗報告出爐後,決定是否提出職災認定;另一方面,由於法扶沒有任何撫恤制度,40歲以下的非主管級員工也無法享有健檢,工會也要求法扶對此提出檢討與改進。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表示,律師林三加被法扶解雇(相關報導),突顯法扶董事會對於扶助對象缺乏想像,除了無財力者外,環境訴訟等公益訴訟由於「小蝦米對抗國家」的性質,相對更需要法扶的資源,「但是法扶的資源又在哪裡?」她要求法扶董事會說清楚對於公益訴訟納入法扶範圍的具體決定究竟是甚麼?

針對法扶員工的勞動條件,法扶基金會秘書長鄭文傑回應,法扶成立至今只有8年,他坦承員工的福利制度仍有疏漏,不過,無論是員工的健檢、撫卹與薪資調整,或是扶助範圍涵蓋公益訴訟,他僅表示「仍在內部討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