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建會今(13)日召開「年金制度改革規劃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專案小組)委員會議,本次會議主要確認由專案小組之工作小組所提出我國整體年金制度之改革規劃,並由相關部會報告依據前揭規劃方向,各制度之最新研議情形。
為進行我國年金制度改革規劃工作,行政院經建會在98年11月邀集相關部會成立本專案小組,旋即於99年度先後召開5次工作小組會議,就各社會保險及退休金體制現存問題,進行檢視,並研議整體改革構想。100年度以來,各制度主管機關參採前揭改革規劃,持續進行政策面及財務面評估,並推動相關制度修正與調整,包括國民年金保險放寬領取微薄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得加入國保;推動公保給付年金化之修法;推動增訂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始得加入農保之規定;另國民年金保險、農保、勞保及軍保均已進行最新財務精算等,相關部門亦於近2年來召開會議達20餘次,具體成果初具。
本專案小組尹召集人啟銘指出,我國自民國39年以來,逐步開辦各項社會保險及退休金制度,至97年開辦國民年金保險,全民均已納入社會保險保障,並建構多層次老年經濟安全保障體系。惟隨國內經濟情勢變遷、人口老化及勞動型態之日趨多元,我國各項年金制度相關問題逐漸顯現,包括:保險基金潛藏負債迅速累積、不同職業別間保障差異,以及不同職業別間工作移轉時權益無法銜接等,必須視實際需要,逐步進行改革與調整。
本專案小組提出整體改革構想及原則如下:
一、各項年金制度在兼顧「經濟效率」、「社會公平」、「權利義務對等」及「世代衡平」之原則下,採漸進方式進行改革,以建構財務穩健、永續經營之年金制度。
二、第一層各社會保險維持「確定給付制」,並採年金給付,以逐步進行制度銜接整合;第二層退休金制度朝向「確定提撥制」(個人帳戶制)改革,以健全財務,並利人才之流動。
三、各社會保險係採風險分擔及世代互助精神,其基金財務不須完全提存準備,但因應未來人口快速老化,仍應進行制度調整,以適度平衡基金財務收支,確保一定期間之安全現金流量,並維持世代間財務合理分攤責任。
四、適度拉近各職業別間老年經濟保障差距,以符社會公平正義。
本專案小組之研議規劃尚包括對主要制度之改革建議,將彙整相關部會最新研議情形後,陳報行政院。本專案小組將持續發揮政策協調及溝通平台之功能,協助各制度之權責機關以審慎、穩健的腳步,逐步落實改革工作,以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及退休金制度足以因應未來人口老化,並臻永續、穩定且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之老年經濟安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