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 土地低估、建物灌水達百餘億元

2012/12/12

(林朝億 台北報導)針對台北市政府與建商日勝生聯合開發的「捷運新店線新店機廠案」的建物分配(美河市)弊案,監察院除日前將北市府前捷運工程局長常岐德、前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彈劾外,今(12)日也召開記者會公布對於北市府的糾正案。監委馬以工表示,北市府辦理此案有諸多違失,同時也將全案移送法辦。

座落在新店溪沿岸的美河市開發案,相當醒目。沿線除了有新店捷運站外,還有連續13棟高達23-29層大樓。此案原本是北市府以新店機廠等交通設施為由,向民間強制徵收土地,卻轉為與建商合作,興建超高住宅大樓出售,引來許多非議。

監委馬以工表示,台北市雙子星聯合開發案,土地還是採設置地上權方式,北市府僅拿到55%分配權,就被指為弊案。這次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台北市政府與廠商日勝生分配比例卻是30.75%:69.25%。

馬以工指出,這與張金鶚教授對於台北市郊土地與建物成本比,公寓是7:3,大廈是6:4,差距甚大。如果考慮到超高建築成本較高,此案的分配比例至少也應該是50:50合理。她說,之所以會出現這麼大的差距,主要是低估土地成本與高估建物成本所致。

馬以工表示,就地主的土地成本部分,北市府低估土地貢獻成本,每坪僅21.6289萬元,以壓低北市府可取得的分配權值。監委認定,若以2006年廠商日勝生購入比鄰的148坪土地,每坪60.642萬元的市價來估算,合理土地成本應達168.688億元,但北市府卻僅估計76.65億元,差額達92億元。

就高估建商建物成本部分,監委根據上市公司日勝生的公開資訊的相關土建、機電工程發包發現,至少多增加了12億元。甚至還讓其中110億元的成本加計5%加值營業稅,等於多了5.5億元。馬以工表示,一般日本建商的合理利潤約為7%。光是這多增加的5%營業稅計算,就墊高了廠商的利潤空間。

監院糾正報告批評,北市府與廠商協商合建分配過程中,刻意低估市府的土地貢獻成本,對於建物成本之多種構成項目,以不同名目灌水、抬高其貢獻成本;且權配報告書竟無核定本,全面採信投資人提供資料,審定過程欠缺透明,淪為黑箱作業,顯有不當。

監委李復甸也表示,此開發案之土地是主管機關先以交通設施名義,徵收強制手段取得,現在卻轉成住宅用地,與徵收時的使用目的不相符,他認為,原先地主可以主張撤銷徵收,並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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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龍人, 細後

15:26:46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2日電)公債法修正,對台北捷運建設影響浮現。台北市捷運局今天表示,已做好「暫停萬大-中和-樹林第1期工程的招標作業」準備。

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昨天對捷運經費下達但書「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除102年度工程細部設計等若干經費外,餘應俟公共債務法本市舉債籌措第一期工程財源問題獲得解決後,始得動支及進行招標作業」。

捷運局長陳椿亮今天表示,若議會大會通過,在公債修正案草案(若獲立法院通過)的規制下,將暫停萬大-中和-樹林第1期工程招標作業,捷運局也已作好準備來執行這項工作。

陳椿亮指出,對於公債法修正案,財政局正與中央斡旋中,站在捷運局立場,仍盼中央能體察北市府舉債需求,提高北市舉債空間,以期對萬大-中和-樹林線建設計畫的影響降至最低。

捷運局資產及財務管理室表示,依行政院版公債法修正草案計算,北市舉債限額約新台幣2679億元,這項債限僅能支應截至101年度為止北市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舉債需求2632億元。

因此,原預定102年度以後須仰賴舉債籌措財源的路線工程,將因北市已無舉債空間,面臨經費不足難以順利執行困境。其中尤以新提報中央核定,工程施作期程集中102年度以後的萬大-中和-樹林線,以及信義線東延段都將受到影響。

資產及財務管理室指出,目前市府已就府內各基金資金充分調度運用,對外舉借102億元,估計已執行中各線捷運計劃還需借達600億元。雖分年進行舉借,若未能償還,還需累計借貸總額,明確會超出舉債限額。1011212

請問美河市公設比,是如何計算的?因為公設並非一棟一項,而是集中於其中兩棟,加上設區本身停車位很不足,並非規劃一戶一位,而是有部份回饋給附近非美河市的里民,實在很另人質疑,公設比這麼高有無灌水到停車位或其他問題?有人可以協助調查?

小碧潭站
從一開始
就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