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通過,擺脫賤價生的第一步」
「優質建教環境,共創學廠校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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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4

記者會時間:2012/12/14下午16:30 記者會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新聞聯絡人:葉大華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終於在今(十四日)日三讀立法通過,為台灣三萬五千名建教生的權益保障向前邁開一大步。

過去建教生身分妾身未明,遊走於勞動與學習之間的模糊身分,將因本法的通過,讓學校、建教生與合作廠商三者之間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歸屬,獲得明確的劃分。「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通過,無異是對當前建教合作部分亂象的政策回應,藉由該法的通過,對於建教生之生活津貼、訓練時間、申訴權益、機構與學校責任都有新的規定,將建教合作導回到正軌,並可避免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反淘汰現象,讓優質的建教合作機構繼續擴大發展,而建教生可得到更充實的訓練機會,對於未來的就業有更好的技能基礎,這將是建教生權益保障的第一步,也是建教生避免成為賤價生的開始。

本次立法,本聯盟特別感謝林淑芬、吳宜臻及鄭麗君立法委員的努力不懈,讓民間團體的呼籲,有部分融入成為該法的精神與規範。並感謝各黨團在協商後迅速簽屬此法案,讓本案能於此會期通過。

邀請媒體記者蒞臨採訪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組成團體: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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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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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為何對象僅限於高級中學,卻未適用於全體實習生,造成技職體系的大學生又未受到保障!好不容易通過一個法,又不將適用範圍擴大!!!


還真是說的比做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