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0
責任主編:王顥中
針對同性戀伴侶陳敬學與阿緯辦理結婚登記遭駁回的行政訴訟案,今天法院宣示將再召開辯論並準備提釋憲。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與何宗勳(右)對今日結果表達遺憾。
(攝影:陳韋綸)
(攝影:陳韋綸)
同性戀伴侶陳敬學與阿緯就辦理結婚登記遭駁回提起的行政訴訟,在上個月底進行言詞辯論後(相關報導),原本預計今天(12/20)高等行政法院將做出判決,不過法官最後宣示,將再召開言詞辯論,並準備提出釋憲,沒有做出判決。
陳敬學與阿緯的委任律師劉繼蔚解釋,法院這樣宣示的內容,代表這件訴訟尚未被裁定停止,法院將再召開辯論,就戶政事務所駁回陳敬學與阿緯結婚登記是否合乎憲法,要求雙方提出更多資料以供定酌;言詞辯論後,法院有可能直接宣判結果,或者停止訴訟並提大法官釋憲。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劉繼蔚表示今天的結果「在預期之中」,因為法院就個案判決準否同志婚姻本是艱難的選擇,他期待法院若不能做出准予陳敬學與阿緯結婚登記的判決,就應送大法官釋憲,就同志婚姻議題做出明確的解釋。
另位委任律師黃國城也表示,送大法院釋憲「不見得是個壞的結果」,因為如果法院判決同意當事人的結婚登記,目前我國關於配偶義務與權利的法條,《民法》與《刑法》等加起來大概有500多條,例如「領養權」等,不會因為法院同意結婚登記的個案而被釐清。如果最後將送大法官釋憲,他呼籲大法官應體察LGBT社群的需求,捍衛我國人權這最後一道防線。
在當事人陳敬學因故無法出席的情況下,委由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發表聲明,表示無論今日結果為何,他已經走過這辛苦的一段路,即便判決敗訴,他也會上訴到底並提起釋憲。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則認為,今年同志大遊行已經以婚姻權為主訴求,顯示民間社會的需求強烈;與其等待司法判決,他呼籲同志社群更應準備投身立法院的戰場,參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行動。
回應
Re: 「結婚登記」行政訴訟案 法院未判 將提釋憲
FW: 同志婚姻登記 法官考慮釋憲【記者李筠平/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志伴侶可否登記結婚案,原訂今上午宣判,然而庭上並未做出判決結果,審判長當庭宣布:「全案再開辯論,考慮提釋憲。」
台灣第二對公開結婚的男同志陳敬學與高治瑋,為爭取結婚登記的權利,去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法院在召開六次《準備程序庭》後,上月29日正式開合議庭,原訂今天上午宣判,但卻未有判決結果。
陳敬學與高治瑋今均未到場,委由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與長期參與社會運動的何宗勳代表,到場聆聽判決結果。何宗勳表示,「很遺憾法官無法跨出歷史性的一步。」
陳敬學的義務辯護律師劉繼蔚解釋,「再開辯論」可能是法官需要律師協助澄清憲法上的疑慮,但也可能法官內心自有答案,不再開合議庭辯論,直接提釋憲。對於法官的宣判,劉繼蔚一語雙關地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另一名義務辯護律師黃國城則表示,「就算法官現在做了決定,當事人仍要面對許多法律上的困難,台灣約有五、六十條關於伴侶的法規都還需要討論。」
吳紹文說,一般民眾若要提釋憲,需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若遭駁回才可聲請釋憲,因此這次法官主動提釋憲,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避免當事人在長期的訴訟過程中心力交瘁。」
陳敬學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靜待釋憲結果」,也闡述了他複雜的心境,「釋憲結果若是好的,將會是跨時代的進展,且全台灣的同志伴侶都會受益,但若失敗了,同志婚姻入法化又將回到原點。」
陳敬學也解釋,不願到現場聆聽判決結果是一種「消極的抵抗」,他說:「我們本來就是存在的,為什麼要站在法庭上等待審判結果?結婚登記是同志應有的權利。」他也指出,上次開庭法官並未給予他們足夠的發言機會,今天卻又宣判再開辯論,實在很弔詭。
陳敬學表示,從個人的行政訴訟到釋憲,長達一年多的訴訟過程令他感到疲憊,但仍會堅持下去。他也鼓勵全台灣的同志伴侶,在法院判決或是大法官做出良善的釋憲前,先好好享受這種「不被認同」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