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教育品質無法與教育公平同時並進

2012/12/20
台灣公共化協會成員

11月2日聯合報一篇名為《均優質化:12年國教的兩難任務》的社論,以日前「『特招生』與『免試生』是否同堂上課」的爭議為例,認為12年國教有一個無法達成的兩難目標──即「均優質化」;因為「均即不易照顧優,優即不易照顧均;『特招生』與『免試生』即是這個兩難問題的根源,既有『特招生』即不均,既有『免試生』即不可能個個皆優。」

首先,筆者要指出:該篇社論把「『特招生』與『免試生』並列」當成這個兩難困境的根源,其實是犯了「倒果為因」的錯誤;相信許多人都看得出來,「特招生」根本是12年國教政策對現況的一種妥協(為了緩和明星高中的反彈),而不是12年國教本來就該有此設計;就像該文章中所說,12年國教本來是應該「乾脆一律採學區免試制即可」的。

而該篇社論之所以會有此「倒果為因」的推論,是因為他們有一個重要的假設,那就是:教育政策(包括12年國教)必須以提昇(或至少是維護)國家競爭力為目標,而「特招生」才可以將資質優秀的學生集中起來因材施教,以發揮「教學的最大效益化」,讓國家可以利用有限的教育資源,有效的提昇國家競爭力;否則,「廢了明星高中,在教育體系的『優質化』即失去基地,那亦是國家的災難。」

這種「人力資本理論」的教育觀,十足反映了「教育為經濟服務」的立場;卻忽略了,國家辦教育其實還有其他的目的,例如「培養優良的公民」、「滿足人民開拓視野、自我提昇的需求」等等。而這些目的,就算不比國家競爭力重要,卻也不比國家競爭力不重要!

一向以關切國家競爭力著稱的OECD,在今年初,出版了一本名為「教育中的公平與品質:支持不利學生與學校」(Equity and Quality in Education:Supporting Disadvantaged Students and Schools)的報告報告,開宗明義就說:「(環顧世界各地)表現最好的教育系統,是那些結合教育公平與教育品質的系統。」因為,「證據顯示:教育公平可以和教育品質攜手並進;證據也顯示:減少學校教育失敗可以強化個人和社會回應衰退的能力,從而貢獻於經濟成長和社會福祉。」

學校教育失敗有什麼後果呢?報告說:不但造成個人較差的收入、較難適應當前快速變遷的經濟,以及較高的失業風險;也造成他不容易獲得進一步學習的機會,以及比較沒有能力參與民主社會的公民生活。報告接著也說:學校教育失敗也讓社會損失慘重──包括,傷害社會的凝聚及階級流動,也增加社會在醫療、社會救助、和高犯罪率上的開支。

換句話說,更多人民接受良好的教育,將可為民主的社會和永續的經濟作出貢獻。因此,報告建議:投資於「為每一位人民提供高品質的教育和公平的受教機會──至少到完成高中教育」,是最有利的教育政策。報告進一步建議二個政策方向:一是消除教育系統中的階層化,以免傷害教育公平;二是集中目標於協助表現不利的學校;除此之外,其他社會政策(包括住房和社會福利)也應該一併搭配進來,以保證學生的成功。換句話說,關心國家競爭力者如OECD也主張,提昇國家競爭力的方法在於「拉弱勢者一把」,而不是利用篩選機制把菁英集中起來,然後施以選手訓練。

教育的典範國家芬蘭,從小學到高中,都沒有能力分班,更沒有透過篩選製造出「明星高中」;芬蘭學生較晚入學,學習時間較少,較少考試與作業,更不強調競爭。那麼,到底芬蘭教育的成功祕訣是什麼?答案是:芬蘭有一套高品質的師資培育制度(包括嚴謹的職前教育與在職的「師徒制」),然後給予教師高度的專業自主和尊重;再者,芬蘭充分落實「不放棄每個孩子」的口號,補救教學從小學一年級就開始,而且是用符合特教規格的「個別化教育」;此外,芬蘭學校也有專業團隊(包括校護、學校心理師、諮商師)負責處理學生霸凌、蹺課、文化障礙或學習障礙等等特殊問題。

總之,芬蘭的教育資源看似更偏袒弱勢者,但芬蘭的菁英們似乎並不因此而被埋沒,芬蘭的國家競爭力似乎也沒有因此變差。還記得芬蘭曾被世界經濟論壇連續3年被評比為全球「成長競爭力」第一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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