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末日後的性權,再出發
2012十大違反性權事件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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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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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性權在此刻正面對關鍵時刻,首先是整個社會已經成形的性別治理,公部門各層級均上緊發條,執行性別工具的檢視,性別平等作為政策口號,處處要求性別友善,但結果是真的友善?還是更強化了僵化的二元性別,非男就是女。 多年前同性婚姻遇到的社會阻礙,立法院提案一讀前就被封殺,但今日已在立法院得到委員們振振有辭的捍衛,同志婚姻合法運動如火如荼展開,問題是在一個尊崇婚姻的社會脈絡內,同志婚姻到底是什麼意義? 與此同時,我們看到對於愛滋毫不掩飾的排斥與污名化,愛滋恐懼被合理化;我們也從台鐵火車趴事件、李宗瑞性愛影片事件,清楚看見社會集體(特別是媒體)對於性的驚恐與大驚小怪;諸多性騷擾通報案件中,道德制裁的強勢出場;社維法違憲後,性工作者處境卻日益危險,我們不禁要質疑這樣紛雜的社會脈絡,從運動觀點出發,如何突圍?我們面對的危機是什麼?法拉利姐的強悍出場,攪擾社會,又帶給性權運動什麼啟示? 我們從努力宣揚「性權是人權」,希望社會重視性權的十年前,到十年後的今日此刻,我們才送走末日,或許,末日其實不是滅亡,而是新的開始。
出席/發言: 許雅斐(南華大學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教授):台鐵公共性事件中的兒少與性/別 何春蕤(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法治精神與性自主──性恐慌下的大現形 林純德(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副教授/文化研究學會常務理事):以「性騷擾」之名 黃道明(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副教授):評馮姓教師案 高旭寬(台灣TG蝶園發言人) 庄島以良子(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 王顥中(苦勞網記者):評教師「行為不檢」 王蘋(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2012年十大違反性權事件 一、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 二、台鐵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求刑六個月 女主角被安置 三、李宗瑞事件:全民獵淫魔、女明星唯恐避之 四、調內衣被控襲胸 烏龍春夢太逼真女告鄰男性侵 五、保護兒少?懲罰兒少!青少年嚐禁果不知觸法 六、娼妓有罪 性工作者處境艱難 七、法拉利小公主被爆為男兒身 雙重性徵健身房拒入會 八、防治愛滋揪團篩檢、感染者醫療部分自付 九、代孕生殖法遙遙無期 十、同志打婚權官司 行政法院將提大法官解釋 一、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 北市教師案今年九月間,一名男網友向檢警及學校檢舉一名男老師「故意傳染愛滋」。檢警搜索扣押該師的電腦,以重罪、逃亡、串證3大羈押事由聲請羈押禁見,並對網友名單造冊秘密查訪、說服被害人出面指證犯行。教育局未接獲任何學生曾遭該名老師侵犯受害,但任教過的學校家長、學生都人心惶惶,學校啟動校內輔導機制。校方「勸導」這名老師去篩檢,教育局也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停聘」該教師,引發家長團體痛批;校方隨即行文檢警單位請求協助提供持有毒品事證,再度召開教評會以「行為不檢」決議解聘。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這位老師的資料將登錄到全國不適任教師系統中,他將不能再到學校教書,未來只要老師吸毒、持毒或販毒,經檢警單位提供相關具體事證後,就會要求校方必須解聘。 二、台鐵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求刑六個月 女主角被安置 蔡育林仿日本A片電車癡漢劇情,在「花魁藝色館BBS站」貼文號召,今年二月在莒光號加掛客廳車廂舉辦真人實境活動,徵得十八人報名參加、五名糾察隊及助理,自稱廿歲的小雨主動和蔡聯絡願意當女主角。「台鐵火車性愛趴」活動結束後被蘋果日報聳動爆料引發風波。原輿論企圖以公然猥褻懲處活動參與者未果,後因自稱小雨前男友看曝光照片認出,打電話向警方指稱小雨性癮大、亂劈腿「我被她傷得很深」,所以提供姓名、手機電話給警方,小雨未滿十八歲身份被發現,檢警遂以兒少性交易方向偵辦,並起訴主辦人和工作人員;參與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小雨受訊問後移送緊急收容中心安置,並進行心理輔導。 後主辦人蔡失業多時復尋得醫院清潔工工作,因被認出並謠傳邀請護士辦性愛趴,隨即被派遣公司開除。 三、李宗瑞事件:全民獵淫魔、女明星唯恐避之 今年八月壹週刊報導李宗瑞迷姦偷拍六十名藝人女模,淫照和影片開始外流,風波一發不可收拾,每日皆有女星被披露被成為媒體追逐討論焦點。檢警從影片內容判斷並找尋「受害」女性出面指控李宗瑞,李宗瑞遭起訴後,法官、檢察官、律師團在審判過程中,也不斷重複播放影片,對辯每段性愛過程是否涉及違法。 四、調內衣被控襲胸 烏龍春夢太逼真女告鄰男性侵 今年九月,一名婦人到新北市某內衣店試穿內衣,女店員替她調整,婦人覺得「不舒服」控告「抓胸」性騷擾;店員喊冤說基於專業,調整時本來就會碰到胸部,在檢方勸說、又不想影響工作下,付兩千元和解。 今年十一月,南投一名女子與鄰居男子及兩位友人至KTV飲酒唱歌,酒醒後向警方報案稱被該男子性侵,到醫院驗傷未發現遭性侵傷痕,也未採集到檢體,在場友人也指證非屬實。一周後女子主動要求撤告,表示是春夢誤會一場,但因性侵屬公訴罪,男子仍遭函送法辦。 台南市某科大六名學生,認英文老師播放電影《角頭風雲》、《下流正義》其中的上空秀、性愛片段,感覺不舒服、上課情緒受影響,向校方性平會申訴。今年二月,性平會決議性騷擾案不成立,但建議校方採適當措施避免當事雙方後續接觸,六名同學順利轉班,卻被該師提告妨害名譽,家長及學生錯愕不已,質疑校方未盡到保密責任。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狼師條款」,一旦性侵判刑確定就終身不得在學校工作。為了避免狼師轉至補習班繼續伸出狼爪,立法院今年十一月教育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修正草案,禁止曾有性侵、性騷擾、虐待兒童前科、曾因性騷擾被處以罰鍰、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或經學校性平會調查性侵害行為屬實者,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或教職員工。 五、保護兒少?懲罰兒少!青少年嚐禁果不知觸法 17歲台南一少女與朋友缺錢花用,去年起靠援交賺錢,宣稱朋友已成年,媒介網友消費A今年九月被逮,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少年法庭後裁定收容;余姓少女辯稱僅幫忙聯絡,朋友自願獻身,大家平分所得,不知哪裡犯法。 苗栗縣一名15歲國中少女日前在網路聊天室散播援交訊息,與一名26歲工程師談妥價錢後到汽車旅館相會,少女見工程師文質彬彬當下便不收費,兩人決定交往並由工程師包養。警方因青春專案在網路上巡邏,根據兩人在聊天室記錄調閱男子IP位置追查,將少女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第13條強制安置,並將該名男子依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函送法辦。 今年六月台北市議員披露,學生家長意外從孩子的臉書上發現不雅對話,發現原來孩子口中的「胡爸」,竟是性侵狼師,讓十多名學生受害,有的學生從國小到國中受性侵,受害時間長達三、四年。 家扶基金會今年六月公布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2成2青少年認為只要對方主動邀請發生性行為就不犯法,7%青少年認為相愛就可發生性行為,4成青少年不清楚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兒少性侵被害人,從2009年的1065人,到2011年的2247人,增加超過1倍。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為了防制、消弭以兒童少年為性交易對象的事件制定的法律,舉凡網路援交、應召,或是坐檯陪酒、伴遊伴唱或伴舞,或涉及色情的侍應工作,只要是雙方有對價關係的猥褻或性行為、且其中一方為未成年者,該法即要追究與保護。該法自民國84年公布以來,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已累計開案輔導至少千名以上的兒童及少年。 六、娼妓有罪 性工作者處境艱難 新竹市江姓男子吃定弱勢的性工作者被害不敢報案,假藉性交易專挑流鶯劫財劫色,前年性侵三名流鶯,法院雖在今年六月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十四年徒刑,但他在偵審期間仍找流鶯繼續犯案。 一名孝順女子為了幫家裡繳房貸、供姊姊讀大學,瞞著母親辭去婚禮秘書轉行當傳播妹陪酒賺錢。今年十一月被派到汽車旅館參加派對,疑遭四名男客強灌藥物昏迷後,全身赤裸被丟包到醫院急診室,經搶救仍不治。 七、法拉利小公主被爆為男兒身 雙重性徵健身房拒入會 十月中,因千萬法拉利超跑被刮而爆紅的「小公主」張婷婷遭到一名自稱二十年前就認識張婷婷的劉姓男子爆料,劉先生出面表示張婷婷是男兒身,他和張婷婷雖20多年沒見面,但一看到電視畫面還是立刻認出來,他還表示,聽到張婷婷自稱小公主時氣得想砸電視。當張婷婷聽聞自己被人爆料為男兒身後,隨即拿出身分證證明自己是女生,並氣憤的表示,「誰是男生,你看我像男生嗎?」 台中市一位張小姐,身分證登記是男性,但她服用藥物長出胸部,現在具有雙重性徵,十一月在申請加入健身房會員時遭到拒絕,張小姐認為被歧視,健身房回應,因為無法判別張小姐適合男性或女性裸身區,為了保障其他消費者權益,所以拒絕入會。中市主任消保官表示:「若外部性徵未切除,健身業者基於維護其他會員權益拒絕入會並無不法,但不可拒絕變性完成的男女入會。」 八、防治愛滋揪團篩檢、感染者醫療部分自付 疾管局推出揪團計畫,預計十月試辦至年底,動員社群,找出潛藏愛滋感染者,以降低未來感染率,這項計畫名為「I Check社群動員愛滋檢驗計畫」,是疾管局首次以社群動員方式,與地方衛生單位及民間社團合作,在各縣市招募二至三位「領袖」,再由這些領袖發揮「揪團」弁遄A呼朋引伴接受愛滋篩檢。 疾管局過去曾委託成大護理系副教授柯乃熒研究,發現臉書上的意見領袖對加強衛教宣導的效果不錯,也能因而提高篩檢與保險套使用意願。 為鼓勵領袖呼朋引伴,只要每個推薦個案完成篩檢,領袖就可累積點數,晉升為「超級領袖」;績效卓著的領袖,可獲得3C產品的獎勵。 衛生署有意讓愛滋感染者自付部分藥費,引起廣大討論。台大公衛學院九月舉行「愛滋病患醫療費用持續擴張因應對策」公聽會,與會學者表示,愛滋病不應被另眼相待,主張急性期仍以公務預算支應;關懷愛滋團體也擔心,部分負擔可能降低愛滋感染者的治療意願,不利疫情控制。 九、代孕生殖法遙遙無期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舉辦代孕制度公民審議會議,十一月公民審議會議初步達成共識,只要委託者能提供健康精子或卵子,就應開放代孕,但孕母不該領取工作報酬,且須確保委託者、代孕者及嬰兒三方權益。至於相關法規應以人工生殖法或另立專法規範。 多個兒少與婦女團體公開反對國內實施代理孕母制度,並將共同發起「生命不可代理,孕母不是工具」聯署,號召更多團體、個人響應。 有切身之痛,多年替代理孕母奔走的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表示,代孕生殖法遲遲無法上路,因晚婚等因素,生不出孩子的人會越趨增加,但法案越晚上路,爭議越大。像是同志族群、單身者也有當父母的渴求,也會有代理孕母的爭議,她認為,法案要一次到位很難,在這次公民會議後,衛生署至少應先推動單純的借腹生子先合法化。 十、同志打婚權官司 行政法院將提大法官解釋 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在親友祝福下,於二○○六年九月宴客結婚,去年至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戶政事務所援引法務部一九九四年的函釋,指同性結婚與民法規定不符,不准兩人登記。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 十二月高等行政法院未為同志婚姻權作出判決,合議庭法官決定再開辯論、並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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