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引入財團投資
公共長照保險難建立

2013/01/09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去年(2012)底金管會修訂《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包括對保險業財團開放經營社福事業、放寬投資社福事業的資本額,並可另外發行債券等等。社福團體認為此舉是開放保險業財團進場,將造成長照保險商品化,導致未來平價、普及的公共長照服務更難建立。今天(1/9)是該修正條文的生效日,社福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應要求金管會修正或廢止這項決定。

在修正辦法中,除開放保險業經營社福事業之軟硬體設施外,也放寬投資金額比例最高至35%,是修正前最高比例10%的3.5倍。此外,開放業者發行證券,可以發行總額的10%進行投資,並且不包括在上述的35%限制內,換句話說,保險業者得以最多45%的投資,實際掌握社福事業。

由於該修正條文性質屬行政命令,送入立法院後僅為備查,除非委員會主動要求金管會修正或廢止,否則依《行政程序法》經預告7日後即自動生效,而今天正是預告的第7天。在今天的記者會中,金管會相關業務與議案是由財政委員會負責,不過出席的委員中,只有李應元是財政委員會的委員,其餘則包括尤美女(司法與法制)、林世嘉(社福與衛環)。現場社福團體希望李應元能在委員會內主動提起審查,不過現場李應元僅微笑點頭而未做出任何承諾。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批評,金管會放寬投資規範,把保險業資金引入社福事業,而商業保險的邏輯是追求利潤,服務對象將設定在經濟能力的上層,將可能擴大貧富差距問題;此外,目前全民的公共長照保險尚未開辦,若開放業者經營商業的長照保險,鎖定經濟上層的民眾先推出商品,未來長照公共化的推動就會更加地困難。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開辦長照保險是總統馬英九4年前的競選承諾,如今行政院卻將長照從公共化的方向推向私有化,是開倒車的決定。她以日本長照保險為例,雖然也開放營利部門,但政府事先做好需求界定與給付一制化的框架工作,相較之下,台灣在《長照法》與長照保險尚未確定的情況下,就開放保險業者的熱錢進場,放任長照服務市場化,結果就是未來只有有錢人才能負擔長照服務,沒錢的人只能「自己看著辦」,且政府勢必得挹注更多經費補助長照保費。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年金改革引發社會惶恐,因為民眾必須花大筆金錢購買老年照顧服務,目前勞工平均薪資約4萬4千元,「一個老人的照顧費用就佔去新資的一半!」在少子化的人口結構變化趨勢下,勞工的負擔將越形沉重,如今金管會卻進一步將長照服務商品化,「把長照更推向對現金給付的依賴」,必然會使勞工生活更加困難。

【延伸閱讀】
建議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