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再怎麼野蠻,也不應阻擋
抗議國民黨強徵弱勢團體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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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0

由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四條」的立法疏漏,全國七十多萬個投保單位,將必須負擔『非受雇者』所衍生的龐大補充保費。陳節如委員於日前提出修正草案,元月四日該案列為院會報告事項,並成功經由黨團提案逕付二讀,然而卻在本周二因國民黨黨團提出復議案,扼殺於本會期結束前修正錯誤的機會。國民黨枉顧弱勢團體錙銖必較經營的辛苦,以「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的強勢姿態捍衛衛生署的錯誤堅持,因此,我們強烈抗議國民黨此次阻擋修法,並深感遺憾,也嚴正呼籲衛生署「切勿強徵弱勢團體補充保費」。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四條」與「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扣費義務人』每月支付的薪資所得總額高於受雇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將扣取百分之二的補充保險費;其中薪資所得總額係指『所得稅格式代號50』之所有項目,包括:員工薪資及獎金、授課鐘點費、諮詢費、訪談費、出席費、主持費、講座費、講評費…等。此條文將使全台約七十四萬六千個投保單位在『聘請非受雇人力』以及『雇主支領薪資』時,必須再多負擔因新制衍生的補充保險費。換言之,雇主對非受僱者亦必須負擔健康照顧義務,為其繳交補充保費,欠缺合理性。

陳節如委員近月來數次召開公聽會與記者會,然而衛生署並未於健保新制開辦前提出有效解決方案,僅以「再研議」的冷處裡方式來回應。101年末,健保開辦在即,陳節如委員認為釜底抽薪之計,唯有修法。亦即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四條》,修正為「將各投保單位所負擔的補充保費限縮在該投保單位所有『被保險人』薪資所得總額和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回歸該條文希望《避免高薪低報》的立法原意。

元月四日《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四條修正草案》列為院會報告事項,並透過民進黨團提案,成功逕付二讀,交由民進黨主持法案協商。然而,國民黨團卻於本周二(八日)提出復議案,徹底扼殺此案在本會期結束前修正的機會。逕付二讀並非毫無調整文字之空間,國民黨不善用此機會,卻透過復議阻擋修法,徹底封殺此修正案協商空間。目前仍有許多投保單位未知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四條之疏漏,未來社會將出現更多反彈聲浪,請國民黨不要用補充保費逼迫人民走上街頭。國民黨立院黨團應為接下來因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四條所生之不合理補充保費負起全部責任。我們也強烈呼籲衛生署,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切勿一錯再錯,將錯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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