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要聽證、反壟斷法要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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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0

2013年1月9日(三),反媒體壟斷運動的兩場重頭戲分別於公平會及立法院正式上演。就結果來看,我們算是取得初步的勝利:公平會於早上11點發出新聞稿,正面回應青盟訴求,要求除台塑王家以外,其它三家亦應「於限期內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並要求申報資料內容記載不完備的台塑,於30日內補正結合申報書,否則「公平會將不受理其申報」;立法院則於傍晚5點,順利初審通過民進黨團版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預計最快將於1月11日(五)交付院會逕付二、三讀。

然而,眼前雖看似一切順利,但我們絕不能鬆懈!

針對公平會1月9日的新聞稿,青盟提出以下聲明與訴求:

【公平會部分】

一、肯定四買家皆應申報,不滿聽證會隻字未提:青盟肯定公平會正面回應所有買家皆應申報的訴求,但針對新聞稿就舉辦聽證會之訴求隻字未提表示強烈不滿,要求公平會依行政程序法召開預備聽證及聽證會,並由民間與政府共同設定議程、主持會議,以昭公信。

二、要求公平會履行承諾,市佔率以四大報為計:根據公平會新聞稿,公平會以100年營業額計算「蘋果日報」及 「爽報」於我國報業市場之市場占有率。對此,青盟要求公平會履行日前之承諾,以四大報定義市場,作為市佔率計算之分母,而非將爽報 (以及併購後的工商時報、經濟日報等) 等小報納入,藉此擴大分母,以避免低估併購後的實際市佔率。

三、市佔不應僅看營業額,標準應多方綜合評估:承上,公平會不應僅以100年營業額來計算市場佔有率,而應參考 多種指標 (例如:盈餘、報紙銷售量、廣告量與銷售額、尼爾森七日閱讀率、昨日閱讀率和最常看報紙...等其它指標) ,並將四大報實際上扮演輿論先導、設定議程的角色,將四大報對電子等其它媒體內容的影響納入考量,進行綜合評估再決定佔有率之計算方式,以避免低估併購後 的實際市佔率。

四、所有買家應限期申報,否則公平會不應受理:公平會新聞稿一方面說「如參與結合事業均於限期內提出完整申報資料,公平會將依公平交易法及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等審查標準審理」,但找遍整份新聞稿,卻只針對台塑王家提出明確的30日期限,並未寫明其它三個買家應於幾日內提出結合申報書,明顯不夠周延。因此,青盟要求公平會清楚說明其它買家的申報期限為何,並應比照台塑王家,提出但書要求若其它買家超過期限未提申報書,公平會將不受理其之後的申報。

【立法院部分】

青盟的主要立法訴求可以分為兩個層次,一個是制度面,希望台灣能夠透過反媒體壟斷的法制化,提供有力的法源依據,讓審查機關可以阻擋財團透過併購壟斷台灣媒體市場和輿論;一個是個案面,要求新法適用壹傳媒併購此一個案,提供公平會等政府相關單位否准併購案明確的法源依據。

針對1月9日立法院火速初審通過民進黨版,青盟提出以下聲明及訴求:

一、勿阻擋、要通過: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這是人民力量的初步勝利;在野各黨團於去年11月29日以簽署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訴求之承諾書,如今能夠見到在野各黨團履行承諾積極展開立法與修法工作,青盟表達肯定。同時,對國民黨團近日願意支持反媒體壟斷修法,不再阻擋修法工作,青盟期望國民黨團能夠貫徹此立場,說到做到,讓該法順利於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提供公平會等單位審查壹傳媒併購案明確的否准法源。

二、善盡執政資源優勢、承擔國會過半責任:針對廣電三法修正草案是否完備,能否一併解決壹傳媒併購案將造成壟斷的問題,由於部分國民黨立委及NCC主委石世豪皆對民進黨團版表示一定程度的疑慮,青盟呼籲國民黨團,切勿罔顧執政資源優勢、推卸國會過半責任,應積極、主動邀集NCC等相關單位、在野黨團與公民團體,在公平會等機關壹傳媒併購案審查完畢前,「補完」民進黨版廣電三法可能不完備之處,如此,才不愧對反對媒體壟斷的支持。

台灣是個法治國家,透過立法避免媒體壟斷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然而我們必須提醒的是,在政商集團的滲透以及中國因素的介入之下,完全將媒體改革的希望寄託在法制化之上,很可能會適得其反。要讓新聞媒體真正成為社會公器,成為公民社會的眼耳鼻舌、鞏固民主體制的核心價值,靠的必須是整體公民社會對媒體公器更深刻的理解、監督以及參與。我們希望反媒體壟斷的法制化能夠締造有意義的改變,但更呼籲所有公民朋友,不要只將希望寄託在法律或者媒體菁英身上,一起站出來打造我們理想的新聞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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