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政院違法發放年終慰問金 監察院應進行調查

2012/10/20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公務員退休後,每年還可領取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引發納稅勞工嚴重不滿。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今(20)日指出,發放年終慰問金的法律依據沒有法源依據,行政院卻公然違法,除了應停止發放外,並籲請監察院進行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李應元指出,民國99年8月修正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不得超過95%的上限;考試院也在民國99年11月刪除「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中止退休軍公教人員領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

他說,一旦發放1.5個月的年終慰問,等於每個月的所得增加12.5%,將出現所得替代率超過法定上限的情形。

李應元表示,行政院竟為了政治考量,以民膏民脂對退休公務員進行綁樁,僅以一紙「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違法發放年終慰問金。

李應元指出,這也就是為什麼此案爆發後,考試院說找不到發放年終慰問金的法律依據,但行政院竟然大打迷糊仗,說是依行政慣例發放,對99年8月修正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法,故意視而不見。

對於行政院陳冲表明,考慮以打折或排富的方式來處理。李應元認為,根本就是搞錯方向,此為合不合法的問題,不是行政裁量的範圍。他說,有人以大法官釋憲案,說政府在給付行政時,可採較寬鬆標準,這更是胡說。

李應元表示,對於法律已經設定上限的事項,行政權絕不能任意放寬;過去政府在發放老農津貼、國民年金或其他各種福利津貼時,若有溢發情形,都會要求繳回或扣抵。

李應元說,行政院在本案除了公然違法外,也由於一般民眾與公務員退休福利差距太,造成民眾相對的剝奪感。

他說,為了平息日漸沸騰的民怨,以及展開各種社福基金的改革,應停止發放退休公務員年終慰問金,並籲請監察院進行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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