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臺北市建管處今日(1月31日)上午,針對慈濟內湖園區範圍內進行勘查是否有違章建築情形。經全面勘查並比對83年航空照片顯影結果,查有部分無壁體之資源回收棚架屬新增違建,將依規定予以查報,其餘建築物查屬既存違建,亦按規定予以拍照列管。
建管處處長張剛維表示,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之規定,若屬83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存違建或既存違建依原規模無增加高度或面積之修繕行為,得予以拍照列管;另84年1月1日以後及施工中之新違建,則應依上述規定查報。
慈濟內湖園區內建物經現場勘查,查有部分屬於84年1月1日以後之違建,現場做資源回收分類工作之無壁體棚架及三座水塔,將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之規定予以查報,其餘之建築物查屬83年12月31日以前興築之既存違建,業按規定予以拍照列管。
張剛維強調,北市府會持續進行違章建築巡查,如經查屬新增違建情事,當依規定予以查報辦理,同時呼籲市民朋友如未經申請許可,切勿擅自構造違章建築,以免遭受查報處分。民眾若有發現違建事宜亦歡迎隨時撥打服務專線:1999,通報市府話務中心,隨時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