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今天(2/5)勞委會召開農曆年前最後一次的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就關廠工人貸款案提出解決的方案。開會的同時,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也在勞委會前廣場舉辦「年終吃毛」尾牙。全關聯強調將不接受任何施捨式或是切割工人的解決方案。傍晚五點,勞委會副主委郝鳳鳴未到現場與工人說明解決方案,而是在勞委會辦公室內向記者說明,解決方案將以個別勞工的經濟弱勢能力區分,給予不同程度的補助,另外有還款能力者仍須以分期償還的方式還款。現場勞工向勞委會大門擲雞蛋表達拒絕與憤怒後,再度集結於台北車站第三月台,在等不到勞委會主委潘世偉的情況下,晚間8點半,約100名工人跳下第三月台的鐵軌,阻擋進入第三月台的列車。經過半小時的臥軌抗爭,警察舉牌「違法行為」後執行清場。
開會的同時,全關聯舉辦尾牙,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吳永毅表示,如果勞委會最後決定部份成員不用還款,其他成員分期付款,或者是減額但仍須還款,全關聯所屬自救會也在現場舉辦會員大會,決定是否接受或者進一步拉高抗爭強度。
全關聯工人因為惡性關廠,而政府沒有依勞基法要求雇主提撥舊制的退休準備金,在這樣的情況下,1996年聯福臥軌抗議、福昌包圍老板,當年全關聯各自救會的激烈抗爭,迫使勞委會在隔年(1997)從就安基金撥款開辦「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加上失業給付在1999年才開辦,在沒有救濟制度的情況下,雖然名為「貸款」,但「實質上是政府為了彌平爭議、降低社會動盪,核發相當於『墊償』金額的『補助款』」,去年底(2012)就安基金委員會中,委員之一、全國產業總工會代表李秋萍曾以此為主張,提議撤銷對未還款工人的告訴與求償。不過,當次會議並未就此提議進一步地討論,而是由就安基金委員會主席、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之後提出解決方案後再決定。
而今日的就安基金委員會後,由副主委郝鳳鳴公布「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計畫」,適用對象為經濟困難且未完全清償貸款的關廠歇業勞工,預計從就業安定基金撥款,以「經濟能力程度」不同提供不同額度的生活補貼,補助的金額範圍包括本金、利息與違約金。
根據勞委會職訓局統計,當年申請照促進就業貸款的勞工共約1,000多名,至今有共558人尚未還款,積欠金額本金約2.2億,利息約8,000多萬,共計約3億元。
郝鳳鳴表示,該實施計畫的經濟能力程度將分為三層,即法定低收入戶或65歲以上但經濟困難者、中低收入戶與收入達內政部公布各縣市最低生活水準2.5倍,將分別補助90%、60%與30%,並且保留10%的行政裁量空間;至於「經濟困難」的標準為何?郝鳳鳴沒有說明,只說之後將再討論決定。由於中止訴訟的期限,大概是今年四月,因此郝鳳鳴說,補貼計畫一旦經行政院核定通過後,希望最快可在3月之前公告辦法、四月開始受理申請。而勞委會也將以和解的方式,確認個別勞工的經濟狀況,決定補貼的額度,他表示計畫預估將涵蓋三分之二未清還欠款者。而有經濟能力者,則仍需分期償還欠款。
勞委會外頭的桃原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則表示,目前自救會裡符合法定低收入戶者不到5人,而65歲以上不具工作能力者,則有100多人,人數不到一半,勞委會的「生活補助」方案根本無濟於事。現場全關聯所屬自救會也立即舉辦會員大會,以鼓掌方式表決並拒絕了勞委會的解決方案,並決定未來將升高抗爭。之後現場工人向勞委會大門丟擲雞蛋表達不滿與憤怒,並在丟擲雞蛋後,步行前往台北車站。
晚間臥軌抗爭,請見:「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抗爭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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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委會方案 「紓困補貼」 關廠工人說NO
是貸款 不是代位求償
2013-02-06 01:30 中國時報 【郭石城╱新聞分析】
關廠工人連線臥軌抗議,訴求政府不應追償貸款、並認定款項是救助,但當年政府撥出款項,白紙黑字委託華南銀行辦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就法論法,這筆錢是向政府借來的,就是得還。
關廠工人連線處境的確堪憐,但訴求手法如一味以癱瘓大眾運輸作為要脅,不但於事無補,反增社會反感,畢竟勞委會作為債權人代表,不依法追討反有瀆職之嫌,何況當年貸款勞工,已有部分已清償款項。
這筆錢既是貸款,就不是社會補助款,也不是幫落跑老闆代墊資遣費或退休金,自然不是代位求償。勞工希望不必還錢,依契約關係,除非勞委會表示免除債務,債之關係就消滅,等同政府放棄追討債務,問題是有那位公僕敢擅自作主?
勞委會先前承諾,只選定一位勞工債務人進行訴訟,視法院判決結果,再決定後續作為。這其實只是拖字訣,因法院不可能閉著眼判定款項是救助、不是貸款。
關廠工人連線的抗議已愈演愈激烈,情理上值得同情,於法根本站不住腳,持續擴大的勞工抗爭,已質變為政治事件,勞委會是該用心想出解決方案,把案子丟進法院拖延時間,只會加速擴大勞工的憤恨!
Re: 勞委會方案 「紓困補貼」 關廠工人說NO
關廠勞工臥軌 討棺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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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2月6日 上午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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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廠勞工臥軌 討棺材本看相片
關廠勞工臥軌 討棺材本
先丟勞委會雞蛋 再突襲台北車站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蔡偉祺、陳恩惠/台北報導〕不滿政府無視關廠工人生計,逾三百名抗議人士昨晚「突襲」台北車站,甚至在火車進站前跳下月台臥軌擋車,火車在人牆前不到二公尺煞車急停,場面非常驚險;抗議行動也造成許多旅客行程延誤,不耐久候的旅客一度和勞工對罵,高喊:「我要回家」!
這場首次在台北車站發生的臥軌抗議事件,從昨晚近八點延續到十一點,最後在警方和勞工協商下,三百多位抗議勞工才搭上台鐵準備的專車離去。台鐵統計,共有四十列次班車被延誤一二○○分鐘,一萬六百名旅客受到影響,尤其基隆至中壢之間的通勤旅客受影響最多。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昨到勞委會前辦尾牙,一群阿公阿嬤穿著有「怒」、「怨」、「恨」、「幹」等字樣的黑衣,痛陳十六年前遭聯福製衣、東菱電子等倒閉公司積欠資遣費、退休金,如今又遭馬政府追討代償的本息,「真的很想去死」。
由於不滿勞委會昨傍晚提出的解決方案,關廠工人朝勞委會丟擲雞蛋後,一群人轉往台北車站台鐵月台,揚言要等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到場處理。
抗議勞工以買票方式進入車站月台,自昨晚七點四十分起陸續到第三月台集結;台鐵和警方也緊急調派人手戒備,原本要在第三月台靠站的列車,都轉停到第四月台。
晚間八點二十五分,抗議溫度升高,近百名勞工忽然跳下月台,衝向將進站、從基隆開往彰化的一二八一區間車,所幸台鐵事先通報列車減速,車輛在距離工人前兩公尺緊急煞車,工人則以臥軌方式持續佔據軌道。
萬餘旅客被延誤 和抗議勞工互嗆
警方後來強制抬離在軌道上的工人,並逮捕帶頭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永毅、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等八人,才結束這場激烈抗爭。台鐵約在八點五十分恢復發車;毛等八人則漏夜進行訊問。
台鐵發出新聞稿譴責不理性行為,指出這是第一次有民眾以跳軌的激烈手段表達抗議,將對涉嫌違反鐵路法及公共危險等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另外,列車誤點並非台鐵責任,受影響民眾將不會獲得賠償。
勞委會三級紓困 勞工不滿續抗爭
勞委會昨傍晚公布的解決方案為,依五五八名申貸欠款者的經濟狀況,給予三級紓困補助標準,分別為九十%、六十%和三十%,每級彈性增幅十%,最高可全額補助,預估有三分之二未還款人適用。勞委會副主委郝鳳鳴表示,將持續跟勞工溝通。
吳永毅昨晚近十點受訪指出,他被警察帶走後,就暫時先留置在台鐵大樓裡。他強調,沒辦法接受勞委會提出的解決方案,這些退休的棺材本都是勞工應得的,後續還會發動抗爭。
Re: 勞委會方案 「紓困補貼」 關廠工人說NO
肉餅 陷阱 |【秩序 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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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委會方案 「紓困補貼」 關廠工人說NO
臥軌勞工與《夢想家》
羅承宗Feb 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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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間前東菱電子、聯福製衣、福昌紡織等工人,因雇主倒閉積欠大筆資遣費及退休金而引發激烈抗議,當時勞委會決定從就業安定基金撥款貸款給勞工。16個年頭就這麼過去了,由於借貸戶共1105戶裡仍有625戶未清償,積欠金額約2餘億元,勞委會遂決定興訟催討,進而釀成日前台北車站上演勞工臥軌擋火車的激烈抗議事件。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行動現場
就常理而論,前述就業安定基金撥款既以「貸款」名之,「有借有還」本是生活理財常識,然而此爭議橫跨數十年,其關鍵在於勞工堅信當年從政府領到的 「貸款」本質上應是「代位求償」。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積極任事地先幫雇主墊付積欠工人的債務,再由政府積極任事地向雇主索討墊款。勞工的主張是否無理取鬧,我們不妨參考以下兩則新聞:
〈東菱案 擬動用就業安定基金〉(1997年5月19日/聯合晚報)
面對爭議不休的東菱電子等關廠失業問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許介圭說,勞委會正研究動用「就業安定基金」,給予關廠失業勞工低利貸款,代為墊付關廠雇主給付積欠的資遣費和退休金,建立一套解決關廠爭議的新模式。⋯⋯ 勞委會幕僚研議中的解決關廠失業問題的方案是,設定一定的資格和要件,讓關廠失業勞工得以向就業安定基金免息或低利貸款,貸款金額以關廠雇主積欠的資遣費、退休金為限;勞委會再根據移轉來的債權,要求關廠雇主加計約3%的年息,分期清償。這與東菱員工要求由勞委會來承接債權的「代位求償」,提議相似。
〈輔導東菱聯福失業勞工 勞委會今會商失業創業貸款辦法〉(1997-5-20/經濟日報)
勞委會今天將召開第19次重大勞資爭議協處小組會議,研擬協助解決東菱電子公司、聯福製衣公司的勞資爭議案,勞委會初步提出十大解決方案,將逐一檢討各方案的可行性。⋯⋯十大方案包括輔導兩家公司失業勞工參加「以訓代賑」或「以工代賑」等失業輔助措施、可否動用就業安定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等基金辦理這些失業勞工創業貸款。⋯⋯對於這些兩家失業勞工給予辦理社會救助或救濟、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以民法「代位清償」方式先支付員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16年前勞委會信誓旦旦說好的墊付資遣費與退休金、移轉債權等方案,如今卻莫名其妙地被馬政府解釋成一般的消費借貸,導致勞工被國家告上法院。經從上開節錄報導片段,我們當可感受關廠勞工這般震怒,所為何來!
今年1月初馬總統曾呼籲行政部門要採取「多做多對、少做少對、不做不對」的積極態度,為人民服務。假使勞委會有把總統的話聽進去,應積極對惡性倒閉的雇主追討墊付欠款,而不是積極欺負弱勢,對弱勢且年邁的勞工興訟討債。退一步講,縱令雇主早已遠走高飛而無從追討,政府不僅有義務、也有能力勇於承擔最終責任。
猶記馬政府為慶祝建國百年,光是台中兩場《夢想家》歌舞劇就可斥資2億餘元而毫不手軟。不是說過「苦民所苦」嗎?既能斥資2億公帑搞樣版劇,馬政府應不會吝於對當年信賴政府的關廠勞工高抬貴手才是!
羅承宗
本文作者1973 年生,台北士林人,現居新北三重埔。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輔大法律學系博士。崇右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兼通識中心主任、財經法律系主任。部落格:查爾斯的論壇(http://cb34.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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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 and the City:庶民的生活權益與正義?
2013-2-07 21:05 作者: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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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大家都在討論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抗議的的事件,事件背後政府處理無能的貸款催收案,以及2011年勞委會出版的《工運春秋:工會法制80年》第90頁內文圖檔,上面白紙黑字印著政府先拿錢出來代償,之後再向勞方催討,成為勞委會活生生自己打臉的證據。大家都很氣,工人們辛苦工作,老闆不付勞工工資、資遣費與退休金還落跑,政府自己說是借錢給老闆,結果勞委會在就業安定基金中列了2,056萬預算,要用來控告將近兩千位失業勞工!真是典型的官逼民反!
台灣怒翻天的同時,英國同志族群則是樂翻天,前天英國國會下議院以400贊成票、175反對票的結果,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之後要等上議院的表決,通過才能正式立法。英國的下議院在日本被翻譯成「庶民院」,顧名思義代表平民意見的議員們,是由民主投票選舉產生;而上議院議員則不是透過選舉,是由大主教跟主教們,還有貴族來擔任。英國的同性伴侶2002年起有收養權,2004年通過性別承認法案,2005年登記公民伴侶權,是循序漸進的過程。當然宗教及保守派反對聲浪也很大,所以這次下議院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對英國同志族群來說意義非常重大,英國極有希望成為全世界第13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因為「庶民院」這詞,就連帶想知道勞委會到底是不是幫助庶民的單位,因為台灣勞工真的就是庶民呀!結果去看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根本沒看到勞委會的定義。在本會簡介裡,第一個連結居然是「主管介紹」,接下來是「主委的話」,是非常官樣的網站,於是我發現我想錯了,勞委會就是個中央主管機關,有沒有站在庶民的立場為勞工權益思考,或許並不是勞委會的工作範圍。
這兩件事其實沒有絕對關聯,只不過我腦袋中突然浮現出「庶民的生活權益到底是要由誰來捍衛保護?」這疑問。我們都是庶民、都是社會公民,在辛苦工作且納稅支持國家運作之餘,我們的生活權益,不是也該由政府來照顧嗎?連跟壞老闆討錢這種最該做的事,花了16年都做不到,卻反而動用法律去控告、去跟失業勞工要錢。不知道關於我們生活上的其他權益,未來是不是也會被扭曲的處理與對待?(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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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軌事件凸顯的反動修辭(楊虔豪)
201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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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外反抗力量向來被貼上「反動」的標籤,日前關廠工人的臥軌抗爭就被斥為「破壞交通」。
《聯合報》昨日刊載一位大學生投書。他認為年事已高的關廠工人們選擇臥軌抗爭是因其教育程度「不太高」,而受過「高等教育」者聲援之舉「令人費解」。他指出激烈抗爭造成「大眾反感」,若選在跨年時臥軌,會對抗爭者們造成生命威脅的不是列車,而是其他「暴走」市民。此文引起譁然,卻同時有超過五千多人點了讚,形同肯定與同意如此論述。
激烈抗爭,通常是因無法尋求體制內方式解決而起。勞委會曾在自身出版物上寫說給關廠工人的錢是「代償」,現在卻堅稱是「貸款」,透過法律途徑逼迫工人償還。他們四處陳情卻不得正面回應。先前政府出爾反爾,工人們無路可退,沒人關心,反倒竟指責他們「民主素養有待加強」。看到臥軌場面而將運動本質與「受教程度高低」連結而做出如此發言,包括資訊蒐集與判斷能力皆屬偏狹,台灣如此的「高等教育」才是令人搖頭。
這社會有不少人天真以為我們現行的社會問題依循法制規範以及在自由民主多元的環境下「必能解決」。而包括丟雞蛋抗議、罷工、臥軌甚至切指、自焚等運動手段都是「無禮」或「低素質」的人才會做出,他們並未檢視迫使這些手無寸鐵的民眾不得不透過這些激烈手段表達其訴求的時空背景與環境限制。
空泛劃分他群階級
另外,認為「暴走市民」可能對社運抗爭者有不測的這種具威脅性且形同承認台灣處於「暴民政治」的論述,又暴露了其矛盾。如果台灣是暴民社會,那這些工人也就更有條件行使激烈手段抗爭,而不是依循其所幻想的「美好體制規範」來解決。總之,台灣社會存在著用「民主法治」來包裝「暴民政治」並以空泛的劃分他群社會階級的人。在這種封建思維下,公平正義被刻意忽視,少數與弱勢者終無翻身之地。
從80年代至今,體制外反抗力量向來被視為「反動」。黨外抗爭時期,參與社會運動者被貼上「危險份子」標籤。到了民主化後的現在,許多人竟相信我們所獲得的民主、自由與法治已完備,保守思維者因而認定示威與抗爭者只是想「譁眾取寵」而已,因而大力詆毀之:成大零貳社社員在蔣公銅像上潑漆,有人跳出來辱罵他們「破壞校園環境」;陳為廷在立法院內批評教育部長被批評為「沒禮貌」;如今,被給人家錢又指責人家搶錢的政府逼得走投無路的工人們臥軌抗爭被怒斥是「破壞交通」。但從來沒人去反向思考:沒有這些人的激烈抗爭,台灣沒有民主自由的今天;校園內蔣公銅像就不會被移走;政府官員偽善的謊言就不會被戳破;長期被主流媒體忽視的關廠工人議題也就得不到世人注意。
民主素養令人憂心
透過體制外運動而得以作享現有進步成果的台灣大眾,若反過來污名化這些促進社會進步的力量並且蔑視苦勞族群,這將是忽略歷史脈絡的可笑行徑。步入民主化的台灣社會都沒有任何資格切割工運、社運與任何體制外抗爭。當我們還用空泛虛假的道德倫理與封建思維來排擠任何體制外運動時,這個社會的民主素養才令人憂心。因為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發展,仍桎梏於一元化的保守傳統裡。
作者為旅韓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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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是魄力,更是法律
2013/02/07
說法
文 / 高榮志
關廠工人臥軌抗議,引發全民關注。勞委會主委終於出面,馬總統也說「這不是魄力問題,是法律問題」。言下之意,法律與魄力是背道而馳?其實,馬政府向來的「依法行政」,都只是很表面的法律操弄與解讀,不想理解法律的核心精神,當然難期待合乎情理法的解決方案。帳該不該收、該怎麼收,是法律問題,勞委會是行政機關,當然要依法行政。該收就收是魄力,不該收就不收,也是魄力!
依法,這絕對不是一個典型的民事借款契約。沒錯,它看起來像一般的私人借款,甚至,形式上也就是華南銀行的借款例稿。然而,大法官在釋字348與533已有初步描繪,吳庚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更進一步闡述:「公法契約(或稱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別,…應就契約主體(當事人之法律地位),契約之目的、內容以及訂立契約所依據之法規的性質等因素綜合判斷。」而「綜合判斷說」,向來也是法律實務界所採用的標準。
依此標準,勞委會與勞工之間的「借貸契約」,根本就不是私法、而是公法契約。契約主體是勞委會,契約的法律來源也是公法(「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就業服務法」、「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經費來源是就業安定基金,而且顯然有特定的行政目的:非但限制借款之用途;金額也不能需要多少就借多少,反而是以雇主所積欠之資遣費或退休金為準;借錢不需要擔保品,保人資格也無任何限制。最明顯的是,一旦「勞退新制」和「失業保險」上路,這個借款辦法就「限期失效」。綜合這些因素判斷,契約具有強烈「勞退」和「失業保險」的性質,內容完全和一般人向銀行借錢的情況不同,所有的過程,更是全部依據公法。怎麼,到勞委會要向工人要錢拚經濟時,就「遁入私法」了?
簡單地說,這絕對不是「欠債還錢」的問題,真正的核心問題,正是國家政策和勞委會角色的問題。勞委會不是地下錢莊,收帳不能不擇手段,對勞工尤其不能利用訴訟技巧分開起訴、「各個擊破」。而如果這個契約的本質,就是一種國家當時對資方監督不週,並且為彌補「勞退」和「失業保險」法制不彰的替代措施,更是不能僅依契約書的「表面」和「形式」,將這種契約硬是解釋成私人契約,然後再呼嚕輿論,號稱自己「依法行政」,展現出「依法無解」的莫名魄力。
實則,勞委會在法律上的解套方式很多,不管是直接將契約解釋成彌補「勞退」和「失業保險」法制不彰的替代措施,亦是承認「代位求償」,或透過對公法原理原則的解釋,如台大林明鏘教授所指出「比例原則、誠信原則、不當連結禁止原則、權利濫用原則、裁量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等,甚至於直接和勞工成立新的和解契約,都是可行之道。真正的可悲之處在於,沒有魄力,就會唯上位者馬首是瞻,到頭來,一切都只有政治,沒有法律。
本文作者高榮志,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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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委會方案 「紓困補貼」 關廠工人說NO
關廠工人連線加油!!!
你不知道桃產總都是玩真的嗎!!!
潘世偉這主委要當不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