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昨宣布年金改革方案後,行政院隨即由副院長、年金小組召集人江宜樺率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勞委會主委潘世偉等首長召開記者會,江宜樺表示,勞保年金的給付方式維持甲、乙兩案併陳,留待第二階段多方徵詢後再做定奪。政府也將負勞保年金最後支付責任並擬定撥補計畫,第一年撥補兩百億元,其後隨經濟景氣調整,「稅收多就調高,不景氣就調低」。
改革案規劃,勞保費率依現行費率調整機制於一○四年調到九%,其後每年調高○.五%,連漲廿三年,於一二五年達上限十九.五%(含一%就保費率為廿.五%),企業整體負擔每年增加支出一二四五億元。對此是否會衝擊雇主為員工加薪的意願?尹啟銘坦承,長久會有影響。
改革案將溯及既往
退休勞工年金縮水
勞保年資給付率分甲、乙案,甲案初期維持一.五五%,待領取數額超過一次給付的次月開始,改按原領數額的七成發給;乙案則是投保薪資三萬元以下維持一.五五%,三萬到四萬三千九百元則為一.三%。
另外,針對目前約卅萬名、已退休領取勞保年金者,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表示,這次的年金改革將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已經請領勞保年金的勞工,未來的所得替代率也會受此而大幅降低。
若通過採甲案,領取年金數額超過一次給付的勞工,年金也將打七折。若採乙案,則投保薪資超過三萬元的部分,都是以年資給付率一‧三%計算。
至於現行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以最高六十個月計算,未來擬逐步到位,每年增加十二個月,到最後以加保期間最高一八○個月平均計算。
江宜樺表示,基金運用績效從現行三%提高到四%以上,「我們不會不負責任地用六%或七%,四%是我們做得到的。」
江宜樺並透露,勞委會未來改制為勞動部後,下設一「勞動基金管理局」,將考慮給予人力員額增加、待遇彈性,甚至改成行政法人化,以提高基金收益。
至於未調整月投保薪資上限四三九○○元,潘世偉說,若月投保薪資上調,但一.五五%年資給付率等未調,會造成世代嚴重差異,現在要退的人領最多,下一代的財務就受影響。若基本架構穩定後可考慮上調,但屆時也面臨社會保險精神是否維持?以及費率結構是否改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