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選新校長 舊債先償
工會、紹興社區提訴求

2013/02/23
苦勞網記者
苦勞網實習記者

台大正式展開下任校長遴選,今天(2/23)上午,台大工會及紹興學程在台大文學院召開記者會,對未來可能的校長人選喊話,呼籲正視校內兼任人員的勞工身分及勞權保障,並用溝通協商而非興訟的方式來處理紹興社區的問題、保障居民居的住權。他們將在下週的校長遴選說明會中,對各候選人公開提問並要求簽署承諾書,期能獲得正面回應。

台大工會及紹興學程共同向未來可能的新校長喊話,呼籲重視校內勞動權益並保障紹興社區居民的居住權。(攝影:王顥中)

去年(2012)年初,台大工會向北市勞工局遞件登記,5月中勞工局用難以認定「兼任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與校方的僱傭關係為由,排除部分工會發起連署人的資格致人數不足,駁回了工會的登記申請;5月底,台大工會向勞委會提起訴願,望撤除勞工局的處分;9月初,勞委會訴願委員會認定勞工局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而予以撤銷;11月初,勞工局以同樣的理由第2度駁准工會的登記;趕在去年年前,工會也再次向勞委會提起訴願(相關報導[1]、[2])。

勞工局2次的駁准理由,第1次僅以「依其所附證明文件,尚難認定其與該校間具有僱傭關係」一句話作為駁准依據,而未明確記載理由;處分被勞委會撤銷後,勞工局補充採納台大校方見解,認定「研究助理」是受僱於教授而非學校,而「教學助理」支領的是「助學金」而非工資(參見工會聲明稿)。不過,目前為止勞委會本身對於僱傭關係的認定仍未曾清楚表態,而此次工會第2度的訴願申請,則預估將在3至5個月內作出新的決定。

台大工會秘書長黃慈婉表示,未來的新任校長應正視校內勞動問題,強調凡是有提供勞務並換取報酬的勞工,就應享有勞動權益的保障。她要求未來的校長人選,應承諾將兼任人員納入勞健保、保障保障最低工資及工時上限,並建立校內的勞動爭議申訴制度。

而紹興社區的迫遷爭議,歷經了去年幾度強烈抗爭與居民絕食,甚至讓台大惹上「引警入校」的罵名(相關報導),後來終於獲得抗爭的初步進展,由台大校方與居民簽訂「備忘錄」、承諾以「庭內和解」結束訴訟,並初步對於安置計畫表示出正面態度,而目前還有待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的討論;紹興學程成員洪冬力強調,校方應跳脫現有法律與體制的侷限,積極開創符合人權的解決方式,將公共利益、紹興居民的居住權,以及社區歷史的重要性並置考慮,主動提供法律等專業資源協助居民,以溝通協商而非興訟來處理問題。

台大的校長遴選,候選名單包含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台大醫學院院長楊泮池、前台大副校長包宗和、現任台大副校長羅清華,前台大管理學院院長洪茂蔚,以及前雲科大校長楊永斌等6人。未來2週將會密集分次針對每位候選人舉行共6場的「治校理念說明會」,台大工會成員、台大法律研究所學生陳同學表示,學生沒有預設立場,將到說明會現場提問,聽取每一位候選人的表現,再提供給台大學生以及學生會參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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