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移民署統計,目前生活在台灣的「外籍配偶」約為十五萬四千人,其中有五萬兩千多人尚未取得台灣國籍。《國籍法》這部規範人民國籍相關權益的法令,直接影響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五萬多名外籍配偶:對於喪偶、受暴離婚、離婚後有孩子監護權等弱勢新移民,依現行《國籍法》規定,一旦失婚,即不適用「婚姻移民」歸化適用的「特殊歸化條件」,枉顧其弱勢處境,設置高額「財力證明」門檻,使得這些特殊處境的新移民雪上加霜;尤其台灣政府要求新移民歸化必須先「放棄原屬國國籍」,並在程序中設置「準歸化」階段,更是造成「無國籍」人球的元兇!此外,《國籍法》對於已取得國籍的新移民限制擔任公職權利,使歸化者淪為次等公民,無法平等享有公民完整權益。
鑒於現行《國籍法》仍有許多問題,戕害移民家庭權益。因此,「移盟」擬訂《國籍法》民間版本,提出七大修法主張,並已邀請多位不同黨派的立法委員提案修法。以下簡列「移盟」版本《國籍法》三個重點主張:
一、失婚新移民歸化需高額財力證明,弱勢處境雪上加霜 二、要求移民歸化需放棄母國籍,是雙重標準 三、歸化者十年後才有完整參政權,淪為次等移民
記者會資訊
記者會時間/地點:2013/3/18(禮拜一)上午10:00│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記者會主持人:李丹鳳(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部辦公室主任)
記者會出席來賓: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移盟」顧問) 阿香(個案代表,越南籍) 露露(個案代表,印尼籍) 尤美女(立法委員) 田秋堇(立法委員) 林淑芬(立法委員) 陳學聖(立法委員) 黃文玲(立法委員)
新聞聯絡人:
南洋台灣姊妹會 邱雅青 (02)29210565/ 0988-690807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林詩涵 (02)22809500/0936-332531
~敬邀媒體記者女士先生蒞臨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