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小子
一九九三年初春,台大盜墓事件一年後,我才第一次看到但唐謨本人。他一看到有人挑戰傳統道德風俗,就會認同,甚至加入。他熱愛「不入流」的恐怖電影,自然也出於這點個性。與其說他是《湯姆歷險記》中精明的湯姆,不如說他是那個野放的野孩子:哈克貝立.芬。
麥克魯漢說,「媒體就是訊息。」我這輩子第一次看到小謨,是在電視上。二十一年前,一九九二年寒假,晚間新聞快報「台大視聽社盜墓事件」(請Google),接著就看到小謨受訪的特寫畫面。他在螢幕上顯得高大、羞怯、拙於言辭。涉及事件的台大學生中,別人都是大學部的,只有小謨是研究生,也就是最老的學長。自然各界會以為是學長帶頭盜墓,後來才知道他是小跟班。我在台大見過很多怪人,看了新聞後心中只「喔」了一下,並無道德批判,也沒想到有一天會認識小謨本人。
熱中叛逆主流價值
盜墓事件,剛好曝露了幾點小謨二十年來始終如一的特色。
一、他永遠保持赤子之心,總是興致勃勃地跟從事「另類藝術」(這是個廣義的詞,含音樂、劇場、攝影等等)的大學生打成一片,而且他樂於跟年輕人求知。他一直很熱中從學弟妹身上學東西,音樂影像打扮等等。他喜歡「Gizmo」(小玩意),手裡捏著玩具,嘴角叼著早就咬爛的吸管。在我二十歲的時候,小謨就是個愛跟大學生混的「小學長」(小小的學長;小小的,意為個子小、可愛、好玩);待我三十歲在美國留學時,他仍然是愛跟大學生混的小哥哥;待我四十歲在大學教書時,他還是不變。他總是可以融入「另類」大學生的陣營中而不顯突兀。
二、他一看到有人挑戰傳統道德風俗,就會認同,甚至加入──他熱中叛逆主流社會價值。但他很不會算計挑戰道德的風險、代價、成本。參加盜墓事件只是一個極端的例子。另一例,他愛「自然主義」的自拍,貼上網後被警察釣魚,還上了《蘋果日報》。他熱愛「不入流」的恐怖電影,自然也出於這點個性。他享受反骨精神,我是樂觀其成,但我憂慮他往往對風險、代價、成本抱持天真無知的態度。說得現實一點,他從來不曾試圖將他在各國的「湯姆歷險記」(小謨英文名字是湯姆)加以包裝成商品,帶去職場、演講台或書市換錢。他一直很窮。他的生活充滿興趣,但他不大會將興趣化為商品。他不世故,也不懂精打細算。他非常「不社會化」,或「反社會化」。他大概在去年才開始生平第一次由他本人親自報稅。他以為可以活在一個與資本主義無爭的世界;近來跟他混的大學生卻都有批判資本主義的意識了,他才開始了解資本主義ABC。與其說他是《湯姆歷險記》中精明的湯姆,不如說他是那個野放的野孩子:哈克貝立.芬。
三、他是個羞怯、躲鏡頭、怕大人的小孩。雖然二十年來他總是跟一屆又一屆的大學生鬼混喝酒、吱吱喳喳交換八卦,但是他不大敢跟陌生人說話,看到大人就要避開。他常露出一臉「啊被老師抓到了、老師不要打我」的表情。他跟我講話的時候常常口吃、結巴;我想小謨對我很敬畏。John Waters是他最崇拜的電影導演之一,親眼看到Waters是他的大願;Waters在洛杉磯某大唱片行辦簽名會時,小謨自然興奮不已,打扮一身火辣,去排隊等簽名。但奇怪的是,當Waters正在幫他簽名的時候,我請他們兩人面向相機鏡頭合照,但小謨偏偏不肯配合,他寧可翻臉也不要跟偶像合照。
拒絕長大的男孩
一九九三年初春,台大盜墓事件一年後,我才第一次看到小謨本人,在台大校園內校福利社的一樓華南銀行櫃台,現在原址可能大變。他在櫃台前填寫一張提款單或存款單,我偷看到姓名那欄寫了「但唐謨」三字。我有點錯愕:這個人在電視螢幕中看起來很巨大,本人怎麼很瘦小。他穿了一件紫色尼龍外套,外套尺寸太大,所以他看起來就更加迷你。後來發現衣物尺寸太大是小謨畢生的難題。在銀行初遇他也很反諷,因為跟銀行打交道也是大人的事,他很不會。當時我沒跟他打招呼。因為他當時很有名而我什麼咖都不是。
一九九三年春天,台大外文系製作「大三戲劇公演」,找不到人可演男主角。擔任導演的同學找了一個在校內外小劇場界頗有演出經驗的學長來演,這人就是但唐謨。這次我才真正跟他說過話;算一算,至今是整整二十年前的事。我當時很納悶(我這個人的價值觀很主流),為什麼這個人不去做點賺錢的正經差事,而要耗時耗力跟大學生無償演戲?(後來我納悶一次又一次,就習慣了:小謨就是不愛去做一般賺錢的工作,而寧可無償跟大學生打成一片。這就是他愛玩不愛錢的價值觀。)但我對這個新朋友並無惡感,反而對他非常好奇:他的年紀大我一大截(但看不出來),而我當時的朋友都跟我自己年紀差不多。我從來沒有認識過這麼老的朋友耶。我想,我可以從這個大哥哥身上學到很多東西(後來證明我錯了一半:小謨是有很多奇怪藝文知識可以教人,但他這個拒絕長大的男孩對於「社會化」的認識輸給很多大學生)。
在排戲期間,他看起來很潦倒,穿很髒的白T恤出現。原來他當時養了一條狗,叫「麥西倫」,聽說跟金馬影展的《尋找麥西倫》這部外國電影有緣。麥西倫生了重病,有時嘔吐在小謨身上,他心力交悴。那時候我幾乎沒認識養狗的人,對於狗這種動物完全不熟,所以看到小謨這種待狗的態度就很感訝異。後來才發現「養狗」是小謨一輩子的功課,他總是養著狗,狗永遠是撿來的棄犬。他在各國路上看到各種狗,都會上前打招呼或逗弄。反正跟他走在路上,他看到以下事物就一定會停下來,讓別人等很久:小狗,甜點店,賣各種Gizmo的店,「救世軍」舊衣店,有色人種的店。他為這些事物而活。他跟小狗打成一片(我上頭才說,他也跟大學生打成一片。所以──嘛)。他常因為狗而流淚,他做夢常夢到狗。很多人說小謨很善良,但我想說得更準確一點:因為愛狗,小謨從裡到外都像小狗。
在排戲的那段日子,小謨因為狗的衰亡而悲傷。但他也有歡笑:跟朋友喝咖啡的時候。那時候「卡布奇諾」這種義式咖啡剛開始在台北流行。但他不愛喝咖啡,而看中配咖啡的蛋糕。有時候他會在老字號的某些咖啡店點可樂喝,很不識相,因為他常忘了咖啡店的主角是誰。他有甜點癮,如果桌上沒有蛋糕可吃,他就乾吃砂糖──拆開糖包,整個倒入嘴裡,然後再來一包糖。
那時候他去洗衣店送洗衣物,老闆娘看他一臉學生樣,便在送洗單上寫,「客戶──小學生」。他非常得意,跟人自稱「小學生」。
紐約洛城電影回憶
一九九九年,我到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攻讀博士。UCLA距離好萊塢(以及位於好萊塢中心地帶的奧斯卡頒獎場地)只要三十分鐘以內的車程,而UCLA正門口也就是主流、非主流電影院的匯集處。許多美國電影的首映典禮就是在UCLA門口舉行。小謨因而常飛洛杉磯:這應該是他最愛的美國城市,不但因為電影活動、電影院、錄影帶出租店多,也因為天天是晴天,而且因為有色人種族群社區多:黑人區、墨西哥人區、越南人區等等。對小謨來說,在洛杉磯,理想的下午應該是這樣的:穿吊嘎啊騎單車橫跨洛杉磯市區,一路上任憑南加州的大太陽烤熱身體,穿梭在錄影帶店、有色人種社區的香料店蛋糕店烤雞店、Trader Joe’s(「周賈」,美國著名的有機飲食超市連鎖店),然後回家遛狗、拷貝錄影帶。是的,他在洛杉磯最愛用的交通工具是單車(這點勇氣是洛杉磯當地民眾都要側目的),他從台灣空運了三條土狗到洛杉磯養,他有收集癖所以他看到好的錄影帶就要拷貝一份以上(當時VHS是主流,DVD還是少數)。在我住處,兩台對拷的錄影機永遠溫熱。他每每離美回台的時候,行李箱裝滿VHS帶子。
後來我搬到美東,小謨就改到曼哈頓騎單車。像《甜蜜蜜》中的黎明那樣子。憑著單車,他把洛杉磯和紐約摸得很熟。他專去台灣人不大去的另類社區,波多黎各區、「99分」店等等。雖然他在台灣見大人就躲,但他在美國各地卻可以跟黑人和拉丁美洲人打成一片、稱兄道弟。如果是別的台灣人,在十年前,早就把這些見聞寫成書送去書市換現金了,但小謨無意這樣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