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被分化的教保服務人員

2013/03/28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

責任主編:陳韋綸

去年(2012)12月下旬的一個週末午後,將近20位高雄市的公幼教保員拜訪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在兩個小時的會談過程,老師們輪流提出一些目前在國小附幼現場所面臨的問題,例如,國小附幼教師可以調動,公幼教保員為何不可調動?為何我們與教師做的工作是相同的,薪資待遇福利卻差別很大?她們有寒暑假,而我們公立教保員卻沒有?我們與教師都是在同一個工作現場,教師為何有權直接指使我應該要做什麼工作?我們教保人員應該不是這些公幼老師的助教吧?她們一個月的薪資比我多很多,為何還常要我代墊經費?教師為何有權力考核教保員?學校的人事主任說,我是雇用人員,所以不屬於他管轄的範圍,那我是屬於誰管轄,他也說不知道…

聽著來訪老師們述說著自己這半年來在公立幼兒園[1]單獨面對教育現場各種不合理/不合宜制度的憤怒,與在各自學校爭取權益的奮戰經驗,我心裡確實有種無奈的感受,這份無奈來自於面對教育部針對幼托整合政策並未有一個全盤性的執行規劃,而導至於一千多名公托教保員進駐公立幼兒園後,非但未能如預期發揮擴大收托人數與課後延托的效能,反而因為制度設計的不良,階級化且分化了在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

所謂公立教保員是:教育部為了因應幼托整合,公立幼兒園未來將增加收托人數或往下收托2至4歲的幼兒,而急於2012年7月1日全國縣市地方政府統一招考一千多名的「契約進用人員」;之所以稱為契約進用人員,是因為這些公立教保員與原本在公立幼兒園服務的幼教老師所任用方式不同,她們不是佔員額的正式老師,而是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簽訂不定期契約進用的教保人員。

所以,公立教保員的相關勞動權益,例如,工作時間、休息、請假、工資的議定、加班費的計算等等,都依據勞基法的規定,而在薪資基準、福利、考核則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5條第5項規定所訂定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然而,公立幼兒園的正式教師,並不適用《勞基法》,依據《幼照法》第25條之規定,其考核、聘任、解聘、停聘或不續聘、遷調、介聘、待遇、退休、撫卹、保險、福利及救濟事項,準用公立國民小學教師之規定。

如此,就形成了同一個幼兒園的兩個教保服務人員,都是經過正式公開考試的方式,可能都具有教師資格[2],但她們福利待遇卻有很大的差別,然而這些差別並不是因為其專業經驗的深淺和專業責任的輕重所呈現的不同,而是因為彼此進用方式的不同所形成福利待遇的差異。

例如,在薪資上,因通過教師甄試的正式老師起薪就比契約進用的公立教保員多了將近9千元,且做越久差越多;換句話說,即使教保員年年考核都是甲等,從第1級升到第15級,薪水到頂是48,155元,與正式資深老師接近8萬元的薪水,差距將近4萬元。除此之外,在福利上,老師享有寒暑假,教保員卻無,老師可以申請遷調,教保員卻不可…等等。

依據《幼照法》,當前公立幼兒園應該往下收托2至4歲幼兒,然而實際上實施了一年來,教育部並未依照幼托整合的規劃。各地公立幼兒園的校長和現職的專任教師並沒有作好擴班、課後延托或往下收托的準備,甚至有許多小學根本對於教育部幼托整合政策是抗拒的,不願意配合,所以大部分的公立幼兒園並未擴班,也未課後留園,寒暑假亦未收托,因此,大多數公立教保員入園的專業性角色、工作內容,似乎是曖昧不清,流於去分攤公立幼兒園教師不想做的工作。

由於教育部對公立幼兒園的定位不明,導致公立教保員「公不公」、「教不教」之尷尬身分。此外,因教育部對保育工作的專業性一向輕忽,以致對教保員之專業角色定位不清楚,造成兩類教保服務人員在同一個教育現場,不僅無法同心合作,協同互助,甚而階級化、分化了場域工作,對於教保品質的影響可想而知。導至有課後照顧及寒暑假課程的公立幼兒園,其責任皆由教保員承擔,形成福利較差而責任更重的窘境。

過去公幼與私幼、私托的教保服務人員,一直以來在資格和勞動權益上都處一種相當不對等的狀態,「三高(高工時、高流動率、高要求)」與「三低(低薪、低福利、低社會位階)」是普遍私幼、私托教保服務人員的勞動處境,而公幼和公托因正式編制員額有限的問題,造成同一公立園所中的教保服務人員來自於不同的進用方式,而形成不同的福利待遇。

這些原本就存在已久的師資體制問題,有歷史的因素、有社會環境的因素、有教育培育制度裡政策走向的因素,是需要被全面性處理,而不是只就單面來解決。只可惜,從去年幼托整合實施至今,教育部根本不願意去面對、解決,教育與保育兩體制合併時,背後真正複雜的結構問題,整併過往分流、複雜的師培和師資制度,反倒亂槍打鳥[3],持續把師資問題複雜化、階層化,加大同一園所中教保服務人員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現象 [4]。如此混亂、缺乏公平合理的師資制度,難以建制一個教保合一的照顧體制。

根本解決的方法,除了主管機關應放棄本位主義外,更要徹底做結構性的改革,從整合幼教/幼保雙軌的培育制度做起。使幼教系、幼保系合而為一,當教育學程的制度及課程內容真正獨立於兩種科系之外,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才能適得其所,不被分化。

【註釋】
[1] 公立托兒所與公立幼稚園,若於2012年12月31日有通過教育部審核改制成功者,都稱為公立幼兒園,本文所提到的公立幼兒園指的是後者,也就是改制前的國小附設幼稚園。[back]
[2]一般人都誤以為只有在國小附幼任教的正式老師才具有教師證,所以會認為教師比教保員高一層,但事實上不然,其實許多在私立幼稚園和公私立托兒所的教保員都具有教師證,所以相信大多考上公立托兒所的教保員也都具幼教師證,只是,教師證只有在考上正式編制的公立幼稚園教師才會發揮效用,也就是待遇福利水漲船高,這也是為什麼每年有很多教保人員參加教師甄試的原因。[back]
[3]教育部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草案」、「友善教保服務計畫」中,將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標準往上提升,但因整體幼教環境自由市場化,公私比例懸殊太大,再者,當教育部提升教保服務人員薪資結構時,並未考量到地方政府,以及承辦非營利機構的財政狀況,也未提共足夠的資金,此舉非但無法真正改善整體教保服務人員的勞動條件,反因部分地方政府和非營利機構由於財力不足,不願再持續擴大辦理或承辦,而造成教保人服務員失業的窘境。[back]
[4]例如,幼托整合後,教育部對於導師費與教保費的補助,在私立幼兒園具有教師證,且被核備為教師資格者,補助導師費2000元,而不具有教師證的教保員則領取教保費900元<請參見『教育部及內政部補助公私立幼托園所(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在尚未通過的『教保人員服務條例草案』,就設定於此條例實施後第十一年開始,幼兒園園長資格就只能是具幼教師資格者,教保員的資格即被取消;且要求在此條例實施後五年內,教保員須取得教師證照,才能任教於大班。這些法令規定都一昧以教師證為標準,不斷地弱化教保員的專業地位,階層化教保服務人員的資格,衍生教保現場之階級問題。[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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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開個記者會好了

這種老師 就要揭發他們對待教保員惡行
只會對外說場面話 再教室內說一套做一套霸凌教保員
太過份!

反霸凌

目前的政策對教保員非常的不友善 我們教保員應該團結起來
對於不當的政策就應該改正 而非低頭任其霸凌

呼籲全國教保員共同加入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他們是唯一為我們教保員發聲的工會讓我們教保員大家團結在一起
改善目前不合理的制度

如果您是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
又以為這篇幫您說出心聲,
那麼,其實您已經被分化了!

先去查查這位理事所經營的私幼給教保員的薪水是幾K
然後查查多少縣市即將以教保員取代幼師
就會發現再吵下去,
您連想考教甄的機會都快沒有了。

契約進用教保員就跟公家機構派遣人力一樣,
雖在公家機構工作,但適用勞基法
在職場上因為看到不同身分的同事享有較好的福利而容易感到不公平
但仔細想想,
進用流程不同,本來就是佔不同的缺
而這個缺是不是比在理事經營的私幼好太多了?
何況,每所公幼的情況不同;的確有很多幼師對教保員不好,那就友善是進入一家不友善的公司,所以要打聽(一般人進公司前都會打聽職場生態)
明明也有友善的公幼。

想要好工作就努力考上更理想的職位,吵是沒用的…
真的…再吵下去,教保員也不可能改用教師法
而有關調校、寒暑假等福利,
勞基法裡就是沒有…您在考試前不就知道了嗎?

現在可以肯定的是,以縣市政府的財政狀況來看
教師缺一定會越來越少
當您在這裡被分化、幻想吵一吵有糖吃的同時
別人正在專心準備教甄呢

所以這就是教育部弔詭的地方,當初規劃成幼教師晉用不就好了,還另外畫一塊餅,製造大家有餅吃的假象,事實是人家吃的是鴛鴦餅,我們吃的是餅皮...

當初規劃成幼教師晉用不就好了,還另外畫一塊餅,製造大家有餅吃的假象

連正式甄試考試的口試人員,都詢問你如何看待此同工不同酬的工作。
連教育界上層的人都了解這制度的弊病,這的確是個事實阿.....

請問那些領導師錢的人可能教的比教保員還要少 那要怎麼說
是否導師費也要對分給教保員呢?

有些縣市教育課長還打著:"教保員就是要用來上課後留園"這樣的名號
你覺得公平嗎?
那些亦有領薪的正式老師為何不能來上課後留園

教保員....這根本就是掩蓋經費不足的美化職稱罷了!

我覺得2013.05.14分享者想法正向。

給幼師夥伴們~
頭腦思考要冷靜清楚,
不要相信經營者的話,
而被利用喔。
合格教保員與合格教師所修學分內容不同,
該各司其職,
我聽到板橋某公立幼兒園教師對教保員不錯,
未將自己原本負責的工作給教保員,
教保員主要是協助園長班。

給少數工作態度很混的公立幼兒園教師~
推工作最好快辭職,
現在錄影非常容易的。

你說的真棒!真要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喔!若真想與教師比較就去考教師甄試啊!
吵到最後,學校也累了乾脆不要教保員呢

我本身是公幼幼教師,
這篇我並不認同,
但我尊重!

不過有幾點事實我想大聲說一下─

1.我們家教保員很幸福,至少我跟他從開時到磨合到現在已經成為好朋友了。各司其職,沒有什麼問題,一開始兩者做好溝通一切都會很好。重點,教室氣氛就會很棒!

2.的確有很多教保員有教師證,但一開始選擇考教保員、不考教甄,應該就已經知道考教保員與教甄的不同。如果真的覺得當教保員薪水太低,好!那就在當教保員其中(公幼時間比私幼多太多了)準備考一年一度教甄啊!
如果你不想考!那我就想問為什麼?

3.沒有教師證的教保員,就可以利用政府之後配套措施拿到教師證,未來只要教保員大多有教師證,政府一定會有其加薪機制。

4.重要一點來了!
教保與幼教,兩者學經歷真的相同嗎?請提出證據。
最簡單,
教育大學幼教學系,
與科技大學幼保學系,
兩者真的相同嗎?
(幼教系除了幼保系一樣課程外,還必須修習教育學程這點為何沒人深究)

好!如果真的硬要認為他們是相同,好那如果教育大學幼教系,花半年實習又考
教檢拿到教師證的老師。請問這樣之下又相同嗎?

5.好比較不公平的只有都有教師證的教保員與教師,那前面有一點我有提了!在考
一次教甄考上教師,自然就能拿教師薪水,當公務員啊!

6.太多太多東西需要探討了!裡面都有其真意!卻往往被人拿來抗議,抗議真的有理嗎?分化~~~~政策並沒有要分化任何人,考教保員是契約人員在考前就知道的,薪水也是如此,請問,這樣政策白紙黑字在事前就說,為何要說政策分化教保員與教師。

總而言之,分化教保員與教師的不是政府與政策,是有心人士,親愛的理事長,你這篇就是在分化~~~~~~

教保員是新設的職缺,剛開始施行必定有許多需再改進的地方,有許多幼教師會說想要更好福利就往上考呀!但我相信大多數的教保員要的是尊嚴,有位職場伙伴就對我說教保員沒資格教學,所以我就乖乖的去掃廁所,撿他們不做的工作做。我們不是在吵,只說出實情,難道教保員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嗎?被欺負還要謝謝妳磨練我嗎?教保員也是也是老師,我們熱愛教保員的工作,我們只想說教保員有他應有的權利與尊嚴,我們很滿足現有的福利,我們只想建構更完善的制度。

為何有人會反駁這是興風作浪的文章呢?
你們可曾實際體會到那深沉的無奈?
撿老師們不想要接的班級,實質上的導師卻不配稱為導師
導師的名義還要拱手讓給別人
因為你只是契約人員 (工作其實與幼教師無異)
沒有說話的權利
教保員的尊嚴在哪裡? 有誰替教保員著想?

專業的差異嗎?
有許多的現職教保員也是具備教師資格
誰不想考教甄?
因為現在教師退休都以教保員來頂替了....為了節省經費
考試必然越來越困難

我們並非要求完全的公平,只是希望我們有發聲的權力與尊嚴!!!

公幼教保員真的有被矮化,老師不想做的都丟給教保員,我們主任沒做過打掃工作,連打菜,餵藥及綁頭髮都沒有,上的課比我和班上那位代課老師還少,只顧行政工作,不幫忙就算了還常嫌我們動作慢,我們都不敢說什麼,還說打菜是教保員的工作,老師不用幫忙。我常一個人打菜,雖然這不難,但心情就不爽,她把教保員和老師分的很清楚,我也有教師証,但就是考不上公幼,我在私幼待很多年,所以會安慰自己,新水跟上班時間比私幼好,有家庭的人這樣才顧的到,但還是覺得難過,教育部再不重視,我想會越來越糟,,

公幼教保員真的有被矮化,老師不想做的都丟給教保員,我們主任沒做過打掃工作,連打菜,餵藥及綁頭髮都沒有,上的課比我和班上那位代課老師還少,只顧行政工作,不幫忙就算了還常嫌我們動作慢,我們都不敢說什麼,還說打菜是教保員的工作,老師不用幫忙。我常一個人打菜,雖然這不難,但心情就不爽,她把教保員和老師分的很清楚,我也有教師証,但就是考不上公幼,我在私幼待很多年,所以會安慰自己,新水跟上班時間比私幼好,有家庭的人這樣才顧的到,但還是覺得難過,教育部再不重視,我想會越來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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