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圖利資(校)方 調漲大學學雜費方案
要求教育部立即撤回規劃之「調整方案」
並召開教育國是會議 研擬完整高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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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15日立院召開「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與會15位受邀之學者專家、教育行政(大學校長)、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除部份大學校長外,包含國、民、親三黨立委幾乎無人支持教育部的調漲方案,但教育部代表仍以「改善高等教育的反重分配現象……多年未能調整」答覆,欲強行通過大學學費調整。

教育部自去年3月起,即設置工作圈研議,開始規劃學雜費調漲,從去年9月送進立院,到今年4月9日出現的調整方案,完全沒有接受與採納任何與會者的意見,仍堅持「公立學校調漲6%」,只要「循校內調整機制與程序,與學生及其家長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報部備查」即可交由各大學「自主調整5%」,無論學生、家長團體以及教師工會如何反對,教育部還是貫徹校方非漲不可的意志。 我們反對教育部目前的方案「只要前一年度經濟成長率達3%以上時即適用調整方案」。理由如98年度經濟成長率為負,若無調降,99年因為98年的比較基期差, 99年輕易的成長率高達10.76%,如此輕易即可調高學雜費5%,毫無限制,較油電的上漲更為驚人,每年5%的學費漲幅將成為臺灣所有中低收入家庭無法承受之負擔,也排除了更多學生平等入學的機會。

我們認為:無論是「反映學生受教直接成本」之甲-1案、甲-2案或「反映教學品質」之乙案或任何新的調整方案,調整指標皆須考量:物價指數年增率、薪資所得年增率、家庭可支配所得年增率。且調整幅度不應高於『實質平均薪資』成長幅度(應隨國民實質所得下降而調降學雜費),及國民實質薪資所得於家庭教育支出比例增加不應高於物價漲幅。

為維護教育機會均等之社會正義,促進教育做為提供社會階級流動之最有效工具,並徹底改善「青年貧窮化」之現象,15日全體與會之學生團體代表(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會長張道琪)、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及教師團體(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決定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反對「就校內調整機制及程序進行核備」之「校方報備制」5%自主調整方案,應該修改為「實質審查」,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確保教學品質,要求教育部立即撤回目前送進立院的「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並召開「教育國是會議」,回應民間對於目前高教政策與十二年國教的爭議。

親師共同主張: (1) 要求公立學校更積極的提供弱勢學生之入學機會。 (2) 公、私立大學應建立透明化的校務發展與財務公開,落實大學的課責制度。 (3) 政府應擴大教育經費,如課徵教育捐或資本利得稅,達到馬英九總統競選承諾的總預算15%。

新聞聯繫人: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吳福濱 0911109888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副秘書長 蔡志杰 0921052277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 黃文龍 091896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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