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評鑑的十大荒謬現象!
校方胡作非為,教育部殆忽職守,教師淪為廉價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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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

為什麼台灣大專院校的教師評鑑愈來愈浮濫?「班級圖書借閱低於一百本」、「學生打掃不確實」、「學生休學轉學」,「招生率低」,扣分?「個人捐款3000千元」,「廠商捐款捐贈一萬元」,加分?「訂定評鑑與考績丙等以下的固定比率」?這到底是教師評鑑、還是在逼退老師?「大學自治」是否等於校方可以胡作非為?

高教工會將於本週四(05/30)上午召開記者會,揭露目前私立大專校院濫用教師評鑑,讓教師淪為廉價勞工的十大荒唐現象,包括:(一)形式化與格式化的教學能力評量。(二)發展學術淪為衝論文點數,拼形式會議。(三)教師要對招生與經營困境負責。(四)教師得兼差當教官、保姆。(五)學生就業狀況與證照張數,教師要掛保證。(六)教師不只教學研究,還要幫學校賺錢。(七)教師被迫接任行政工作以加分或免評鑑。(八)主管評分權力極大,馴化老師,效忠校方。(九)規定一定的不通過比率,強制教師自相殘殺。(十)、年年片面修改評鑑辦法,項目多達百項。記者會中,高教工會也將公佈這些假借教師評鑑之名打壓教師的大專院校名單、以及具體的評鑑規則。

面對荒唐的教師評鑑,大專教師已經徹底淪為校方的廉價勞工了,而教育部卻仍然拿不出辦法來。面對校方胡作非為,以及教育部殆忽職守,高教工會將於記者會中提出三個訴求:

(一)教師評鑑與工作權脫鉤:各大學必須立刻回歸教師法之學術自由與教師工作權保障精神,不得以教師評鑑為由任意解聘、不續聘教師。 (二)教師行政評鑑與懲戒脫鉤:教師評鑑中非關教學研究之項目,以懲戒手段逼迫教師從事業外工作等項目,教育部有責任介入要求各大學廢止相關措施。 (三)教師評鑑項目須經協商:現行教師評鑑已變更了教師勞動條件,需經與教師(或其工會代表)協商取得同意。教育部應將勞資集體協商機制納入將來行政督導標準,並明定於「私立大專校院轉型發展方案」之中。

工會強烈要求教育部立即全面介入荒唐的教師評鑑,莫再殆忽職守,令各大專校院恣意凌虐教師,導致學生受教權嚴重受損。並呼籲高教領域的同仁一起向教育部檢舉荒唐的教師評鑑,並共同加入工會與校方集體協商,以保障教師尊嚴。

時間:5/30(星期四)上午10點 地點: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38號11樓)

新聞聯絡人: 陳政亮(高教工會秘書長)0929-359768 陳書涵(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0978-312775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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