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會指稱:「樂生聯盟聲稱『工程會不願意負起39棟方案成敗的責任』乃不符事實之不當指控。」乙節,據工程管字第09600282040號文:「主旨:有關台端對於「台北捷運新莊機廠樂生院區建物保存」建議方案之歸屬及執行後之政治責任、行政責任及法律責任誰人承擔一事乙案,復請查照。說明:三、基於政府體制、權責機關及法令制度簽證責任,相關單位、機關或個人,應互相尊重。台北市政府及北市捷運局分別為新莊捷運建設計劃之地方工程主管機關及主辦工程機關,依政府行政體系,對於計劃之成敗,應負完全責任。」
工程會於此公文認為此計畫,北市捷運局、北市府需對計劃成敗負起「完全」責任,是故本會工程會不願意負起39棟方案成敗的責任應屬公允。工程會指稱:「樂生聯盟聲稱『工程會不願意負起39棟方案成敗的責任』乃不符事實之不當指控。」才是不符事實之不當指控。
二、工程會指稱:「捷運局已在安全前提下,提出15棟可原地續住之院舍,樂生聯盟指稱『施工期間僅有6棟院舍可供院民續住,而其中兩棟還分別是澡堂與廚房』亦與事實不符。」乙節,據工程管字第09600318020號文:「說明:二、(一)與會全責機關包括交通部、文建會、衛生署等中央主管部會及台北市縣政府等均確認同意工程會於96年5月30日召開之『台北捷運新莊機廠樂生療養院保存方案』會議結論,並請各機關本於全責依規定辦理,.」
工程會指稱之96年5月30日會議結論中,院民續住範圍確實只有六棟,而工程會也指示各單位依該結論辦理,是故本會指稱:「施工期間僅有6棟院舍可供院民續住,而其中兩棟還分別是澡堂與廚房亦與事實不符。」乙節確實與事實相符。
三、工程會指稱:「樂生聯盟指『顧問公司涉嫌偽作地下水數據…已有專家向工程會舉發,但工程會遲遲未依權責進行調查』明顯與事實不符,工程會呼籲外界不宜任意混淆視聽,漠視政府體制與法令制度之運作。」乙節,自救會推派之地質專家,確實已多次行文工程會,舉發台灣世曦公司涉嫌偽作地下水透水係數,樂生院地質問題已是法律問題而非單純工程問題,要求工程會本於權責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有多封往來公文為證。
但工程會至今未展開調查,此案事涉1.6億變更設計費,及十數億工程款,工程會此舉,將使相關人等恐有圖利、貪瀆之疑慮。
四、依據工程會組織條例第二條,工程會對於中央政府辦理或省(市)政府執行行政院列管之公共工程,有指示、監督之權。39棟方案是經工程會召集專家和各單位代表討論,並且委託土木技師工會評估後提出,並指示各單位依此方案進行施工和相關作業。因此,工程會無庸置疑是提出39棟方案的主辦單位。工程會指稱39棟案所造成的院民續住及地質安全等問題,工程會並無權責辦理的說法,完全是推諉卸責之詞。本會呼籲工程會不應帶頭踐踏政府體制與法令制度之運作,應立即對39棟方案所造成之問題負起責任,以促成兼顧人權文化、且真正安全的樂生院保存方案。
聯絡人:青年樂生聯盟許同學 09667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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