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環保署通過彰濱工業區線西西三區以煤灰填海造陸,環團舉發彰濱線西有電爐渣不當丟棄,今天要求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前前來調查,包括魏明谷立法委員,尤瑞春縣議員、黃文玲立法辦公室主任及環團代表等,一同到彰濱線西西三區,要求環境督察總隊取締違法掩埋、要求勒令停工並清除污染。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吳麗慧表示,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9,10條,彰濱煤灰再利用應申請”再利用許可文件”(第6條),也應副知彰化縣政府(第10條)(註),但至今彰化縣政府拿不出”再利用許可文件”,所以彰濱線西西三區應停工;另外,環團也於線西西三區找到涉違法掩埋之電爐渣,電爐渣不是煤灰,依法不能掩埋於彰濱,其重金屬總量也超過管制值4倍,要求清除電爐渣及其他違法之廢棄物。
彰化醫療界聯盟常務理事林世賢表示,如果經濟部工業局沒有”再利用許可文件”還一直於彰濱線西以廢棄物掩埋,不停工,政府就是帶頭違法,又掩埋廢棄物污染地下水,簡直罪加三級;又電爐渣為違法掩埋項目,依法應清除,為何環保署至今不作為?? 是否瀆職?? 環團要求環境督察總隊確認電爐渣污染,採多份樣品並送多家公信單位檢測,環團也取一份樣品檢測,不容作假,而確定汙染後應盡速清除。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團長張淑芬表示,依據經濟部工業局報告,彰濱線西西三區的地下水於枯水期會往內陸流,極可能污染彰化飲用水(地下水),故要求環境督察總隊應清除彰濱線西西三區的不當掩埋,而清除前,應勒令所有掩埋作業停工,否則環團不排除控告環境督察總隊瀆職。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林慧美表示,環團目前整理彰濱地下水汙染情形,已發現鐵、砷、導電度、氨氮、總有機碳、總懸浮固體等污染,於99年後急遽惡化,此污染嚴重惡化極可能與彰濱線西西三區有不當廢棄物掩埋有關,為保障彰化地下水安全,為保障養殖及民生飲用水安全,請停止彰濱所有廢棄物掩埋作業。
新聞聯絡人:「要健康婆婆媽媽團」 團長 張淑芬 0911757521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吳麗慧0933579456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林小姐06-336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