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直說:審查大埔案 江宜樺越權

2013/07/08
律師

吳副總統昨傍晚大張旗鼓邀江宜樺、劉政鴻入府研商近2小時,結論竟是「請苗栗縣長依內政部歷次都委會決議妥善處理」,再次印證馬政府無能。

99年8月17日行政院的研商結論是房屋原地保留,當時人在現場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應該非常清楚所謂交通、公共安全等4原則,根本從未被提出討論並形諸文字。詎料3年後直升行政院長的江,突然拋出附帶4原則,不過是眼見爭議擴大,藉此掩飾其內政部長任內的失職而已。

憑空杜撰輿論又起

當年717農民夜宿凱道抗議,我同自救會代表進入行政院洽商,當時吳院長即告知集中劃地還農與房屋原位置保留方案,並囑行政院林中森秘書長邀集相關單位一個月內研提具體方案。8月26日林發函內政部與苗栗縣政府:「經本人於8月17日第2次會見抗爭農戶代表,初步獲致結論,建物及基地採原位置保留;……以專案讓售方式辦理。後續仍請內政部持續督促苗栗縣政府儘速妥予處理。」內政部9月15日發文苗栗縣政府,該函說明四:「上開協調結果尚需貴府配合辦理變更都市計畫、調整區段徵收計畫及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報請行政院同意讓售等,請貴府加速辦理,……」以上歷程足證所謂4原則根本是杜撰的。

如果已由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依法行使法律所賦予的專屬權力,下級的內政部都委會與地方政府,可以推翻或附加條件限制嗎?江宜樺於部長任內兼任都委會主委,從未出席主持督導此事,更恣意越權審查行政院核准的專案讓售方案,讓當時吳院長為平息民怨的努力被打了折扣,造成今日民怨與輿論壓力又起。要劉政鴻妥善處理,不啻請鬼拿藥單,這個政府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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