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8
承辦人:公關新聞科 聯絡電話:339226 苗栗縣政府新聞稿 公關新聞科1020718
對於今天上午執行拆除竹南科都市計劃案公共設施工程範圍內逾期建物遷移工作,造成用路人的不便首先向鄉親大眾致上歉意。
如何執行本件拆除工作一直是苗栗縣政府審慎考量,同時也要求各單位必須要注意降低或避免抗爭與人員受傷。所以選擇本日(18)上午九時四十分許進行相關拆除工作,係考量本府應本縣議會游議長及議員北上立法院召開記者說明會,且本府已多次利用各種管道讓全國鄉親更清楚了解事情原委與真相,另鑑於降低因本事件持續造成抗爭及減少社會各項成本支出,也避免在拆除過程因在場人員不願離開造成衝突甚至受傷,也為了讓鄉親用路人有一條安全的路,所以在不得不的情況下,必須要選擇在這個時間點進行拆除工作,也請鄉親諒解。
本日拆除地點計有九處逾期未自行搬遷之地點,相關物品之移置均由專業搬家公司包裝後存入貨櫃放置適當場所,全程均攝影存證,也指派專人辦理領取作業。
面對鄉親的房屋因為公眾的安全保障及長遠發展而必須拆除,心情沉重是一定的,而且「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如果不執行已核定的都市計畫,那就是本府違法,如果一條違法又危險的道路,造成鄉親用路人生命、財產之損失,那本府相關人員更可能要擔負起「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之刑事責任,所以再次呼籲四戶鄉親能體諒。